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區圖書館

新余市渝水區圖書館

新余市渝水區圖書館成立於1990年,原館址為新余市玉紫北路與抱石大道交界處,抱石大道472號。原館是三級圖書館,館舍面積880平米,只有外借室和電子閱覽室。

基本信息

概況

渝水區圖書館 渝水區圖書館

近年來,在全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氛圍強勢推動下,我省縣區圖書館陸續啟動由傳統圖書館向現代化圖書館轉變。

2008年-2009年,在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的關心下,渝水區圖書館獲得了共享工程項目資金69萬元,館舍維修項目資金100萬元;區委區政府也高度重視並大力支持渝水區圖書館的升級改造,把她作為城市重要的文化建築和文化標誌,圖書館新館經過精心規劃和建設,調撥了原區老乾中心大樓的一、二樓3000餘平方米圖書館館舍,並裝修改造一新(總投資120萬,80萬為我區配套資金)

現館設有閱覽室6個,書庫1個,學術報告廳1個。閱覽室科室設定科學,分別設定有外借室、電子閱覽室、報刊室、少兒閱覽室、地方文獻室、資料室,共設有讀者座位450個,總面積達2500平米,其中書庫面積500平米。館藏情況:我館藏書總量達8萬冊,地方文獻藏量有5000冊;電子資源總量達900GB。

讀者服務:每年接待讀者近4萬人次,圖書流通3.28萬冊次,年辦證人次1000人次。能提供文獻資源借閱、檢索與諮詢、公益性講座和展覽、基層輔導、流動服務等基本文化服務。

自動化建設方面:已投入使用的設備計算機50台,伺服器4台,磁碟列陣存儲可用容量超過3.6TB,交換機4台、防火牆1台、網路專用配線架1台、4路KVM切換器1台、42U標準機櫃1台、另採購了投影儀,掃瞄器,印表機等設備,以上設備均按共享工程規範化建設進行採購。另配備圖書館業務自動化系統,資源套用管理系統,網路防毒軟體,信息瀏覽監控等軟體。設施設備均由省共享中心派專業隊伍進行組裝調試以及安裝軟體系統,達到省共享中心規範建設縣級共享支中心標準。渝水區共享支中心通過10M網際網路接入寬頻,與國家共享中心,省共享中心都能正常連線訪問,還能通過衛星接收共享中心數據下傳。

現館全面套用數位化圖書館集成系統,讀者辦證、借閱書籍、上網查閱資料一律實行數位化操作,使讀者借閱書籍更加方便快捷。

我館還建設了自己的圖書館網站,讀者能夠在家通過圖書館網站查詢圖書館有無自己所需要的書籍,電子讀物以及通過圖書館網站查詢自己所借書籍的到期日期。

在2009年第四次全國圖書館考評定級中,我館被授予“一級圖書館”館牌。

館情介紹

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以下簡稱“文化共享工程”)是新形勢下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惠及千家萬戶的一項重要文化基礎工程,是政府提供公益性服務的重大文化項目,是實現廣大人民民眾基本文化權益的重要途徑,對於打破落後地區信息閉塞的狀況,縮小“數字鴻溝”,提高廣大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和建設和諧社會,具有重要作用。

文化共享工程套用現代科學技術,將中華優秀文化信息資源進行數位化加工整合,通過工程網路體系,以網際網路、衛星、移動存儲、鏡像、光碟、有線電視/數位電視網等方式,實現優秀文化信息資源在全國範圍內的共建共享。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化共享工程建設。胡錦濤總書記要求:要積極推進文化共享工程建設。溫家寶、李長春、劉雲山、陳至立等領導同志多次對文化共享工程建設做出重要指示。2007年6月16日,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會議強調,當前,要大力文化服務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把文化共享工程列入公共文化建設重點工程專欄。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構建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優先安排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設項目,突出抓好廣播電視村村通、社區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在2008年3月5日舉行的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在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兩次提到文化共享工程建設。

2009年6月渝水區圖書館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省圖書館的大力支持下,開始成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渝水區支中心。建成後的渝水區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共46台電腦投入使用,全天8小時對讀者免費開放,積極引導讀者瀏覽健康優秀的網路文化信息。並同時作為區政府的政務公開平台,極大的方便了市民對政府工作的了解。

2010年3月渝水區文化共享工程鄉鎮基礎點的建設也全面展開,現已在全區建立建成267個社區、鄉鎮基層點,投入設備資金近百萬元,基本覆蓋了全區所有鄉鎮,極大的豐富了農村社區的文化生活,使廣大農民能通過網路便捷高效的獲得最新的農業、醫藥等科普知識。

辦證須知

1、持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即可辦理借書證。

①普通證:交人民幣50元(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閱圖書2冊)
2、辦證後應自覺遵守本館(借書規則)

借閱規則

一、借書證僅限讀者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無證或持他人借書證者不得進入圖書室。
二、每證每次限借書刊2冊,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所借書刊隔日方可歸還。
三、借期逾9個月未歸還書刊者,追回書刊並註銷借書證,押金不予退還。
四、進入圖書室應衣著整潔,文明禮貌,保持安靜,不許打鬧,注意防護自己人身安全,不得侵犯他人人身安全。
五、進入圖書室應講究公共衛生,不準亂扔果殼紙屑等雜物;注意公共安全,嚴禁帶入火種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六、私人書刊、提包等物應存放指定藏包櫃,不得帶入藏書區。
七、所借圖書不得塗畫、摺疊、淋濕、不得損毀書中磁條及條形碼,違者視損毀程度賠償5-30元。
八、借書時需仔細檢查書刊,發現已有污損,缺頁等現象,應事先向工作人員說明,加蓋印章,以明責任。
九、遺失圖書按書價的2倍賠償。
十、撕頁、盜竊圖書者,罰款50-200元,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並告知所在學校或單位,態度惡劣者取消借書資格並交有關部門處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