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教鋸

施教鋸(1897—1942),男,福建晉江龍湖石廈村人。1937年7月16日,菲律賓華僑組織援助抗敵委員會,擔任委員及溪仔婆區募捐主任,兼抵制日貨小組成員。1942年1月菲島陷入敵手,教鋸不幸被捕,秘密處決於華僑義山。

基本信息

簡介

少年在竹山學校讀書。14歲隨父施學齒南渡菲律賓,白天學習商務,夜晚上中西學校攻讀英文、西班牙文。民國5年(1916),教鋸返鄉與菲律賓華僑教育界知名人士顏文初的侄女顏算治結婚。翌年返菲。兩年後再度返里探親。時值家鄉土匪猖獗,教鋸不忍坐視家鄉慘遭禍害,奔走呼號,提倡組織民團,捍衛桑梓。其父施學齒於民國15年回國休養,教鋸即繼承父業,掌理自成燭廠。其時馬尼拉華僑經營燭廠甚多,同業間競爭激烈。為了加強華僑團結,維護共同利益,教鋸倡組馬尼拉華僑燭廠同業公會,獲選為首任主席。他以身作則,帶領商僑,開展會務,成績斐然。後來,教鋸擔任華僑善舉公所董事兼外交委員,親上法庭數十次,據理爭辯,不辱使命,妥善地解決華僑義山與菲人義山的糾紛問題。教鋸又兼任華僑善舉公所清毒(即清除鴉片、嗎啡等)委員會委員。他認真工作,鐵面無私,為華僑的清毒運動做出貢獻。教鋸關心華僑教育事業。他擔任華僑教育會委員時,適值溪仔婆中西學校經費發生困難,即將停辦。他與溪仔婆區諸華僑殷商協商,成立溪仔婆中西學校董事會,籌募基金,接手承辦,使莘莘學子避免遠途負笈他校之苦。教鋸歷任該校董事會董事、董事長等職。又先後任南洋中學、曙光學校、三民學校、閩商學校等校董事會董事。民國15年,教鋸集資協助其父在家鄉建造惠濟橋,溝通晉南交通要道,造福桑梓。30年代中,橋被洪水衝垮,他又寄款重修。1931年,教鋸發動鄉僑組織旅菲錢江聯合會,被推為首屆主席。教鋸鑒於家鄉國小校舍不足,經費不繼,又於1939年柬請旅菲石廈四保施、劉兩姓鄉僑,組織旅菲光廈國小籌建校舍基金委員會(即現旅菲光廈校董會前身),被選為主任委員,統籌經費及建築基金(後因日軍南侵,菲島淪陷,工作被迫停止)。抗日戰爭爆發後,1937年7月16日,菲律賓華僑組織援助抗敵委員會,教鋸擔任委員及溪仔婆區募捐主任,兼抵制日貨小組成員。他積極宣傳抗日,籌募義捐,搜查焚燒日貨,影響很大。太平洋戰爭爆發後,1942年1月菲島陷入敵手,教鋸不幸被捕。敵人先以利誘,後又嚴刑拷打,教鋸始終堅貞不屈。日本侵略者惱羞成怒,遂於1942年4月15日將他與於以同、顏文初、陳穆鼎、李連朝、黃念打、蔡派恭、吳九如、洪清機一起秘密處決於華僑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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