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濟公司

期貨經紀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交易手續費的中介組織,是期貨市場中連結期貨交易所與客戶的橋樑。 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以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範。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許可證制度,凡從事期貨代理的機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嚴格審核並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基本信息

期貨經紀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交易手續費的中介組織,是期貨市場中連結期貨交易所與客戶的橋樑。期貨經紀公司的職能有: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契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諮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
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以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範。
在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如實、準確地執行客戶交易指令;不得挪用客戶資金;為客戶保守商業秘密;不得製造、散布虛假信息等進行信息誤導;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交易委託;不得承諾與客戶分享利益和共擔風險;必須嚴格區分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不得在交易所場外對沖客戶委託的交易。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許可證制度,凡從事期貨代理的機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嚴格審核並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中國證監會還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年檢制度。目前,期貨經紀公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規範的公司章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通訊設施;註冊資本在人民幣3000萬元以上;有一定數量且具備資格的專業和管理人員;有完善的業務制度和財務制度。
國內上市的期貨經濟公司一共198家,截至今年11月份,全國正常經營的有164家。
證監會9月1日施行的《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規定,根據期貨公司在風險控制和市場影響力等方面的評價計分高低,將期貨公司分為A、B、C、D、E等五類11個級別。在目前國內164家期貨公司中獲A類評級占18家,C類評級則占近一半。分類結果將作為期貨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新設營業網點等事項審慎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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