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倬

朱倬,宋宣和五年(1123年)進士,授常州宜興縣主簿,賑災有力,薦任廣東茶鹽司幹辦官,後改任檢察福建、廣東、廣西財用所屬官。

基本信息

生平

宋宣和五年(1123年)進士,授常州宜興縣主簿,賑災有力,薦任廣東茶鹽司幹辦官;不久,改任檢察福建廣東廣西財用所屬官。紹興七年(1137年)召對,高宗嘉納,特授左議郎。因與宰相秦檜相忤,外放越州教授;經浙江制置使梁汝嘉奏請,改為參謀官。他積極協助梁汝嘉審辦饑民案件。後又召入任王宮教授,終因忤逆秦檜,被誣陷免官。家居福州10餘年,親自點校家藏書籍數萬卷。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出任南劍州(今南平市)通判,以平息農民起義升知惠州;後改任右正言。以抗疏彈劾公正,於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升任侍御史。同年冬,升御史中丞,上疏開言路、薦人才、興利除弊及積極備戰等奏章數千條。紹興三十年(1160年),奉派知貢舉;又密奏高宗立太子事,同年二月,高宗詔授參知政事。次年,加左通奉大夫,任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進封開國公。此時,金主完顏亮率重兵南下,朱倬提出戰(主動出戰)、備(積極防守)、應(迎戰)三策,高宗稱“所言三策,甚當。朕書於座右,朝夕思之”。於是,御駕親征,進駐鎮江,他亦隨行,取得“採石大捷”。高宗返回臨安後,想傳位給太子趙眘,朱倬認為不可;但高宗主意已定,朱倬便辭去相位。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改任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今江西南昌)太平興國宮。孝宗即位,知其反對禪位事,降為資政殿學士。朱倬回到福州,住太平公輔坊(今三牧坊)。後隱居福州琅岐龍台,病卒。孝宗得知朱倬病故,內心十分愧疚,下詔復其原職,照宰相恤典辦理,加贈特進,謚“文靖”。葬於福州祭酒嶺五里梅亭。大儒魏了翁作神道碑文,文革時墓被毀。

歷史評價

生前知人善任,所推薦人物如虔允文,史浩,王淮,陳俊郎等均是國家棟樑。在後來抗擊金兵鬥爭中,為朝廷立下了大功。倬公後裔分布琅岐下岐,鳳窩,龍台三鄉,再從三鄉分支到長樂,馬尾等約兩萬有餘。

倬公家世

祖父 朱敏中(進士
父親 朱庭佐(未仕)
兒子 朱埜(未仕)
長孫 朱仕祿(進士)
二孫 朱仕仁(進士)

宋史朱倬傳

朱倬,字漢章,唐宰相敬則之後,七世祖避地閩中,為閩縣人。世學《易》,
入太學。宣和五年,登進士第,調常州宜興簿。金將犯邊,居民求避地,倬為具
舟給食,眾賴以濟。未幾,民告澇於郡,郡檄倬考實,乃除田租什九,守怒,不
能奪。張浚薦倬,召對,除福建、廣東西財用所屬官。宣諭使明橐再薦於朝,時
方以劉豫為憂,倬因賜對,策其必敗。高宗大喜,詔改合入官。與丞相秦檜忤,
出教授越州。用張守薦,除諸王府教授。檜惡言兵,倬論掩骼事,又忤之。
梁汝嘉制置浙東,表攝參謀。有群寇就擒,屬倬鞫問,獨竄二人,余釋不問。
曰:“吾大父尉崇安日,獲寇二百,坐死者七十餘人。大父謂此饑民剽食爾,烏
可盡繩以法?悉除其罪,不以徼賞。吾其可愧大父乎?”通判南劍。建寇阿魏眾
數千,劍鄰於建,兵忄耎不可用,倬重賞募卒擒獲,境內迄平。
除知惠州。陛辭,因言嘗策劉豫必敗,高宗記其言,問:“卿久淹何所?”
倬曰:“厄於檜。”上愀然慰諭,目送之。旬日間,除國子監丞,尋除浙西提舉,
且命自今在內除提舉官,今朝辭上殿,蓋為倬設也。既對,上曰:“卿以朕親擢
出為部使者,使鹹知內外任均。”又曰:“人不知卿,朕獨知卿。”除右正言,
累遷中丞。嘗言:“人主任以耳目,非報怨任氣之地,必上合天心。”每上疏輒
夙興露告,若上帝鑒臨。奏疏凡數十,如發倉廩,蠲米價,減私鹽,核軍食,率
焚稿不傳。知貢舉,遷參知政事。
紹興三十一年,拜尚書右僕射。金兵犯江,倬陳戰、備、應三策,且謂兵應
者勝,上深然之。又策敵三事:上焉者為耕築計,中焉者守備,下則妄意絕江,
金必出下策。果如所料。史浩、虞允文、王淮、陳俊卿、劉珙之進用,皆倬所薦
也。
高宗自建康迴鑾,有內禪意。倬密奏曰:“靖康之事正以傳位太遽,盍姑徐
之。”心不自安,屢求去。詔以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孝宗即位,諫
臣以為言,降資政殿學士。明年致仕,卒。復元職,恤典如宰相,贈特進,諡文
靖。
倬公二十四世裔孫朱本龍著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