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銀行

朝鮮銀行

所謂日本的‘朝鮮銀行’,其實是日本帝國主義在1909年11月在 1911年日本頒布《朝鮮銀行法》,日本控制的韓國銀行也更名為‘朝鮮銀行’。 歐戰爆發後,日本在東北的勢力增強,朝鮮銀行在東北的分支機構擴大到13處。

簡介

朝鮮銀行券
朝鮮銀行(1909-1945)
是二戰時期日本帝國主義開設的一家殖民地銀行。
所謂日本的‘朝鮮銀行’,其實是日本帝國主義在1909年11月在首爾(當時還叫漢城,1910年起改稱‘京城’)建立的韓國銀行,1910年韓國被日本非法吞併,從此‘韓國’這一稱號被禁止使用。1911年日本頒布《朝鮮銀行法》,日本控制的韓國銀行也更名為‘朝鮮銀行’。漢城也被改稱‘京城’,朝鮮銀行總行常設在‘京城’,初期總資本為250萬日元。總裁由日本政府任命,日本政府擁有十分之三的股份,委派日本駐‘朝鮮總督’對銀行直接控制和監督,同時賦予經理髮行貨幣的權力,朝鮮銀行實質上成為日本對朝鮮半島進行殖民統治的中央銀行,也是借用殖民地名稱的日本官方銀行。
朝鮮銀行早期的活動範圍僅限於朝鮮半島,1913年日本大藏省理財局長勝田主計就任第二任總裁後,提出了“鮮滿經濟一體化”的政策,該行陸續在中國上海、瀋陽、大連、撫順、長春、天津、北京、青島、濟南等地開設26處分行。1916年11月,朝鮮銀行取得了原橫濱正金銀行代理東北地區國庫業務的特權,並且其在東北發行的紙幣量大大超過橫濱正金銀行,銀行資本總額迅速擴張,最高時已達到8000萬日元。
歐戰爆發後,日本在東北的勢力增強,朝鮮銀行在東北的分支機構擴大到13處。1917年日本政府整頓其在中國東北的金融體系,決定將正金銀行金票發行權與代理國庫業務移交給朝鮮銀行,該行便成為日本在東北的“中央銀行”和商業金融中心。

變革與解散

1936年12月3日,日本政府為強化其在中國東北殖民地的金融體系,依偽政府公布的《滿洲興業銀行法》,將在東北的朝鮮銀行和正隆銀行、滿洲銀行及其所屬分支機構改組,併入偽政府與日本合資的滿洲興業銀行。二戰結束後,朝鮮銀行解散。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