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鄉縣教育局

東鄉縣教育局

指導管理全縣學校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和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管理全縣現代遠程教育。

基本信息

一、單位全稱:江西省東鄉縣教育局

二、辦公地址:江西省東鄉縣恆安西路266號

三、郵編:331800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全縣教育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指導和協調全縣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檢查、指導、協調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統計、分析全縣教育信息、資料。

2、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測評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參與協調教師工資發放工作。管理中央、省、市對我縣的教育撥款、教育貸款。

3、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改革,協調、處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管理體制。

4、管理全縣基礎教育、中初等職業教育、中初等成人教育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學校的設定標準、教育教學基本標準,指導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教材工作。組織對義務教育、掃除文盲、高中階段教育和學前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協助市教育局管理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籍,管理國中、國小學籍。負責初級中學、國小的證件發放工作。

5、協助市教育局做好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學的審核和審批基礎工作。負責審核和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初級中學、國小和幼稚園。指導、管理、監督和評價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6、主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管理中國小校長和教師,負責對全縣中國小校長的考核、選拔、任用(聘用)和教師的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考核等。負責全縣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教師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以及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等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全縣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指導、協調全縣學校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規劃並指導全縣學校教師和管理隊伍建設工作。

7、指導和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8、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市教育局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指導推廣國語工作,負責國語測試工作。

9、管理全縣中考、高考及成人自學、電大等考試工作,學歷教育工作。

10、管理並組織實施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11、負責全縣教育科學、教學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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