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偉

河南杞縣人,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現任上海大學法學院執行院長

基本信息

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

【人物簡介】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研究方向:法學理論、比較法學、法律金融學
河南杞縣人,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主要從事法學理論、比較法學和法律金融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現任上海大學法學院執行院長,兼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財稅法研究會幹事等。
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商研究》、《比較法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政治與法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甘肅政法學院學報》、《財經研究》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參加國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主持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1項。
【學習經歷】
1988年7月,河南師範大學外語系英語專業畢業,獲文學學士學位;
1995年7月,中共中央黨校理論部法學理論專業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8年7月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理論專業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8年7月,留河南師範大學任教;
1998年7月,博士畢業後,回河南師範大學任教;
2000年9月,從河南師範大學調入上海財經大學任教;
2001年6月,在上海財經大學被評為副教授;
2002年8月,受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資助,到美國加里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從事訪問研究;
2008年6月,在上海財經大學被評為教授;
2011年1月,被聘為上海財經大學博士生導師;
2011年3月,上海大學法學院任教。
【代表性成果】
2011
論行政事實行為的法律規制》,《求索》,2011年第9期。
行政追償正當程式:缺失與構建》,《理論探索》,2011年第1期。
2010年
《解釋學與當代中國的法律解釋》,《法學論叢》(韓國),2010年8月號。
《論金融行業合規的概念、原則與制度》,載《審判前沿觀察》2010年第1輯。
2009年
《論公共治理理念及其法律範式的構建》,《法商研究》,2009年第1期。
《非政府組織社會責任探析》,《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2期。
《經濟全球化與法律全球化辨析》,《貴州社會科學》,2009年第11期。
《法理學》,沈宗靈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9年,參編。
2008年
《論服務型政府的法治理念與制度構建》,《中國法學》,2008年第2期。本文獲得上海財經大學2008年中振科研獎勵優秀論文獎。
《稅務代理制度建構與稅收通則法條文設計》,《財經研究》,2008年第6期。
《論社會政策與公民權利保護》,《政治與法律》,2008年第3期;該文全文收入《大國策:通向大國之路的中國模式》,唐晉主編,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57頁。
《法律治理與社會政策的博弈》,《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8第1期。
《法律人類學視野下的法的概念與法律失靈》,《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8年第3期。
《行政民主的憲政語境探析》,《河南師範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合作第二作者。
《行政法視野中的公共利益探析》,《鄭州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合作第二作者。
《上海市節約能源條例》(修訂)項目, 2008年。
《論服務型政府的制度構建》,《中國紀檢監察報》,2008年9月24日第4版。

寧夏自治區檢察院檢委會委員

李清偉,1966年6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歷任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處長、檢委會委員等職務。現任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政治部幹部處處長,擬提名為固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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