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肅之

李肅之 (1000—1081),字公儀,李迪弟子,幽州人,後遷濮州。以迪蔭,監大名府軍資庫。大河溢,府檄修冠氏堤,工就弗擾,民悅之,請為宰。邑多盜,時出害人。肅之令比戶置鼓,有盜,輒擊鼓,遠近皆應,盜為之衰止。為御河催綱。橫隴之決,使者檄護金堤,滿歲無河患。

基本信息

通判澶州。契丹泛使將過郡,而樓堞壞圮,肅之謂郡守曰:“吾州為景德破敵之地,當示雄疆,今保障若是,且奈何?”遂鳩工構城屋,凡千區。已而中貴人銜命來視,規置一新,驚賞嗟異,聞之朝。擢知德州,提點開封府界內縣鎮,夔路、湖南刑獄。儂蠻暴嶺外,肅之親捍諸境,會蔣偕失利,亟率兵往躡於臨賀,賊引去。狄青、孫沔交薦之,徙湖北轉運使。辰陽彭仕羲叛,討平之,猶以過左遷,知齊州。改江東、兩浙、河北轉運使,進度支副使、江淮發運使。

神宗初即位,諒祚寇大順城。肅之入奏,帝訪以西夏事,奏對稱旨。以為右諫議大夫、知慶州;數日,徙瀛州。大雨地震,官舍民廬推陷。肅之出入泥潦中,結草囷以儲庾粟之暴露者,為茇舍以居民,啟廩振給,嚴儆盜竊,一以軍法從事。天子聞而嘉之,遣使勞賜。遷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出知定州。還,遷三司使,又出為永興軍、青、齊二州。元豐二年,復知開封,為樞密都承旨,加龍圖閣直學士、知鄆州。四年,提舉太極觀。卒,年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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