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黃

李宗黃

李宗黃(1887—1978),雲南鶴慶人,早年在湖北陸軍中學、保定陸軍軍官學校學習。1910年加入中國同盟會。武昌起義爆發後赴漢,任起義軍督戰參謀。1915年參加討袁護國戰爭。1918年赴日考察。1919年任雲南省政公所督辦。1921年任軍政府交通部次長。1923年,任駐粵滇軍第二軍參謀長。1923年10月30日被孫中山任命為中華民國軍政府陸海軍大元帥府大本營高參。國民黨改組後,曾任中國國民黨第一屆中央候補執行委員,代理駐粵滇軍第二軍軍長。1934年任江寧縣黨務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1935年5月任國民黨監察委員。抗日戰爭爆發後,任河南省黨部特派委員。1939年6月任行政院縣政計畫委員會副主委、代主委。1945年4月兼任工作競賽委員會主席。1949年赴台灣。1978年6月16日在台北病逝。

基本信息

李宗黃 李宗黃

李宗黃(1887—1978),雲南鶴慶人。國民黨陸軍中將。早年在湖北陸軍中學、保定陸軍軍官學校學習,1910年加入中國同盟會。武昌起義爆發後赴漢,任起義軍督戰參謀。旋由漢至淞滬,輔佐鎮江都督林述慶。1915年在雲南參加討袁護國戰爭,任雲南護國軍都督府駐滬代表,後升任雲南都督府參謀處長。1918年赴日考察。1919年任雲南省政公所督辦。1921年任軍政府交通部次長。1923年,任駐粵滇軍第二軍參謀長。1923年10月30日被孫中山任命為中華民國軍政府陸海軍大元帥府大本營高參,12月3日調任參議。國民黨改組後,曾任廣東國防司令,中國國民黨第一屆中央候補執行委員,代理駐粵滇軍第二軍軍長。四一二政變後,回滇鎮壓共產黨。1934年任江寧縣黨務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1935年5月任國民黨監察委員。次年,任國民黨中央地方自治計畫委員會副主委、代主委。抗日戰爭爆發後,任河南省黨部特派委員。1939年6月任行政院縣政計畫委員會副主委、代主委。1945年4月兼任工作競賽委員會主席。同年,回雲南任省政府民政廳廳長、代省政府主席兼國民黨雲南省黨部主委。1946年調任中央黨政考核委員會秘書長。1949年赴台灣。1978年6月16日在台北病逝。生平著有《中國國民黨黨史》、《中國地方自治總論》、《中國行政道論》等。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