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首腦會議

東協首腦會議

東協首腦會議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組織結構之一,自東協成立以來,東協舉行了7次首腦會議,4次非正式首腦會議,就東協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發展方向做出決策。2000年第四次非正式首腦會議決定取消正式非正式之分,每年召開一次首腦會議。2016年9月6日-9日在寮國首都萬象舉行東協首腦會議。

基本信息

歷史溯源

東協首腦會議東協首腦會議
1976年2月23日至24日,第一次東協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就加強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和印尼5個成員國之間的團結和地區經濟合作問題取得了一致意見,並發表了聯合公報。東協5國首腦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巴厘第一協約)。

正式會議

第一次首腦會議於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聯合國大會於1992年12月通過決議,認可《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的宗旨和原則。

第二次首腦會議於1977年8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會議確定東協擴大區域經濟合作,加強同美、日、澳、新(西蘭)和歐共體的對話和經濟聯繫。

第三次首腦會議於1987年12月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會議簽署了《馬尼拉宣言》、《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修正議定書和四項經濟協定。

第四次首腦會議於1992年1月在新加坡舉行,簽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東協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和《有效普惠關稅協定》等三個檔案,並決定今後每三年召開一次正式首腦會議。

第五次首腦會議於1995年12月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發表了《曼谷宣言》,簽署了《促進東協一體化和形成東協整體意識實施方案》、《關於加強東協經濟合作框架議定書》和《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通過了《東協組織機制調整方案》,決定今後在兩次正式首腦會議之間每年召開一次非正式首腦會議。與會各國首腦一致同意繼續推動由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倡議的東亞經濟論壇(EAEC),決定由馬來西亞牽頭組織湄公河流域經濟合作。

第六次首腦會議於1998年12月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會議主題是:為了一個和平、穩定均衡發展的東協而團結合作。會議集中討論了東協各國協調化解危機,恢復經濟,爭取穩定,均衡發展的有關措施。會議通過了《河內宣言》、《河內行動綱領》和《大膽措施聲明》三個檔案,決定加快東協自由貿易和東協投資區的進程。第七次東協首腦會議於2001年11月在汶萊舉行。會議發表了《2001東協反恐聯合行動宣言》,《第七次東協首腦會議關於愛滋病問題宣言》,並通過了“河內行動計畫中期回顧”等檔案。

非正式會議

東協首腦會議東協首腦會議
第一屆東協非正式首腦會議於1996年11月在印尼雅加達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大東協的建設問題,宣布將於適當時間同時吸引高棉、寮國和緬甸三國入盟,並發表了十六點聲明。會議還就加速湄公河流域開發問題交換了意見,責成外長會議制定“東協2000年遠景目標”。第二屆東協非正式首腦會議於1997年12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東協首腦同意實施一項推行服務領域貿易自由化的計畫,並決定在2010的建成東協投資區及在2020年實現東協內部投資自由化。會議通過《東協2020年遠景目標》,隨後東協與中、日、韓三國首腦舉行非正式會晤,實現了歷史上首次東亞首腦會晤。第三屆東協非正式首腦會議於1999年12月在菲律賓舉行。會議決定進一步加快實施東協自由貿易區的進程。第四屆東協非正式首腦會議於2000年11月在新加坡舉行。

歷屆峰會

屆次 舉辦時間 舉辦地 成果
1 1976年2月23日至24日 印尼巴厘島 東協五國首腦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
2 1977年8月4日至5日 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 會議確定東協將擴大區域經濟合作,加強同美、日、澳等國和歐共體的對話和經濟聯繫
3 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 菲律賓首都馬尼拉 會議通過了《馬尼拉宣言》
4 1992年1月27日至28日 新加坡 東協六國首腦簽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東協加強經濟合作框架協定》
5 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 泰國首都曼谷 會議通過了《曼谷宣言》,簽署了38項旨在促進相互間在政治、經濟等領域加強合作的檔案。會議還決定在兩次正式首腦會議之間每年召開一次非正式首腦會議。
6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 越南首都河內 會議通過了《河內宣言》、《河內行動綱領》、《“大膽措施”聲明》等一系列旨在促進東協加強合作的檔案
7 2001年11月5日至6日 汶萊首都斯里巴加灣 東協10國領導人審議通過了《河內行動計畫》的中期報告,並確定了加速東協區域一體化、發展信息和通信技術以及人力資源開發等方面的優先合作項目
8 2002年11月4日至5日 高棉首都金邊 10國領導人就實現東協一體化、打擊恐怖主義等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並簽署了《東協旅遊協定》
9 2003年10月7日至8日 印尼巴厘島 會上通過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類似於歐盟的“東協共同體”宣言,確定了東協將向關係更加密切的共同體邁進
10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 寮國首都萬象 會議簽署了《萬象行動綱領》和《東協關於一體化優先領域的框架協定》兩份檔案,並通過了《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行動綱領》和《東協安全共同體行動綱領》兩個檔案
11 2005年12月12日 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 會議通過了關於制訂東協憲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實現東協共同體的建設
12 2007年1月13日 菲律賓中部城市宿務 東協國家領導人通過了關於制定東協憲章的宣言,並決定成立高級別特別小組,負責起草東協憲章。會議簽署了有關在2015年前建成東協共同體、保護和促進海外勞工權益等宣言,還簽署了本地區第一份反恐公約
13 2007年11月19日至22日 新加坡 東協領導人在會上籤署了《東協憲章》和《東協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等重要檔案
14 2009年2月28日至3月1日 泰國華欣和差安 簽署《2009年—2015年關於東協共同體路線圖的差安華欣宣言》《東協政治與安全共同體藍圖》《關於東協內部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共同宣言》《東協地區食品安全聲明》《關於全球經濟與金融危機的媒體聲明》等檔案
15 2009年10月21日至25日 泰國差安和華欣 啟動了東協政府間人權委員會,並通過了應對氣候變化、糧食安全和生物能源開發合作、災害應對等一系列聲明。
16 2010年4月8日至9日 越南河內 峰會通過了《東協經濟復甦和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以及《東協應對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等檔案。
18 2011年5月7日 印度尼西亞雅加達 主題是“全球一體化中的東協共同體”,討論東協經濟發展、2015年建成東協共同體,以及共同打擊恐怖主義、應對氣候變化等議題。
23 ​2013年10月9日 ​汶萊斯里巴加灣 ​——
26​ ​2014年11月13日 ​緬甸內比都 ——​
​27 ​2015年11月22日 ​馬來西亞吉隆坡 ​——
​28 ​2016年9月6日至9日 ​寮國萬象 ​——

社會意義

東協積極開展多方位外交,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1994年7月東協倡導成立東協地區論壇(ARF),成員包括東協9國:中國、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俄羅斯、巴布亞紐幾內亞、高棉、印度、蒙古和歐盟,
與會各方主要就共同關心的亞太地區政治和安全問題交換意見、東協於1994年10月倡議召開亞歐會議(ASEM),先後於1996年3月在泰國曼谷,1998年3月在英國倫敦舉行了兩次領導人會議,來自亞洲的東協9國、中、日、韓和歐盟15國以及歐盟委員會的領導人聚會一堂,就促進政治對話、加強經濟合作等問題進行了全面的探討。1999年9月,在東協的倡議下,東亞-拉美合作論壇(FEALAC)成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