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歸納方法

第三層次——會計理論研究的一般方法 (一)邏輯方法 邏輯方法是指以有關的理論成果為依據,對具體研究對象的各方面進行邏輯分析,從而尋求其規律性的一種方法,包括形式邏輯方法和辯證邏輯方法。另外,由於數學是運用數字、文字、模型等進行推理的一門邏輯科學,數學方法實質上是邏輯方法的具體運用和說明;從廣義上來講,邏輯方法包括了數學方法。

第三層次——會計理論研究的一般方法 (一)邏輯方法 邏輯方法是指以有關的理論成果為依據,對具體研究對象的各方面進行邏輯分析,從而尋求其規律性的一種方法,包括形式邏輯方法和辯證邏輯方法。另外,由於數學是運用數字、文字、模型等進行推理的一門邏輯科學,數學方法實質上是邏輯方法的具體運用和說明;從廣義上來講,邏輯方法包括了數學方法。 1.形式邏輯。形式邏輯是研究思維的形式及其規律的一門科學,是“關於思維過程本身的規律的學說”。思維形式是指概念、判斷、推理等進行思維的具體方法。邏輯規律是指在思維形式中起作用的規律,諸如同一律、矛盾律、充足理由律等。形式邏輯作為一門思維科學,既有認識的作用,又有表達和論證思想的作用。思維形式的運用是否準確,關鍵要看它是否符合思維形式的邏輯規律。人們只有在遵循了形式邏輯基本規律和概念的要求後,才有可能進行正確的思維活動,更好地認識客觀事物。 2.辯證邏輯。辯證邏輯本質上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邏輯,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邏輯職能,它比形式邏輯“包含著更廣的世界觀的萌芽”。辯證邏輯作為現實世界辯證運動的反映,作為認識史的總結,研究的是思維形式如何正確反映客觀事物的內部矛盾、聯繫和轉化等問題,“是對世界的認識的歷史的總計、總和、結論”。因而,在整個認識和思維過程中,不但要運用形式邏輯,更需要運用“一分為二”、“合二為一”的觀點去分析綜合事物。辯證邏輯的主要規律有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理性思維是一個辯證發展過程,在發展中具有階段性。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導言》中將其概括為“兩條路”。“在第一條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發為抽象的規定;在第二條道路上抽象的規定在思維行程中導致具體的再現”。簡言之,就是:“具體→抽象”-抽象的規定。“抽象→具體”-具體的再現。前一個具體是具體的客觀事物的具體,後一個“具體”是理性認識的結論,是對客觀事物的理性認識的描繪。馬克思的這段話也是對整整三大卷《資本論》最簡潔的、最高度的哲學概括。

在這“兩條道路”上是運用“範疇”作為“理論網路”的結點不斷展現的,這些範疇差不多都是成雙成對的,而且有鮮明的階段性。諸如分析與綜合、比較與分類、歸納與演繹、抽象與具體等。 (二)歷史方法 歷史方法就是通過研究某一事物的歷史發展過程。在占有大量歷史資料的前提下,概括出事物發展的規律性,並將其延伸到具體研究對象中的一種方法。採用歷史方法研究會計理論,就要聯繫會計理論的來龍去脈,明確它在會計發展史中的地位,從而得出合乎規律的結論。我國會計界對會計的起源和發展的研究,對會計本質及其基本職能的認識較多地採用了歷史方法。 “歷史從哪裡開始,思想進程也應當是哪裡開始,而思想進程的進一步發展不過是歷史過程在抽象的、理論上前後一貫的形式上的反映”。(馬克思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2頁)。這些話是恩格斯用來闡明《資本論》理論體系的。對於會計理論來說,也應該是完全適用的。當然,理論同歷史畢竟不是一樣的,理論體系必須擺脫歷史形式,正確地採用邏輯形式。要避免歷史進程中迂迴曲折的甚至反覆的現象,也要摒棄歷史進程的隨機的偶然性,作為理論體系中的概念、範疇,應該是同級、同階段的事物或現象中的完全成熟的並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反映。

四、第四層次——會計理論研究的具體方法 會計理論研究的具體方法一般包括描述性方法、規範性方法和實證方法,現分別闡述如下: (一)描述性方法 所謂描述性方法,是指運用歸納方法對許多個別事物進行分析,找出這些事物的共性,並概括出普遍性結論的一種推理方法。具體到會計研究中,描述性方法主要套用於兩種情況:第一,在廣泛調查研究占有實際資料的基礎上,對各會計主體經常發生的會計現象及其相互關係加以概括和總結,從會計實務中歸納出會計理論;第二,廣泛收集已有的會計文獻資料,並就某個具體問題的認識進行概括和總結,對已有會計理論進行歸納,得到新的會計理論。 20世紀50年代以前,世界各國的會計界主要採用描述性方法進行會計理論研究。利特爾頓和齊默爾曼認為會計理論主要是從會計實務中總結出來的。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所屬的會計原則委員會(apb)發布的第4號公告“名詞公報”也採用了這種方法,即通過對事物進行羅列的方法,概括和歸納出結論,從而形成了會計的概念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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