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章村

東章村,位於芮城縣風陵渡鎮東章行政村地處風陵渡鎮東北角,平風公路北側,風陵渡開發區工業大道東,交通便利,農業經濟以種植玉米為主,養殖業以蛋雞、豬、為主,獺兔養殖業為該村一主導產業。

基本信息

基本概況

代縣,位於山西省東北部,雁門關下。全縣地形由東北向西南傾斜,平面輪廓呈長方形,南北兩山對峙,滹沱河由東北向西南橫貫全境。東鄰繁峙,西接原平,南界五台,北毗山陰,東北與應縣相接,西北與朔州毗鄰。全縣總面積1969平方公里,南北長60公里,東西寬約40公里。 2001年末,轄6鎮5鄉,即:聶營鎮、灘上鎮、陽明堡鎮、棗林鎮、峨口鎮、上館鎮和新高鄉、胡峪鄉、雁門關鄉、磨坊鄉、峪口鄉。全縣總人口約21萬人。
峪口鄉 轄:峪口村、上陽閣村、上苑莊村、下苑莊村、西田村、賈村村、西旺村胡家溝村、金盤村、沙窪村、圪塔村、峪里村、王家會村、武強村、段家灣村下陽閣村選仁村東章村高街村、東田村、下莊村、崗上村、雙徐村等。

歷史沿革

代縣,春秋時屬晉,戰國時屬趙。秦立廣武縣,西漢廣武縣屬并州太原郡。東漢改屬雁門郡。三國時為雁門郡治。隋開皇五年雁門郡改稱代州。明洪武二年始改代州為代縣,清雍正二年升為直隸州,屬山西省政司。民國元年改為代縣,屬置雁門道(民國十年廢道署)。
1946年代縣解放,屬忻縣專署管轄,1958年至1960年與繁峙縣合併為繁峙縣,屬晉北專署。1961年恢復代縣。
全縣共有土地254.4萬畝,其中農用地82.56萬畝,含耕地43.47萬畝,林地33.77萬畝,園地2.96萬畝,天然草地2.363萬畝;建設用地8.51萬畝;水域占地14.88萬畝;未利用土地147.73萬畝。
代縣礦產資源較為豐富,已知礦藏共24種,大型礦床7個,中型礦床2個,小型礦床10個,礦點、礦化點197個,探明儲量並列人《山西省礦產儲量表》的有3種。鐵礦為境內主要礦產資源之一,探明儲量15.36億噸,居全省第一;金紅石遠景儲量2億噸,探明保有儲量8651萬噸,規模、品位、儲量位居全省第一,名列全國第二。此外,境內花崗岩、鉀長石、石灰石、金、銀、銅等也比較豐富。
代縣主要糧食作物有:玉米、高粱、穀子、小麥、水稻、莜麥、山藥、豆類等,主要經濟作物有葵花、花生、胡麻、各類蔬菜等及藥材等。代縣境內已發現陸棲動物70餘種,其中鳥類39種、哺乳類19種,爬行類9種,兩棲類6種,境內野生牧草約50種,較為出名的有黨參、黃芪、甘草等。
全縣森林面積83萬畝,主要集中在山區,現有林地面積38萬畝,森林覆蓋率14.73%,木材蓄積量6.23萬立方米,主要樹種山區為松杉、樺等針闊混交林,丘陵為槐、椿及蘋果、梨、棗、杏等經濟林,平川為楊、柳、榆等四旁綠化樹種。酥梨為本縣名產,1976年在全國梨鑑定會上名列榜首,1989年在全國水果鑒評會上再次奪冠,產品遠銷港澳,代縣為農業部確定的酥梨基地。此外,名優棗、仁用杏等乾果經濟林在全縣亦有一定發展
全縣宜牧草坡面積97.7萬畝,載畜量12.6萬頭,其中萬畝草場4個。
代縣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農民畫繪畫之鄉。境內名勝古蹟達217處,其中屬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5處,包括古文化遺址8處,古墓葬10處,古建築22處,其它5處。總體格局為“一心三線”,即以代州名城景區為中心,北向串聯雁門關景區延伸至大同雲崗旅遊景區,南向串聯趙杲觀森林公園等景點延伸至五台山旅遊風景區,東向串聯楊忠武祠、七郎墓等景點延伸至五台山旅遊景區。較為聞名的有: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代州古城;長城第一樓——邊靖樓(樓懸“聲聞四達”巨匾為亞洲第一匾);與鸛雀樓齊名的南樓遺址;中國名塔——阿育王藏式塔;中國長城文化瑰寶——長城第一古關——雁門關,包括兩關、四口、十八隘、十二聯城、三十九遺址等中國古代規模宏大的邊關軍事聯防工程;北宋愛國名將楊業祠堂——楊忠武祠及北宋愛國名將楊延興之墓葬——楊七郎墓;國家級森林公園——趙杲觀森林公園,包括三晉第一觀——趙呆觀及附屬景點和天台山自然景觀;淨土祖庭東晉佛學大師釋慧遠說法之場——白仁岩禪寺;山西保存最完整、規模最大的文廟——代州文廟;中國名剎——鳳凰觀;晉王李克用墓;佛國五台山北衢——峨口白雲寺;中國民居文化瑰寶——代州民居;中國北方園林文化瑰寶——代州古花園遺址,包括明侍郎吳嘉會所築南園遺址、代州馮氏家庭所建知園、東園、西園遺址、明兵部尚書孫傳庭別墅映碧園遺址、明通政使張崇禮所建考盤園遺址、周玳建元寶池花園遺址。革命紀念地有:周恩來與閻錫山談判舊址太和嶺口窯洞;雁門關伏戰戰場遺址;夜襲陽明堡飛機場遺址;毛主席路居代縣紀念館;烈士陵園等。

相關資料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耕地的義務。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都應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式申報,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後,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

三、嚴禁荒廢耕地,對荒廢耕地者,除責令限期復耕種外,報鎮(街道)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拋荒費。

四、實行計畫生育。計畫外生育者,漫罵、侮辱、毆打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等行為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

五、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定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六、本村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人做工。違者責令其限期辭退,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對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參加初檢、不參加復檢和體檢合格拒絕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傷害行為。任何人不得剝奪已婚女子的合法繼承權。喪偶女子有繼承遺產和帶戶再婚的權利。

九、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繼子女和養子女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必須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十、村民發生贍養糾紛時,由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村民委員會支持被贍養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製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品;嚴禁吸毒、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藉口煽動民眾到機關、學校、企業、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起鬨搗亂、鬧事、製造事端,不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十二、不準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準誹謗他們和侮辱婦女,鄰里之間發生糾紛不得採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對毆打他人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情節嚴重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不偷拿國家、集體、他人財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設定障礙,不損毀、移動指示標誌,不損毀機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機械等集體公共設施,不亂砍濫伐樹木。違反者,或作價賠償、或予以清除、修復和補種,情節嚴重,損失重大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四、嚴禁傳播淫穢物品,嚴禁賣淫嫖娼,嚴禁賭博和小偷小摸,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取財物。

十五、積極推行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婚嫁、喪葬大操大辦。

十六、嚴格執行信訪條例,不得違法違規上訪。

十七、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

2、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3、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村裡的各種優惠待遇。

十八、凡違反本村規民約要進行處理的,必須在調查核實後,經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擅自處理。

十九、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規民約的農戶,在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參照執行本村規民約。

二十、本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十一、本村規民約自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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