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玲[合肥市人大副主任]

李國玲[合肥市人大副主任]

李國玲,女 ,漢族,安徽青陽人,1956年04月出生,農工黨員,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畢業。

基本信息

榮譽職務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農工黨合肥市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委。

2016年1月,合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副主任。

主要言論

應取消網咖24點關門的規定

隨著網咖成為影響青少年的社會文化重要傳播途徑,淨化網路環境也成為參會代表關心的話題之一。全國人大代表李國玲表示,限時經營更易滋生“黑網咖”,建議取消其“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的規定”。

李國玲表示,根據2002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網咖每日營業時間被限制在8點至24點。有關部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有些經營者為追求利益、逃避檢查,會提前將大門從門外鎖上,消防通道從裡面鎖死。網咖內拉著厚厚的窗簾,甚至裡面不開燈,煙霧繚繞,空氣污濁,門窗緊閉,對消防安全及消費者的生命安全都造成及大的威脅。“強行要求網咖24點停止營業,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安全隱患。”她因此建議取消限時營業的規定。

李國玲介紹說,2005年7月,全國建立網咖管理長效機制試點工作會議上,確定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成都、長沙、瀋陽、石家莊等9個城市進行試點,對網咖經營時間不在予以限制。“如今四年過去了,這九個試點城市的網咖並未因為營業時間的放開而導致經營混亂、管理失衡。”

她建議,取消《條例》第二十二條“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的規定。“放開了時間限制便於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對網咖的監管,網咖也為放開時間的營業增加了網路和安全管理人員。”

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犯罪活動的建議

“拐賣兒童犯罪嚴重侵犯被拐賣兒童的人身權利,致使許多家庭骨肉分離、家破人亡,並由此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直接影響社會和諧與穩定。因此,建議國家通過完善立法、嚴格執法等方面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的犯罪活動。”全國人大代表李國玲如是說。

現在我國對於拐賣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普遍量刑過輕,使得拐賣兒童的違法成本過低,不足以起到法律的震懾作用。建議修改《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五款中“收買被拐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在法律上,買方幾乎不負擔任何違法成本,而買方市場又恰恰是拐賣犯罪存在的根本原因。建議新修改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五款中增加“對被拐婦女、兒童的收買者,應追求刑事責任”的內容。因為買賣兒童都是對人的基本權利—人身權的一種踐踏,是法律所禁止的,只要侵犯此項權利就應受法律的懲處。只有對收買者依法給予嚴懲,取締“買方市場”,才能從源頭上根除此類犯罪。同時,我國現行的《收養法》對孤兒領養缺少監督部門的必要監督,有的孤兒院向收養人收取高額領養費用,等於變相在買賣孤兒,同時缺少對領養後的孤兒跟蹤回訪機制,有很多收養人利用孤兒從事一些非法活動。建議修改《收養法》,加強對收養行為的監管。同時降低收養限制性條件,使無子女家庭可以更加順利地認養孤兒,從而縮小買方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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