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人權

朝鮮人權是指主要通過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的報告闡述朝鮮人權的現狀。

本詞條主要通過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的報告闡述朝鮮人權的現狀。
由於整個國家奉行的閉關鎖國政策以及對外的保密政策,統計北韓的人權紀錄變得極端困難。北韓政府不但對外國人進入北韓設定了重重阻礙,甚至在其進入後還對其進行嚴密監控他們在北韓的活動。人道主義救援人員進入北韓受到相當大的監控,並且嚴禁進入政府不希望他們進入的地區。 由於公民不能自由離開該國,這主要是從逃難的難民的故事得知,而這個國家的人權紀錄也已被改造. 但是由朝鮮中央通訊社所表達出來的官方觀點是,北韓並不存在人權問題,因為他們的社會政治制度是由人民所選擇的,並且這一制度公平的服務每個北韓人民。
不過正是由於收集全面的該國國內人權狀況的複雜度,從一個側面證明了北韓政府濫用職權控制了該國大多數的國內活動。朝鮮公民不允許隨意表達他們的思想。唯一的廣播電視台以及通訊社,都被法律嚴格的保證由朝鮮政府管轄。國民不允許自由暢所欲言而政府會扣留批評制度的民眾。媒體與金日成普遍讚譽金正日的行政管理,然而那是未經選舉產生的國家領導人。
許多人權以及政府組織都對朝鮮的人權記錄提出過批評,包括大赦國際以及聯合國,後者於2008年通過了一個關於此項議題的一個決議。而自由之家在它的2006的年國家報告中,關於朝鮮,提到:北韓是個集權、也是世上最封閉的一個獨裁國家,一切社會、經濟、政治都被國家所束縛。這種高壓制度否定了人民一切的基本權利、以殘暴的方法迫使數以萬計的政治犯順從、以及保持絕對的外交孤立。北韓因此被“自由之家”在國民自由以及政治權利上給予最低評分,得分為“不自由”(Not Free)。2004年,美國通過了《朝鮮人權法案》。法案對朝鮮予以譴責,並提出美國應採取數個步驟以明顯提升朝鮮國內的民主及自由。除法案中所稱針對日本人、美國人和韓國人的國際綁架人質問題已經得到充分解決外,朝鮮堅決否認所有與侵犯人權有關的報告,並指責叛逃人員捏造事實、促使親美議程付諸討論。

公民自由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已經正式承認廣泛存在的侵犯人權行為在朝鮮經常發生。以下部分直接引自專門針對發生在朝鮮的事件作出的《聯合國人權決議第2005/11號》:

酷刑和其它殘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懲罰方式,公開處決,法外拘留和任意拘留,合法訴訟程式和法制的缺失,以政治原因強加死刑,集中營大量存在並廣泛地強迫勞動;
對遭到遣返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公民實施制裁,如將他們的離境視為叛國並進行懲罰——拘留、酷刑、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死刑;
無孔不入且極為嚴格地限制公民以自由的方式進行思考、評判善惡、信仰宗教、發表意見、發表言論和和平集會,並且限制每個人獲取信息,對希望在境內自由遷徙及在境外旅遊的每一個人施加限制;
持續地侵犯人權和婦女的基本自由,尤其是以賣淫或強迫婚姻為目的買賣婦女,因為種族原因強制墮胎,其方式包括施打催產針或自然分娩,並且殺害遭遣返母親的孩子,其發生地點包括警方的拘留中心及勞動訓練營。

言論自由

《憲法》中有保障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條款。實際操作中,其它條款優先適用,其中包括要求公民以一種社會主義的方式生活。對政府及其領導人的評論受到嚴格限制,發表作出這些議論可以成為實施逮捕及送入朝鮮“再教育”營的原因。政府分配所有的收音機和電視機,嚴禁公民改裝它們來接受其它國家的廣播信號,違者將遭到嚴酷的懲罰。
境內有數個民間組織存在,但它們看上去都由政府運作。它們全部一貫地讚揚政府,宣揚對金正日及其逝世了的父親金日成的個人崇拜脫北者指出宣揚個人崇拜是這個國家境內幾乎所有電影、戲劇、書籍的主要功能之一。

宗教自由

儘管機關政府估計有10萬名佛教徒、1萬名新教徒和4 000名天主教徒在500處宗教場所參與宗教活動,但外界仍不清楚朝鮮境內是否有天主教神父,一些報告指出目前事實上存在的宗教組織基本上用作對外交流。在中國靠近朝鮮的邊境地區,目前活躍著一些基督教團體幫助難民。據很多報告,它們也向朝鮮境內走私《聖經》和其它宗教用品。
以信仰為基礎的韓國人在中國東北邊境進行的救濟和協助難民的努力有著人道和政治的雙重目的,政府對此感到不安。脫北者指稱參與走私《聖經》的個人曾被處死。同時有訊息聲稱,在中國境內皈依基督教,但之後被中國當局強制遣返回國的朝鮮難民,無不被送入集中營或處死。
平壤現存四座教堂——兩座基督教新教教堂、一座天主教堂和一座俄羅斯東正教教堂。然而,脫北者非常明確地表示,這些教堂內都是政府工作人員。它們被用來向平壤的外國援助人員和遊客製造假象,讓他們認為朝鮮是一個自由的社會。

遷徙自由

通常公民不能在國內自由遷徙或出國。只有政治菁英能夠擁有車輛,政府限制人民獲得燃料和車輛。(衛星照片顯示道路上幾乎沒有車輛。)據稱,對公民和家庭的強制移民,尤其作為出於政治原因進行的懲罰,是很常見的。
只有在政治上最為可靠,並且最健康的公民才獲準居住在平壤。如有煽動叛亂的嫌疑或者是嫌疑人的親人,都會被遷出該市;在生理上或者心理上有某種殘障的居民也會遭到類似待遇。這是實行高壓統治的一個有效方法,因為據說首都的食物和住房都遠遠優於其它地方。

新聞自由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布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朝鮮僅次於厄利垂亞為列倒數第二。《朝鮮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然而實際上所有媒體都受到政府的嚴密控制。國有媒體將控制的資源中的很大一部分用於政治宣傳和宣揚對金日成和金正日的個人崇拜。初此以外,這些媒體據稱也作出錯誤的判斷,美國常常成為替罪羊。舉例來說,朝鮮媒體聲稱美國發起了韓戰,而蘇聯檔案則顯示北方實行了有計畫的侵略。
朝鮮境內銷售的收音機或電視機都被預先設定只能接受政府方面的頻率,並且加封標籤以防改裝。改裝設備接受朝鮮境外的廣播是一項重罪。2003年的一次政黨活動中,每個社區和村莊的黨組織負責人都接獲指示,要求他們檢查所有收音機上的封印。
由於朝鮮和韓國使用不同的電視廣播制式(分別使用PAL制式NTSC制式),因此兩國邊界兩側不可能互相接收電視訊號。然而,在領近中國的地區,據說可以接受到鄰國的電視信號。

少數族群的權利

朝鮮是世界上民族最為單一的國家之一,並且至今幾乎不存在移民。極少數希望前往朝鮮的人當中包括一些朝鮮人的日本配偶(通常是妻子),他們在1955年到1980年代早期隨著他們的配偶從日本返回。這些日本人被迫同化,但根據報導,歸國人員中的大多數並不為朝鮮社會完全接受(少數人是例外,比如那些成為政府人員的),並且最終被邊緣化,包括進入下面將會提到的集中營。造訪朝鮮的外國人一般都受到嚴密監視,並禁止進入特定地點。

殘疾人權利

2006年3月22日,美聯社在韓國報導,從朝鮮叛逃的醫生Ri Kwang-chol(李광철)曾經表示有生理缺陷的新生兒經常被殺死並掩埋。一份聯合國報告也提到,傳說殘疾人被“集中”起來送到“特殊營地”。診斷患有自閉症及其它相關疾病的人經常遭到迫害。

強迫賣淫

國家強制徵選低至14歲的女孩進入所謂的“歡樂組”(기쁨組)工作,包括提供性服務。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尚不清楚僅成年“歡樂組”成員被選派提供性服務,還是存在兒童賣淫。“歡樂組”提供的其它服務包括按摩和半裸歌舞。她們中的許多人在25歲之後“被命令嫁給金正日的警衛或國家英雄”。

刑事司法

公開處決

2000年之後的幾年,朝鮮迫於國際輿論壓力減少了公開處決,2007年10月朝鮮恢復了公開處決。主要的遭到處決的罪犯包括被判處販毒罪和貪污罪的官員。
2007年10月,一名平安南道工廠負責人因為被判定在工廠地下室安裝了13部電話撥打國際長途電話,而在一個容納了15萬人的體育場內被行刑隊當中槍決。另外一個例子是,15人因為越境進入中國被公開處決。
根據援助組織“好朋友”(Good Friends)的報告,觀眾中的6人在離開時因踩踏死亡。
聯合國大會的一個專門委員會通過了一份決議草案,由50多個國家共同發起,對於朝鮮境內廣泛蔓延的侵犯人權行為,包括公開處決,表達“非常嚴重的關切”。朝鮮宣稱草案包含偏見,傳達了不正確的信息。雖然如此,草案仍然被提交192個成員組成的聯合國大會交付最終投票。

監獄制度

根據一份美國國務院的報告,監獄條件“嚴酷且威脅生命,並存在酷刑。有時懷孕的囚犯被強制墮胎,有時嬰兒在監獄中出生後即被殺死。”據稱,朝鮮政府隨意拘留、拷打、收押了數千名持有不同政見或被懷疑從事破壞活動的個人。報導指出:

據報,酷刑及其它形式的虐待包括毒打,電擊,過長時間曝露於危險物質影響之下,強迫當眾裸露等侮辱行為,長達數周關押於狹小得無法站直或躺下的“緊閉室”,強迫長時間固定姿勢下跪或站立,從手腕部將人吊起、強迫起立、坐下直道虛脫,強迫剛剛遭到中國遣返的母親目睹殺死自己新生兒的過程。脫北者持續報告大量囚犯因為酷刑、疾病、飢餓、曝露於危險物質下或以上幾種因素共同作用而死亡。
Shin Dong-hyuk(신동혁)出生在平安南道价川市的一處政治集中營,並遭囚禁22年。脫北以後,他說營中拷打和酷刑非常普遍。Shin報告說,他的家庭成員試圖逃離集中營後,他曾被吊在天花板上,並遭到熱木炭燒灼。
根據難民報告,官員阻礙獄中嬰兒安全生產,並命令強制墮胎,尤其在收容遭中國遣返婦女的拘留所。對於安全生產下來的嬰兒,一些報告稱監獄守衛殺死嬰兒或拋棄任其死去。此外,也有報告守衛對女性囚犯進行性侵犯。
通過勞動接受再教育,主要通過送交強迫勞動的集中營服刑,是一種常見的懲罰方式。服刑期間,囚犯需要在艱苦條件下伐木、採礦或料理莊稼。再教育也包括背誦金正日的講話。
監獄和拘留所條件非政府組織、難民和新聞報導指出目前存在數種監獄、拘留所和集中營,包括強迫勞動集中營和為政治犯而設的獨立集中營。脫北者聲稱集中營占地達200平方英里(約52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集體墳墓、兵營、作坊和其它監獄設施。
非因政治原因入獄的囚犯通常被送入再教育監獄,囚犯在那裡被迫參與極重的體力勞動。被認為對政權懷有敵意或承認犯有政治罪,如變節的,將被長期囚禁於政治犯集中營。政治集中營中的很多囚犯都不能存活下來。政府則仍然否認政治集中營的存在。
報告指出政治集中營中的條件非常艱苦。監獄和拘留系統中到處存在有系統的對人權的嚴重侵犯。遭收容人員和囚犯持續報告暴力及酷刑的存在。據難民表述,在一些拘留場所,囚犯得到很少或者無法得到食物,且得不到醫療救護。衛生條件很差,原勞改營囚犯報告說,他們在囚禁期間沒有換洗衣物,且很少有機會沐浴或洗滌衣物。政府不允許人權觀察員檢查監獄或拘留場所。

金正日統治集團仍然表示其並未涉及上述任何一種行為。大量難民站出來講述國內的各種情況。政府被指責設定政治集中營,關押的囚犯達到20萬人,其中包括兒童。這些兒童僅有的罪行是親人中有“階級敵人”。朝鮮難民大量報告在這些集中營中存在強迫墮胎、殺害嬰兒和饑荒。殘酷的身體虐待是常見的(拷打常常致人死亡)。
2002年,一名名叫李順玉(이순옥)的原黨的幹部向美國眾議院一個委員會證實她自己在朝鮮刑事制度下遭受的不幸。她報告了身體各處遭受的酷刑,包括失去八顆牙齒及面部的永久癱瘓。她同時報告自己在一處“非法法庭”受審,被判在集中營服刑13年。因為有會計背景,她所受到的處罰比別人輕得多。根據她的陳述,“我證實1987年我抵達時那裡的6000名囚犯中的大多數人因為嚴酷的監獄環境在1992年我被釋放時已經不知不覺地消失了。”她報告了無數她所處營中的無數酷刑和死亡案例,包括在入獄時殺死嬰兒和婦女未出生的孩子。她的證詞與許多其它報告相符。
2004年,英國廣播公司的一部紀錄片也報導了在一座集中營的毒氣室中,朝鮮在囚犯身上試驗化學武器。其它一些紀錄片也講述了集中營中的生活,如姜哲煥的《平壤水族館》。
已知的朝鮮集中營列表(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朝鮮集中營或稱強制收容所,主要用以關押政治犯為主。朝鮮對它們沒有統一的名稱,一般為管理所、教化所、集結所、勞動鍛鍊隊、監獄、拘留場等。管理機構也不盡相同,基本由國家安全保衛部、社會安全部、人民保全省管理。
朝鮮集中營一般以郡級行政單位命名,例如江東集中營,位於平安南道江東郡(강동군)。如果有處於同一郡的,則降至以里、區級單位命名,並加上“里”、“區”字,例如蒼坪區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穏城郡(온성군)蒼坪勞動者區(창평노동자구)。
4號營:江東集中營,位於平安南道江東郡(강동군);
8號營:吉州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吉州郡(길주군);
9號營:新義州集中營,位於平安北道新義州市(신의주시);
11號營:鏡城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鏡城郡(경성군);
12號營:蒼坪區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穏城郡(온성군)蒼坪勞動者區(창평노동자구);
13號營:豊川里 — 東浦區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穏城郡(온성군)豊川里(풍천리)及東浦勞動者區(동포노동자구);
14號營:价川集中營,位於平安南道价川市(개천시);
15號營:耀德集中營,位於鹹鏡南道耀徳郡(요덕군);
16號營:化成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化成郡(화성군);
17號營:石山里集中營,位於平安南道北倉郡(북창군)石山里(석산리);
18號營:召倉里集中營,位於平安南道北倉郡(북창군)召倉里(소창리);
19號營:端川集中營,位於鹹鏡南道端川市(단천시);
22號營:會寧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會寧市(회령시);
23號營:德城集中營,位於鹹鏡南道徳城郡(덕성군);
24號營:雩時集中營,位於慈江道雩時郡(우시군);
26號營:勝湖裡集中營,位於平壤市勝湖區域(승호구역);
25號營:清津集中營,位於鹹鏡北道清津市(청진시);
27號營:天摩集中營,位於平安北道天摩郡(천마군)。

宣傳

饑荒及食物分配製度

韓戰結束以後以及整個1960、70年代,朝鮮國家控制的經濟依靠蘇聯的大量援助實現了工業化。由於失去了蘇聯的戰略貿易協定以及與1992年中韓建交後中朝關係的緊張,國家在經濟上非常艱難地邁入了1990年代。此外,朝鮮經歷了創紀錄的洪災(1995與1996年),1997年後的數年遭遇嚴重的旱災。這些原因,加上全國僅有18%耕地面積以及無力進口工業生產賴以維繼的物資,一場極其嚴重的饑荒使朝鮮經濟陷入動盪。饑荒造成大約60萬人死亡。
截至1999年,食品及發展援助減少了由饑荒導致的死亡。2005年春天,世界糧食計畫署告飢荒很有可能重返朝鮮。另據報導,政府已經明令數百萬城市居民下鄉參與農業勞動。2005年,農業情況有所好轉,實現5.3%的增長,收穫454萬噸。在很大程度上,這是因為韓國援助了更多的肥料。然而,世界糧食計畫署表示,這個數字相較於預計全國人口需要的600萬噸糧食仍有差距。理所當然地,朝鮮政府呼籲國際糧食援助以解決問題,當年12月31日仍有貨輪運載食品前往該國。同一時期,新聞報導稱朝鮮繼續在減少糧食配給量的同時提高糧食價格。
朝鮮社會依照公民的家庭和政治背景,被嚴格地分為不同階級。難民國際、無國界醫生和大赦國際等組織都曾指責朝鮮在向“敵對”階級發放包括食品在內的生活必需品時採取了歧視政策。在一些“封閉”地區,“敵對”階級成員集中居住,政府似乎儘量避免發向他們提供足夠的食物援助。
朝鮮仍然是一個巨大的軍事機器,並支撐著其領導人金正日的奢侈生活。在2005年底食品援助中止之前,世界糧食計畫署撥出2億美圓為朝鮮提供緊急食品援助,較該國2004年請求的1.71億美圓有所上升。與之對應地,根據中央情報局《世界概況》,2002年其國防預算為52億美圓。

國際綁架

見條目北朝鮮綁架日本人問題
韓戰結束後的幾十年間,有報導稱朝鮮綁架了許多國家的公民,主要是韓國人和日本人。多年以來,這些報導被認為是編造出來的陰謀論,甚至於很多對朝鮮政權持批評態度的評論家也這么認為。然而,2002年9月,金正日向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承認,朝鮮“特殊機構”與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的日本公民綁架事件有關。他表示相關責任人已經受到處罰。五名倖存的受害人獲得許可訪問日本並決定不再回到朝鮮。朝鮮官員宣稱其他八名被綁架人員因事故或疾病死亡。日本稱據此仍由兩人下落不明,並表示朝鮮方面所稱的橫田惠骨灰並不屬於受害人。此外,依照美軍逃兵Charles Robert Jenkins提供的信息,朝鮮在1978年綁架了一名泰國婦女。
儘管已經向小泉首相承認綁架事件,朝鮮政府繼續否認與其它綁架外國人事件有關,也拒絕為調查更多可能的綁架事件提供任何協助。然而,韓國官員聲稱韓戰結束以來,486名韓國人,其中大多數為漁民,遭到綁架。辯護人和家屬也曾指責政府為爭取釋放被綁架國民作得太少。

國際反應

很多國家和多邊組織批評朝鮮侵犯人權的行為。2005年後的每一個11月,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都會譴責朝鮮的上述行為。
美國和日本均已通過法律,並任命外交使節關註上述問題。隨後,美國在2004年10月通過了《朝鮮人權法案》,並於2008年再次通過該法案。它在國務院設立了專門辦公室,關注朝鮮人權問題。辦公室原由特使Jay Lefkowitz和常務特使Christian Whiton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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