林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政策;負責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批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認定和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 (三)工資股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和工資性津貼、補貼政策、法規、標準;檢查指導全縣工資工作,建立和完善個人工資資料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技術等級認定等管理工作。 (四)福利與退休幹部管理股主要職責:貫徹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審批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機關福利費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傷殘等級評定和因病進行醫務勞動鑑定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管理政策;擬定國家機關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
(三)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定人才流動政策,管理和指導人才市場;建立和完善人事行政複議和人事爭議仲裁制度;負責擴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政策;負責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批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認定和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
(五)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檢查和指導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公務員的錄用、考核、培訓、交流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六)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專門人才規劃、培養和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策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推薦、評審、考核及聘任工作。
(七)負責審核以縣政策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和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指導和協調政府各部門獎勵表彰工作;上級行政獎勵人員的考核、推薦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工作;代縣政府承辦縣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股級幹部任免工作。
(八)負責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貫徹執行上級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和規定;統一管理縣內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及各民主黨派、民眾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研究擬定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直機關各部門和縣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縣級黨政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與調整;協調縣委各部門之間、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其他部門之間、縣直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
(十)研究擬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研究擬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協調有關部門擬定和調整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編制總額;負責事業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其它事項;檢查、指導縣、鄉(鎮)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研究擬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負責事業單位登記工作,依法對事業單位進行年檢。
(十一)研究擬定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管理辦法;負責審核議事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立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人事局職責,下設8個股室:辦公室、考試錄用股、編制管理股、編制綜合股、專業技術幹部管理股、工資股、福利與退休幹部管理股、考核培訓股。

領導分工

局 長:黃希文 副局長:林廣君 朱長發 孫秀鳳 牛翠文 周佩民 張濟生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文電檔案、財務資產、信訪接待、檔案起草、行政後勤工作;綜合管理人事信息、調研、宣傳工作。
(二)專業技術幹部管理股
主要職責:負責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貫徹執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制度;負責推薦享受國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貼人選;管理農民職稱工作;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
(三)工資股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和工資性津貼、補貼政策、法規、標準;檢查指導全縣工資工作,建立和完善個人工資資料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技術等級認定等管理工作。
(四)福利與退休幹部管理股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審批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機關福利費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傷殘等級評定和因病進行醫務勞動鑑定等工作。
(五)幹部管理股(縣政府目標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縣內行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工作;承辦事業單位吸收錄用幹部工作;負責國家公務員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公務員交流及幹部調配工作;負責政府部門幹部檔案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考核、職務升降、職務任免、培訓、紀律、獎勵、懲誡、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縣政府部門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辦法;負責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研究擬定縣政府表彰制度,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人員和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獎勵表彰活動,指導縣政府各職能部門獎勵表彰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政策的制定和年度目標方案的審核、目標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的組織協調。
(六)編制綜合股
主要職責:負責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額,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工資基金管理;負責編委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催辦督辦、情況綜合、檔案核發、會務組織;負責編委辦公室工作計畫、總結、調查研究、信息交流工作;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增減編制的審核;負責縣直機關部門及縣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檔案和《機構編制證》管理工作;參與黨政群機關部門及事業單位領導職數的核定工作;綜合協調幹部統計工作。
(七)編制管理股
主要職責:研究擬定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民眾團體的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負責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審核各機關、事業單位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並提出審核意見;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落戶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進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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