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新生兒出生登記指南

新生兒出生登記需到東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由辦證中心派件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浙公通字{2008}82號)、[浙江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試行)](浙衛發96號)、《東陽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辦59號檔案。

申請條件

2、父母不同戶的,需查驗父母結婚證(或非婚生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申請材料

2、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3、父或母(申報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父母同戶)

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證明(父母不同戶)

5、嬰兒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不同戶)

6、未按時申報出生登記的情況說明(嬰兒出生超過30日1年內)

7、生殖健康服務證或計生部門核查單

8、以上相關證件所登記的信息應當一致,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等,請確認。

辦理流程

1、父(母)網上填寫出生登記申請表;

2、派出所(含辦證中心)預審查同意快遞郵件或視窗現場辦理;

3、父(母)郵遞證明材料(證件類原件還需複印件)到東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由辦證中心派件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4、派出所(含辦證中心)辦結,經辦人核對嬰兒常表並簽名;

5、郵遞原證件給當事人。

視窗現場申請流程:

1、申請人(父、母)填寫出生登記申請表;

2、視窗審查證明材料;

3、嬰兒出生1年內申報、手續齊全有效的,給予當場辦理;嬰兒出生1年後申報的,7個工作日內辦理。

辦理期限

7個(工作日)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鑑定和專家評審、現場勘查、補件、上報(轉報)、郵寄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

受理地址

東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受理吳寧派出所、白雲派出所、南市派出所、江北派出所等4個派出所轄區內戶口事項;

地址:東陽市江北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其餘各鄉(鎮)的居民戶口事項和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申請,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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