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玉

李向玉,男,漢族,1981年8月生,河南洛陽人,歷史學博士,法學副教授。2009年6月至2015年6月於凱里學院工作,2015年6月經濟社會史專業博士畢業後到長江大學工作。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李向玉,法學副教授。2009年6月至2015年6月於凱里學院工作,2015年6月經濟社會史專業博士畢業後到長江大學工作。

教育背景

碩士:貴州大學(2006—2009),法律碩士學位。
博士: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2012—2015),歷史學博士學位。

教育科研

研究領域
法理學、法史學。
主持課題
1、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項目:“黔東南苗族婚姻習慣法規則與國家法的衝突與調適”。
2、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少數民族地區習慣法轉型與法治現代化關係研究”。
3、2012年教育廳思政課項目:“案例教學法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中的套用研究”。
4、2013獲華中師範大學優秀博士論文培育一般項目:“生計、生態與秩序——清末至民國清水江流域的林業經濟和社會變遷”。
代表論文
1、《市場經濟因素影響下的黔東南苗族習慣法變異與流失——以凱里周邊兩個苗族鄉區標誌性人和事物為例》,《民間法》(第九卷),濟南出版社,2010年10月版。
2、《民族習慣法中的特殊規則對刑事案件的影響——以黔東南州“掃家”、“看米”、“蠱”引發的司法個案為例》,《北方民族大學學報》2011年第3期。
3、《民族習慣法轉型期的法治現代化——以黔東南少數民族地區一起“鼓藏民約”司法個案為例》,《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1年第2期。
4、《“搶婚”習俗的現代遺留及其民間法處理——黔東南基層司法實踐的困惑》,《政法論叢》2010年第6期。
5、《競爭與衝突:少數民族地區婚姻現狀——以黔東南苗侗地區烏秀、大溪、大稿午三個少數民族村寨婚姻調查為例》,《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13年第3期。
6、《傳承與發展:苗侗民族法文化在林業保護中的作用與意義》,《林業經濟問題》2013年第3期。
7、《教化與律法:從諺語看西南苗侗民族法文化特徵與功能》,《廣西師範大學學報》2013年第3期。
8、《鄉村司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基於對鄉村典型司法個案的考察》,《華中農業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
9、《生計、信仰與秩序——苗侗民族原始宗教在生產生活中的作用考察》,《貴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

獲獎情況

1、2010年1月被評為凱里學院科研項目申報先進個人二等獎。
2、2010年10月被評為凱里學院中青年學術骨幹。
3、2011年1月被評為凱里學院科研項目申報先進個人一等獎。
4、2011年3月被評為貴州洲聯合律師事務所2010年度優秀律師。
5、2011年10月受聘貴州省原生態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專職研究員。
6、2012年1月被評為凱里學院優秀科研工作者。
7、2014年6月專著《黔東南苗族婚姻習慣法與國家法的衝突與調適》(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11年4月版),獲凱里學院第二屆校級科研成果著作類一等獎。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