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洋

既要累之,你替與之。 既不肯之,必尋我之。 他不聽之,勢必鬧之。

小說《鏡花緣》的主要角色之一。《鏡花緣》為清代嘉慶年間李汝珍在海州所作的百回長篇小說,原定200回,最後只完成了一半。作者以其神幻詼諧的創作手法,奇妙地勾畫出一個絢麗斑爛的神話世界。林之洋為主人公唐敖的妻兄,是位英俊倜儻的白面書生。與唐敖多九公一道出海。一日路過女兒國,此地女人穿靴戴帽,男人穿裙戴花。林之洋上街做生意,被差役扭至皇宮內,女皇見其貌美,欲將其納為貴妃;而與此同時旅店老闆則誤把唐敖當成女子,欲使兒子與其婚配。一行三人在女兒國狼狽不堪,只得匆匆離開女兒國。
林之洋生性恢諧,常有令人捧腹之語。也是作者借林之洋之口對當時清談風氣的諷刺。下面一段是三人行至淑士國時,林之洋在酒館見到的一幕:
三人進了酒樓,就在樓下檢個桌兒坐了。旁邊走過一個酒保,也是儒巾素服,而上戴著眼鏡,手中拿著摺扇,斯斯文文,走來向著三人打躬陪笑道:“三位先生光顧者,莫非飲酒乎?抑用菜乎?敢請明以教我。”林之洋道:“你是酒保,你臉上戴著眼鏡,已覺不配;你還滿嘴通文,這是甚意?剛才俺同那些生童講話,倒不見他有甚通文,誰知酒保倒通起文來,真是‘整瓶不搖半瓶搖’!你可曉得俺最喉急,耐不慣同你通文,有酒有菜,只管快快拿來!”酒保陪笑道:“請教先生:酒要一壺乎,兩壺乎?菜要一碟乎,兩碟乎?”林之洋把手朝桌上一拍道:“甚么‘乎’不‘乎’的!你只管取來就是了!你再‘之乎者也’的,俺先給你一拳!”嚇的酒保連忙說道:“小子不敢!小子改過!”隨即走去取了一壺酒,兩碟下酒之物,一碟青梅,一碟齏菜,三個酒杯,每人面前恭恭敬敬斟了一杯,退了下去。
林之洋素日以酒為命,見了酒,心花都開,望著二人說聲:“請了!”舉起杯來,一飲而盡。那酒方才下咽,不覺緊皺雙眉,口水直流,捧著下巴喊道:“酒保,錯了!把醋拿來了!”只見旁邊座兒有個駝背老者,身穿儒服,面戴眼鏡,手中拿著剔牙杖,坐在那裡,斯斯文文,自斟自飲。一面搖著身子,一面口中吟喔,所吟無非‘之乎者也’之類。正吟的高興,忽所林之洋說酒保錯拿醋來,慌忙住了吟喔,連連搖手道:“吾兄既已飲矣,豈可言乎,你若言者,累及我也。我甚怕哉,故爾懇焉。兄耶,兄耶!切莫語之!”唐、多二人聽見這幾個虛字,不覺渾身發麻,暗暗笑個不了。林之洋道:“又是一個通文的!俺埋怨酒保拿醋算酒,與你何乾?為甚累你?倒要請教。”老者聽罷,隨將右手食指、中指,放在鼻孔上擦了兩擦,道:“先生聽者:今以酒醋論之,酒價賤之,醋價貴之。因何賤之?為甚貴之?其所分之,在其味之。酒味淡之,故而賤之;醋味厚之,所以貴之。人皆買之,誰不知之。
他今錯之,必無心之。先生得之,樂何如之!弟既飲之,不該言之。不獨言之,而謂誤之。
他若聞之,豈無語之?苟如語之,價必增之。先生增之,乃自討之;你自增之,誰來管之。
但你飲之,即我飲之;飲既類之,增應同之。向你討之,必我討之;你既增之,我安免之?
苟亦增之,豈非累之?既要累之,你替與之。你不與之,他安肯之?既不肯之,必尋我之。
我縱辨之,他豈聽之?他不聽之,勢必鬧之。倘鬧急之,我惟跑之;跑之,跑之,看你怎么了之!”
唐、多二人聽了,惟有發笑。林之洋道:“你這幾個‘之’字,儘是一派酸文,句句犯俺名字,把俺名字也弄酸了。隨你講去,俺也不懂。但俺口中位股酸氣。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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