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瓊

嘉慶二十四年出任廣西思恩府知府,該地多山瘴,土漢雜居,可瓊到任後,修城垣,葺衙署,消瘴氣,開典庫以利商民。 可瓊在任7年,察吏安民,恤商去蠹,百廢盡舉,並調台灣穀米來救濟浙東災民,存活無數。 道光八年(1828年),兼署按察使,後升任山東鹽運使,任內減供給,剔奸私,核課稅。

李可瓊 (約1765~1846)字佩修,號石泉,小塘獅山人,移居佛山。清嘉慶十年(1805年)進士,入選庶吉士(兄可端,弟可蕃,先後同中進士,入選翰林院,故有“同胞三翰”之稱)。後授職翰林院編修,歷任殿閣纂修、校理,山東副考官和乙卯會試同考官。嘉慶二十四年出任廣西思恩府知府,該地多山瘴,土漢雜居,可瓊到任後,修城垣,葺衙署,消瘴氣,開典庫以利商民。道光初年,升浙江寧紹台道,所轄三府,山海縱錯,舉凡收關稅,查奸宄,造戰艦,督海防等等,事務冗繁。可瓊在任7年,察吏安民,恤商去蠹,百廢盡舉,並調台灣穀米來救濟浙東災民,存活無數。又革除當地棺不入土及溺女嬰的陋俗,整頓育嬰堂,全活孩幼甚多。道光八年(1828年),兼署按察使,後升任山東鹽運使,任內減供給,剔奸私,核課稅。是年,因母死解職歸喪,不復出。居里修黃鼎司良鑿圍,保護63村莊田;疏浚佛山沙腰河,使30多里的淤積得以宣通。卒年81。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