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一禹

朴一禹

朴一禹,朝鮮政治人物及共產主義者,中共七大候補代表。1904年生,朝鮮平安道人。曾用名王巍、王魏、朴一宇。貧農家庭出身。當過教員,他早年在中國東北參加革命,擔任過敵後抗日根據地的縣委書記,當過陝甘寧邊區政府的參議員,是中共“七大”的代表。 後到延安,擔任朝鮮義勇政治委員、朝鮮獨立同盟幹部(當時為中共黨員)。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當選中央軍委委員,任內閣副首相兼內務省相,1953年晉升次帥軍銜,1954年改任遞信相(郵政部長)。1955年4月中央全會上,被開除出黨,後被判刑。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志願軍部分領導人與朝鮮內務相朴一禹合影 志願軍部分領導人與朝鮮內務相朴一禹合影

1938年7月至10月任中國河北薊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1940年3月至12月任中國河北淶涿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1945年任朝鮮革命軍政幹部學校副校長。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察冀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並在大會上作關於日本帝國主義對朝鮮的政策及朝鮮人民反抗鬥爭的情況的發言。抗日戰爭勝利後回到朝鮮。1946年被選為朝鮮勞動黨中央政治委員、常務委員,任黨中央幹部部部長。1947年任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人民委員會內務局局長。1948年在朝鮮勞動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常務委員,同年9月任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內務相。1949年6月南北韓黨合併成為朝鮮勞動黨時被選為中央政治委員。1950年10月起任中國人民志願軍副司令員兼副政治委員。

人物事跡

抗日戰爭時期

1931年“9.18事變”後流亡關內,後輾轉前往延安,在中共中央黨校、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學習。1938年隨八路軍第4縱隊赴冀東開闢抗日游擊根據地。1938年4月任宣(化)涿(鹿)懷(來)聯合縣政府縣長。1938年7月參加冀東抗日大暴動,任薊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1940年3~12月任淶涿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1942年7月,赴太行山抗日革命根據地參與創建朝鮮獨立同盟和朝鮮義勇軍,任朝鮮獨立同盟中央常務委員、朝鮮義勇軍副司令,1945年2月兼任朝鮮革命軍政學校副校長,期間還曾兼任陝甘寧邊區政府參議員。

1945年4~6月作為候補代表出席中共“七大”並發言。

1945年8月10日,奉八路軍總司令朱德命令開赴東北。

解放時期

1945年11月朝鮮義勇軍在瀋陽郊區重新整編,任朝鮮義勇軍副司令兼政治委員、第五支隊政治委員,開赴延邊地區,參加了創建東滿根據地的工作,期間於1945年12月~1946年3月任中共延邊地委委員。1946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東北局《關於朝鮮義勇軍暫編方案》,奉命率領朝鮮義勇軍骨幹2000人回國。

1946年8月在朝鮮勞動黨一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並擔任朝鮮勞動黨中央幹部部部長。1947年2月任朝鮮人民委員會內務局長。1948年3月在朝鮮勞動黨二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1948年8月當選為第一屆最高人民會議議員,1948年9月~1953年3月任內務相。

1949年6月30日,朝鮮半島南北的勞動黨合併成統一的朝鮮勞動黨,並選舉金日成為委員長。朴一禹當選為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同年6月,兼任朝鮮祖國統一民主主義戰線中央委員。

新中國成立時期

1950年6月韓戰爆發後,任軍事委員會委員。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作戰後被中共中央任命為中國人民志願軍副司令員兼副政治委員、中共中國人民志願軍委員會副書記(實際未到任),11月任朝鮮人民軍前線司令部副司令官(1950.11~1952.2),12月任中國人民志願軍和朝鮮人民軍聯合司令部(中朝聯司)副政治委員(1950.12~1952.2)。1952年2月榮獲一級自由獨立勳章。1951年金日成以“平壤失守”和“作戰不力”為由解除了延安派勢力最大的人物、民族保衛省副相兼人民軍炮兵司令武亭的職務。被認為是毛澤東個人代表的內務相朴一禹在1953年2月所任的中朝軍隊聯合司令部副政委一職被崔庸健取代,3月朝鮮內閣改選時也被解除內閣內務相職務,改任遞信相(郵政部長),8月朝鮮勞動黨二屆六中全會上在清洗朴憲永集團後又被免去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職務。1955年4月的朝鮮勞動黨二屆十六中全會上,金日成公開宣布朴一禹作為“反黨宗派分子”,被開除出黨,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崔庸健替代了他的位置)。最後被金日成處死。

人物評價

朝鮮評價

——“從中國回來的人當中,象朴一禹這樣的人可以算是個典型。他自命為來自中國的人的代表人物,說什麼沒有提拔來自中國的同志當幹部,來自蘇聯的人和來自中國的人,生活習慣合不來等等,企圖把階級意識薄弱的同志糾集在自己的周圍,鬼鬼祟祟地搞見不得人的勾當”。

——“象朴一禹這樣的人,為了實現自己的陰謀,總是要尋找立場不堅定、心懷不滿的人,並企圖把他們拉到自己的一邊”。

——“我們絕不容許這些個人英雄主義者的行為,不能容忍他們把自己當做某種代表人物,在黨內搞無組織的行為。因為這種行為有可能瓦解黨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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