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進口貨物

暫時進出口貨物是指國際組織, 外國政府、外國和香港澳門地區的企業、民眾團體或個人為開展經濟、技術、科學、文化合作交流而暫時運入我國境內但需按規定時間內原狀復出口的貨物。


暫時進口貨物包括:

1、來華拍攝或與我國內單位合作拍攝電影片、錄像片、圖片、幻燈片而運進的攝影器材、膠捲、膠片、錄像帶、車輛、服裝、道具等;
2、來華進行體育競賽、文藝演出而運進的器材、道具、服裝、車輛、動物等;
3、來華進行工程施工、學術技術交流、講學運進的各種設備、儀器、工具、教學用具、車輛等。

暫準(時)進出口貨物的基本通關程式

1、進(出)口前的備案;
2、進(出)口時憑擔保報關;
3、使用期內接受海關核查;
4、復出(進)口時報關;
5、核銷結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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