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綱(1083~1140)

李綱(1083~1140)

宣和七年七月,李綱被召回朝,任太常少卿。 李綱被貶不久,金兵再次兩路南下圍攻開封。 李綱整頓軍政的設施,有助於宋朝廷支撐局面,尚能為宋高宗所接受。

李綱(1083~1140)

正文

李綱(1083~1140)北宋末、南宋初抗金名臣。字伯紀。福建邵武人。政和二年(1112)進士及第。五年,任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不久即因議論朝政過失,被罷去諫官職事。宣和元年(1119),上疏要求朝廷注意內憂外患問題,被宋徽宗趙佶認為議論不合時宜,謫監南劍州沙縣稅務。
宣和七年七月,李綱被召回朝,任太常少卿。其年冬,金兵兩路攻宋,完顏宗望(斡離不)所率東路軍直逼宋都開封。在宋廷一派慌亂情況下,李綱向宋徽宗提出了傳位給太子趙桓,以號召軍民抗金的建議。趙桓(宋欽宗)即位後,升李綱為尚書右丞,就任親征行營使,負責開封的防禦。他率領開封軍民及時完成防禦部署,親自登城督戰,擊退金兵。金帥完顏宗望見開封難以強攻,轉而施行誘降之計,宋廷瀰漫了屈辱投降的氣氛。李綱因堅決反對向金割地求和,被宋欽宗罷官。由於開封軍民憤怒示威,迫使宋欽宗收回成命,李綱才又被起用。完顏宗望因無力攻破開封,在宋廷答應割讓河北三鎮之後,遂于靖康元年(1126)二月撤兵。開封守衛戰在李綱組織下獲得勝利。
金兵撤離之後,李綱即遭到宋廷投降派的排斥和誣陷。靖康元年五月,宋廷強令李綱出任河東、河北宣撫使,驅趕他出朝。李綱就任後,宋廷又事事加以限制,使宣撫使徒具空名,無節制軍隊之權。李綱被迫於九月辭職,鏇又被加上"專主戰議,喪師費財"的罪名,先責建昌軍(今江西南城)安置,再謫夔州(今四川奉節白帝城)。
李綱被貶不久,金兵再次兩路南下圍攻開封。宋欽宗在被俘前夕又想起用李綱,任命他為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但已無濟於事。當李綱在長沙得知此命時,北宋已經滅亡。
康王趙構在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另建朝廷。為利用李綱的聲望,起用他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右相)。其時,李綱正在赴開封途中,接到任命,便趕到南京,竭盡思慮,為高宗籌劃重整朝綱,組織抗金,並同高宗周圍的汪伯彥、黃潛善等投降派展開尖銳鬥爭。他反對投降,主張"一切罷和議",嚴懲張邦昌及其他為金兵效勞的宋朝官員,以勵士節。為加強抗金鬥爭的力量,他推薦堅決抗戰的老臣宗澤出任東京留守,去開封整修防禦設施;又力主設定河北招撫司和河東經制司,支持兩河軍民的抗金鬥爭,並推薦張所和傅亮分別任河北招撫使、河東經制副使。他還針對北宋以來軍政腐敗,賞罰不明等情況,頒布了新軍制二十一條,著手整頓軍政,並建議在沿江、沿淮、沿河建置帥府,實行縱深防禦。
李綱整頓軍政的設施,有助於宋朝廷支撐局面,尚能為宋高宗所接受。然而,他主張堅決抗金及反對投降活動,卻為宋高宗及汪伯彥、黃潛善所不容。因此,他們又設法驅逐李綱。首先,調李綱任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左相),另委黃潛善接任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牽制李綱。接著,又罷免張所、傅亮,撤銷河北招撫司及河東經制司,蓄意破壞李綱的抗金部署,迫使李綱辭職。李綱任宰相僅七十五天,就被驅逐出朝,不久貶鄂州(今湖北武漢武昌),繼又流放到海南島的萬安軍(今廣東儋縣東南)。直到建炎三年(1129)底才獲自由。
建炎四年,李綱回到邵武居住。此後,於紹興二年(1132)二月至紹興三年,任荊湖廣南路宣撫使,兼知潭州(後改湖南安撫使),又於紹興五年十月至七年十一月任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他雖然被排斥在外,但一直關心國事,一再上疏陳述政見,繼續反對屈辱投降,支持岳飛抗金鬥爭。紹興十年正月卒。
李綱一生著述甚多,其遺文由其諸子編成《梁洨全集》一百八十卷,刊行於世。其中《靖康傳信錄》、《建炎進退志》、《建炎時政記》等,系李綱在北宋末、南宋初置身朝廷時的親身經歷和親見親聞的記錄,是研究這段歷史的寶貴資料。
參考書目
 趙效宣:《李綱年譜長編》,香港新亞研究所專刊,1968。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