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族范

氣必正,心必厚,事必公,用必儉,學必勤,動必端,言必謹。 氣必正,心必厚,事必公,用必儉,學必勤,動必端,言必謹。 善者嘉之,貧難、死喪、疾病周恤之,不善者勸誨之,不改、與眾棄之。

作者簡介

林俊(公元1452-1527),字待用,號見素,福建莆田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歷官刑部主事、員外郎,上疏請斬妖僧繼曉,觸帝怒,下獄,貶姚州判官,復官,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除刑部尚書。林俊剛直敢諫,廉正忠誠,是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的老臣。與吏部尚書林潮、都御史張敷華、祭酒章懋並稱‘南都四君子’。林俊公曾上疏要皇帝“親大臣,勤聖學,辨異端,節財用”等,多不為帝採納,遂辭官,八上其疏,晚年得以恩準回里。林俊公性簡儉,廉潔自守,直言敢諫,對自己則預辭身後恤典。史載“數十年來,大臣以禮進退,無瑕隙可議者,林俊一人而已。”

作品原文

凡林子孫,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婦順,內外有別,尊幼有序,禮義廉恥,兼修四維。士農工商,各守一業。氣必正,心必厚,事必公,用必儉,學必勤,動必端,言必謹。事君必忠吁,居官必廉慎,鄉里必和平。人非善不交,物非義不取;毋富而驕,毋貧而濫,毋信婦言傷骨肉,毋言人過長薄風,毋忌嫉賢能,傷人害物;毋出入公府,營私召怨。毋奸盜譎詐,飲博斗訟,毋滿盈不戒,妙微不謹;毋壞名喪節,災己辱先。善者嘉之,貧難、死喪、疾病周恤之,不善者勸誨之,不改、與眾棄之。不許入祠,以共綿詩禮仁厚之澤。敬之、戒之,毋忽!

繁體字版

凡林子孫,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婦順,內外有別,尊幼有序,禮義廉恥,兼修四維。士農工商,各守壹業。氣必正,心必厚,事必公,用必儉,學必勤,動必端,言必謹。事君必忠吁,居官必廉慎,鄉裏必和平。人非善不交,物非義不取;毋富而驕,毋貧而濫,毋信婦言傷骨肉,毋言人過長薄風,毋忌嫉賢能,傷人害物;毋出入公府,營私召怨。毋奸盜譎詐,飲博斗訟,毋滿盈不戒,妙微不謹;毋壞名喪節,災己辱先。善者嘉之,貧難、死喪、疾病周恤之,不善者勸誨之,不改、與眾棄之。不許入祠,以共綿詩禮仁厚之澤。敬之、戒之,毋忽!

作品譯文

凡是林氏子孫,為人父者,應慈祥和藹;為人子者,應恪守孝道。為人兄長者,應友善待弟;為人弟次者,應恭敬事兄。為人丈夫者行為端正,為人妻者處事和順;對內對外應有界別,輩分長幼應有秩序,禮、義、廉、恥是治理國家的四根大柱子,族內子孫要躬身踐行四維準則。從政勤農務工經商,各自守持本業。應當做到氣節清正,內心仁厚,辦事公正,用物節儉,學業勤勉,舉止端莊,言談恭謹。侍奉君主一定要想比干公一樣忠耿輔弼,身居官職一定要清廉慎獨,鄉里要和睦安平。不是好的人就不要與他結交,不合乎道義的財物不要冒取。不要因為富貴了就驕縱,不要因為貧寒就自棄,不要偏信妻子的話使兄弟相殘害,不要過分討論別人的的過錯滋長淺薄的俗氣,不要因為嫉妒有賢能的人,而傷害別人及其財物,不要輕率地跟別人打官司,而鑽營私利招致怨氣。不要姦污盜竊狡猾欺詐,也不要酗酒賭博爭強鬥毆。不要乾滿壞事卻不知道收斂,也不要因為事情小而不知謹慎。林氏婦女不要敗壞自己的名聲而喪失節操,從而將災禍引進家門辱沒祖宗。如果遵從《祖范》做得很好的就要嘉獎他,對貧苦受難,家中有病喪的藥周到的體恤他,如果不好好遵從《祖范》的就要勤勉勸告他,如果他還是沒有改正錯誤,就讓大家不要承認他是林氏之子孫。不準許他進入祠堂,從而共同延續祖先遺留的知書達禮仁義忠厚綿長的美德。林氏子孫一定要謹慎,自控,不要忽視了這些道理啊!

作品目的

一個家族要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立於不敗之地、生生不息,必須有一套嚴厲的家規族范來約束每一位成員。九牧林氏自殷商比干捨身諫忠,堅公得姓,傳有百代,代有英傑。或長途跋涉,追求功名;或隱退林泉,潔身自愛;或特忠出使飲恨北國;或揚波斬蛟,拯救生靈,無一不是心中有家族信念。晉季祿公、率族入閩,隋際右丞,遷莆烏石。創業艱辛,歷歷在目,然自唐九牧披公定居莆陽之蔭,歷經宋、元、明三代,每逢改朝易代,風雨飄搖之際,九牧林氏世宦家族都經歷一場巨大震波。有迎潮而上,屹立中流之英豪者;有身心俱裂,若秋風落葉之蟲蠅。為了永葆九牧家族每位成員都能順乎時世“硧守前勛、蘭桂叢發、散處遐方”(林則徐《閩楚同源序》),九牧後裔,明太子太保、刑部尚書俊公毅然受命,揮筆撰下《族范》。《族范》初成,為警示族眾,林俊將《族范》抄寫於屏圍之中,歲時祭祀,俊公親率族人親友高聲誦讀,以強記於心。在官宦家庭良好的教育氛圍薰陶下,林俊之子林達(字志道、號愧吾)苦心研讀聖賢詩書,日漸長進,不僅能詩擅文,且尤長篆隸、名重一時。明正德九年(1514),林達高中進士,官授南京吏部考功郎中。至此,父子同朝輔佐帝政,舉族仰慕。林達衣錦還鄉告慰先祖之餘,每每嘆異先父書寫的《族范》因年長日久,字跡漸有斑駁掉狀。明嘉靖十五年(1536),農曆春三月,達公承先父遺志,率闔族之眾,用古篆體重新書寫《族范》,並請名匠勒於花崗石上,立於祠堂之左,義士百代,永久不湮。

時代意義

《林氏族范》內容廣泛,文字淺顯,含義深刻。今天重溫這一篇文章仍有現實意義,它不僅是鞭策林氏子孫團結前進的重要精神來源,更體現了繼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必然要求,實現林氏子孫的自立自強艱苦創業必須凝聚海內外林氏子孫力量。林氏族范是全體林氏後代的道德追求,也是對每個林家人的的基本要求。涵蓋在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體現在生活實踐方方面面。既有林氏人本身的特性,又凝結著中華民族的優秀品質。只要林氏子孫緊密團結,萬眾一心,為實現每個人的價值而奮鬥,實現祖先夢想的力量就無比大,每個人為實現自己夢想的努力就擁有廣闊的空間。其中事君必忠吁,居官必廉慎,鄉里必和平的要求,更是對於今天倡導報效祖國,廉潔從政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當然需要提出的是由於受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一些內容可能顯得不太符合新時期的時代特徵。例如,文中提到的毋出入公府,營私召怨要求便是古代小農經濟條件下典型的息訟心理,對待這一心理,一方面,我們必須看到在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過程中樹立法制維權意識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又要避免陷入古人深惡痛疾之的爭訟,因此需要辯證地看待和學習《林氏族范》。總的來說,重溫《林氏族范》是大有裨益的,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接近林俊公提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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