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永才

曾永才

曾永才,平江縣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近日,有網友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發帖,林業局副局長9名親屬就職同系統遭舉報,被稱為“平江史上最牛的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曾永才,平江縣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管資源林政法規、調查規劃設計、基地站、政務中心、林業站日常工作。近日,有網友在紅網《百姓呼聲》欄目發帖,稱平江縣林業局副局長曾永才涉嫌利用職權為親屬安排職位,被稱為“平江史上最牛的局長”。

曾永才,男,1964年8月出生,1982年參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990年任煥新竹器廠廠長,1991年——1993年任湘竹公司經理,1994年——1997年任鄉鎮企業局科教股股長,1998年——1999年任瓮江鎮黨委副書記,2000年——2002年任三墩鄉黨委書記,2002年4月至今任平江縣林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主管資源林政法規、調查規劃設計,基地站,政務中心及林業站等工作。

人物事件

被網友舉報

“我要舉報平江縣林業局副局長曾永才,他利用手中的權力替親屬安排職位,這在平江林業局不是什麼新鮮事了。”網友“王森林”在帖子中稱,2010年7月初,平江縣林業局林業執法大隊成立,副局長曾永才順利將自己的兒子曾闖“運作”成林業執法大隊的副大隊長,而之前,曾闖只是當地基層林業派出所的一名普通職工。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僅二、三年的功夫,曾永才在縣局機關就安排了五位直系親屬。網友在帖子中稱,曾永才的兒子曾闖調到剛成立的局林業執法大隊任副大隊長;小女和兒媳都安排在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外甥黎某安排進了林業局人事股;姨女方某安排在局林改辦。
“除此之外,曾永才還將妻子和大女兒招工安排在林業局下屬國有蘆頭林場,兩個外甥也都安排在林業局下屬加義鎮林業站和三陽鄉林業站,分別擔任站長和副站長。”
如此“大手筆”已引起平江縣林業局廣大幹部職工的強烈不滿和憤慨,網友“王森林”在帖子中稱,平江縣林業局廣大幹部民眾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查一查曾永才以權謀私的行為。

查實情況

經查:曾永才同志目前確有包括其妻子,兒子、兒媳,2個女兒、外甥、3個姨侄子(女)等9名親屬在平江縣林業系統工作。9名親屬進入縣林業系統工作、任職的具體情況分別是:
曾闖,男,現年27歲,系曾永才之子,林業站在編在崗人員。於2004年退伍後由縣退伍安置辦安置在縣林業系統工作。2010年7月經縣林業局黨委集體研究任縣林業局林業巡查大隊副大隊長。
曾廳廳,女,現年27歲,系曾永才之次女。2003年3月經縣林業局黨委研究,統一安排臨時上崗,現在縣林業局下屬企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工作。
顧新華,女,系曾永才之兒媳,現由縣林業局下屬企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臨時僱請。
黎湘平,男,系曾永才之外甥,林業站在編在崗人員。於2003年12月退伍後由縣退伍安置辦安置在林業系統工作,2003年至2006年在南江鎮林業站工作,於2007年1月借調縣林業局政工股工作。
方紅玉,女,系曾永才之姨女,亦系連雲林場原支部書記,場長方大明之女,平江縣連雲林場職工,2009年由縣林業局林改辦(臨時機構)自行借用。
葉格華,女,1955年5月出生,系曾永才之妻。1990年1月經平江縣蘆頭林場、縣林業局呈報縣勞動局批准,招錄為蘆頭林場職工,屬自然增長的林業職工,現在蘆頭林場工作。
曾丁丁,女,1981年6月出生,系曾永才之長女。2004年8月30日,經平江縣蘆頭林場與曾丁丁雙方簽訂《勞動契約書》,聘為蘆頭林場職工,契約期為10年,時間為2004年8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並於2004年9月8日經縣勞動局鑑證。目前,曾丁丁沒有上班。
方俊,男,系曾永才之姨侄,亦系連雲林場原支部書記,場長方大明之子,林業站在編在崗人員。1991年林業技工學校畢業安排工作。2010年經縣林業局黨委集體研究任命為加義鎮林業站站長。
方傑,男,1978年5月出生,系曾永才之姨侄,亦系連雲林場原支部書記,場長方大明之子,林業站在編在崗人員。於1999年11月退伍後由縣退伍安置辦安置在林業系統工作,一直在鄉鎮林業站工作。2009年經縣林業局黨委集體研究任命為童市林業站副站長。

官方反應

如今,平江縣委辦公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已經承認,該縣林業局在人員安排使用上存在著不規範現象,“近親繁殖”現象較嚴重。鑒此,已要求縣林業局對本系統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管理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杜絕不規範現象的發生。應該說,面對本縣醜聞,相關部門沒有奉行捂蓋子的鴕鳥思維,值得激賞。

社會意義

不過,還有一點需深入追問。須知,儘管曾永才雖為堂堂副局長,但這起“近親繁殖”所涉及的用人腐敗,絕非其一人就能辦到。比如,兒子曾闖任縣林業局執法大隊副大隊長,系林業局黨委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擅自設立機構,進而安排任職;外甥黎湘平系林業局黨委違反編制和人事工作政策,擅自將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借調到機關混編混崗工作。由是觀之,這起惡劣的用人腐敗,單靠曾副局長一人難以完成,無論違反機構編制管理還是違反編制和人事工作政策,無論擅自設立機構,還是擅自混編混崗,都是林業局黨委所為,試問,他們為何敢於如此違法違規?
可以說,用人腐敗並不鮮見,“近親繁殖”也屢有發生。為何會發生這種亂象?這是因為在不少單位,一把手說了算,上級部門說了算,用誰不用誰,制度被廢棄。選人時,沒有經過嚴格的制度規範,也不公開透明,徵詢民意。去年5月19日,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全國幹部監督工作會議上指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依然是幹部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以最堅決的態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行戰鬥,確保實現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標。可以說,這起“近親繁殖”事件正是用人腐敗的集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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