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際協力機構

日本國際協力機構

日本國際協力機構(日文:國際協力機構,英文: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 = JICA)成立於2003年10月1日(其前身是日本國際協力事業團,該事業團成立於1974年8月1日),是直屬日本外務省的政府機構。它以培養人才、無償協助開發中國家開發經濟及提高社會福利為目的實施國際合作,“攜手共創美好明天”為該機構的宗旨。 中國事務所成立於1982年,是JICA在世界101個國家設定的事務所中較大的一個,以培養人才和支援中國的國家開發建設為事業的中心。

中日合作

中日政府間(JICA渠道)技術合作是日本政府對外援助的一部分,始於1979年.中方由科學技術部負責歸口管理。2001年9月,科技部國際合作司為適應政府機關轉變職能的要求。正式將中日政府間(JICA)技術合作的日常事務管理職能下放到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並在交流中心內成立了JICA項目辦公室。

20多年來,通過中日雙方的共同努力,中日JICA渠道技術合作獲得了長足的進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已形成了一個多形式,寬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格局。中日技術合作已成為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JICA渠道技術合作的主要形式有專項技術合作,開展調查和技術培訓。合作與交流涉及的主要領域有農林技術開發和普及,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信息技術和衛生保健,中西部資源開發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截至到2002年,中日雙方共組織實施了50個專項技術合作項目,138個開發調查合作項目和16個其他類型的合作項目。在人員交往方面,我國共派遣了12854名專業人員赴日進修,邀請了4660名日本專家來華進行技術指導和交流,,接收了432名日本青年海外協力隊員來華工作和鍛鍊。

合作項目

目前,在中國實施的合作領域包括環境保護、節能、防治傳染病、支援改革開放、加強政府治理能力、增進相互理解等多方面,合作方式分為以下幾種。

技術合作項目

以培養人才、普及技術等為目的,與中方機關共同設立技術合作項目,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派遣日方專家、接收中方對口人員赴日進修、提供器材等三種合作形式進行的綜合性技術合作。技術合作項目主要在社會開發、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及醫療保健等領域進行。按照雙方事前達成共識的合作計畫(原則上製作Project Design Matrix)綜合連貫地進行實施運營。同時,規定期限內預期取得的成果與為實現該成果開展的活動、進行的投入之間的因果關係必須清楚、符合邏輯。

技術合作單項項目

針對個別申請,將“派遣專家”、“接收進修人員”、“提供器材”獨立實施的合作方式稱為技術合作單項項目。符合該方式的有:“派遣專家”中的政策建議型專家、技術合作協調專家;“接收進修人員”中的高級進修人員;“提供器材”中的與國際組織合作提供醫療特別器材等。

1. 接收進修人員

(1)集體進修

以進修人員的形式接收中國國家建設骨幹如技術人員、行政官員等赴日或第三國,在官方的實驗·研究機關、大學等地實施進修。以開發中國家共同面臨的開發課題為主題設定進修大綱,從各國招收有關人員參加進修,這種面向多個國家多人的進修方式稱為集體進修。2005年度開設了約373個課程,進修時間按照課題安排從1周到幾個月不等。這些進修人員回國後,將為促進其進修領域的技術轉讓發揮重要作用。

(2)長期進修

培養將來從事政策擬定方面的人才為重點,接收其赴日留學,使其在日本的大學等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這種方式稱為長期進修。通過這種形式的合作,可望掌握綜合知識與技術,使之準確套用於中國。實施領域包括完善法律制度、支持市場經濟發展等政策制度領域,以及全球氣候變暖、保護自然環境和防治愛滋病等其他領域。

2. 派遣專家

應中國政府的邀請,派遣日本個別專家到中國的官方機構、學校、實驗所和研究機關,與中方技術人員共同從事調查、研究、技術指導和普及活動並開辦研討會等。

3. 提供器材

在與國際組織合作等特定條件下,為了支援日本派遣專家、志願者及在日本完成進修後回國的中國技術人員的工作而提供各種器材。

開發調查

派遣調查團,協助對象國家制定對其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共開發計畫以及綜合治理大氣、水、廢棄物污染等環保計畫,這種方式稱為開發調查。其中公共開發主要包括環保、能源、城市規劃等基礎設施開發及生態資源保護、水資源開發等。近期,在幫助金融領域改革、振興中小企業、完善公共服務政策等方面也實施了以完善政策制度為目的的開發調查。

青年進修

為開展堪稱友好奠基石的青年交流,邀請合作對象國的青年訪問日本,停留約三周時間,參加有關領域進修課程,與日本的一般民眾特別是青年進行友好交流,併到日本各地參觀訪問的方式稱為青年進修。每年邀請約200名中國青年,分別作為“中日青年友誼計畫”、“中國基層工作者邀請計畫”、“中國中國小青年教師邀請計畫”的代表訪問日本。

後續合作

在JICA項目合作期結束後,對象國家將獨立進行項目的維持、管理及運營。但是如果發生提供的器材出現故障、運營經費不足等突發問題使項目運營受到影響時,在對象國家自主努力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實施追加合作,這種方式稱為後續合作。

志願者事業

(1) 派遣青年海外協力隊

應對象國家的邀請,派遣擁有技術並富有熱情的20至39歲的青年到該國工作,這種方式稱為派遣青年海外協力隊,原則上派遣期為2年。協力隊員把與當地居民共同生活、共同勞動,為所在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幫助,加深與所在國之間的友好感情與相互理解作為基本理念。在中國,將重視與當地居民交流的協力隊活動親切地稱為“三同主義”,即“同生活”、“同工作”、“同思考”。

(2)派遣年長志願者

應開發中國家的邀請,派遣能夠為開發中國家及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作貢獻的、擁有技術和知識、並富有經驗和熱情的40至69歲的人才到該國工作,這種方式稱為派遣年長志願者,派遣期通常為1年或2年。中國自2002年開始引進了該合作方式。

(3) 派遣短期志願者

短期派遣上述(1)(2)類志願者的方式稱為派遣短期志願者,派遣期一般為1個月到1年以內。 為了制定接收長期志願者的活動計畫,首先派遣有志願者活動經驗的人作為短期志願者;或者也可以為了對派遣中的志願者提供技術支持而進行點對點的派遣。

基層友好技術合作

基層友好技術合作是指JICA聯合日本的NGO、大學、地方自治體(日本的地方自治體相當於中國的地方政府)、公益團體等共同實施的,有益於開發中國家及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合作。該合作的目的為:充分利用日本國內各界的知識、見解及日本各地在發展中積累的各種經驗、技術,以滿足對象國家的多樣化需求。

無償資金合作的調查與促進實施業務

無償資金合作是向開發中國家政府提供不具償還義務的資金合作。JICA負責無償資金合作中“一般無償”等的事前調查工作及為保證無償資金合作順利進行的促進實施業務。

災害緊急援助

發生洪水、地震、海嘯等大規模災害時,應受災國或國際組織的請求,派遣救援及重建活動所需的人員(搶救隊、醫生、護士等)以及提供物資,實施綜合性災害緊急援助,該方式稱為災害緊急援助。

與JICA合作的中國視窗機關

JICA項目是日本政府接受中國政府的申請,並作出實施決定後開始進行的。合作對象及合作內容是通過與中國政府的協定後決定的。中國政府的視窗機關有國家科學技術部國際合作司(除了上述(四)(八)(九)之外)、商務部國際經貿關係司(無償資金援助)、中國外交部亞洲司、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國際部 (青年進修)、民政部(國際緊急援助隊)等。

訪問中國

河海大學

2004年2月24日至26日,日本國際協力機構的四位專家對河海大學進行了訪問。日本國土交通省國土技術政策綜合研究所環境研究部的大沼克弘先生做了有關《日本的水環境保護制度》的報告。日本國滋賀縣琵琶湖環境部山中直先生做了關於《滋賀縣琵琶湖環境保護措施》的報告,得到了與會者的歡迎。飯島智志先生和駒田達厷先生參觀了環境學院環境工程實驗室,並就有關環境科研情況進行了交流。

甘肅省

2006年9月4日,日本國際協力機構愛滋病預防對策項目日本專家組來到甘肅白銀市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就愛滋病流行及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考察,他們將對我市愛滋病防控提供資助。本次項目示範點包括甘肅省的白銀、蘭州、天水、酒泉四市。

青海省

2007年3月27日,日本國際協力機構海外部亞洲區負責人魚屋將先生和JICA中國事務所平野女士在青海省商務廳、科技廳、西寧市教育局等相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青海師範大學附屬中學、西寧市新世紀中等職業學校考察。

考察組通過對學校在援助設備上的使用及運轉情況的評估,認為:該項目的實施帶動了教學質量的提高,達到了項目援助的預期目標,並就部分設備更新及零配件配套等後續援助方面進行積極的探討。雙方還就日本JICA青年海外協力隊員及年長志願者援助學校教育問題上交換了意見,並一起考察了協力隊員在學校工作生活情況。

機構歷史

1954年10月——日本加入科倫坡計畫,並提出技術合作計畫

1962年6月——海外技術合作署( otca )成立

1963年7月——日本移民服務( jemis )成立

1965年4月——日本海外合作志願者( jocv )計畫推出

1974年8月——建日本國際協力事業團( JICA )

1987年9月——國際緊急救援隊成立

1994年5月——有100000名日本人組成訓練有素的技術研修頂部

2000年6月——有20000 日本海外合作志願者

2003年10月——日本國際協力事業團是relaunched作為一個獨立的行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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