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成都府志

《新修成都府志》(五十八卷),明馮任修,張世雍等纂。馮任,字重夫,浙江慈谿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丁未科進士。萬曆四十五年(1617)任成都府知府,崇禎八年(1635)至十一年(1638)任山海巡撫。張世雍,原名世基,四川潼川(今三台)人。崇禎四年(1631)辛未科進士,任刑部主事 。

明代纂修成都府志,始於明宣宗宣德初年(1426)。這在明天啟《成都府志》中有所提及,馮任撰的《成都府志後序》稱:“宣廟初,五羊陳公廷器乃銳為成都府志,亦僅儀禆湛之業。後五十年為成化丙申,襄城李公勉復加纂輯,稱全書,而今已放佚不可睹矣。”陳璉,字廷器,廣東莞縣人,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590)舉人,歷官河南許州,安徽滁州、江蘇揚州等知州,明永樂後期升任四川按察使,正統初(1436)升南京禮部左侍郎。陳璉雖有修志之舉,然終未竟其事。留待五十年後,即明憲宗成化十二年(1476),李敏“復加纂輯”。李敏,字公勉,河南襄城縣人,明景帝景泰五年(1454)進士,授御史,明憲宗成化年間升任四川布政使,後官至戶部尚書。李敏纂修的“成都府志”(原名《四川成都志》二十五卷),雖稱為全書,但經過一百四十五年之後,到明熹宗天啟元年(1621)時,便已“放佚不可睹”,如今更是片紙無存,莫可稽查了。今可睹者,最早即為明天啟初年撰修的府志 。

《新修成都府志》是在成化十二年(1476)李敏(字公勉)倡導編修的《四川成都府志》基礎上編纂的。開局於泰昌元年(1620),以知府馮任等為總裁,謝壽舉、張世雍、楊懋方、李蒞等進行補充、完善,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成書,天啟元年(1621)刊印。此書張世雍用力最多。全書分四十一門八十目,約75萬字。因其是四川布政司首府的志書,所以書首有四川巡按監察御史薛敷政(江蘇武進縣進士)、四川左布政使,後升為四川總督的朱元燮(朱燮元,字懋和,浙江山陰(今浙江紹興市)人。萬曆二十年(1592)進士。以平蜀黔亂而加少保進少師。《明史》卷249有傳)、四川按察司副使戴燝(福建長泰縣進士)皆為之撰寫了序文,書末有馮任後序。朱燮元序言成書原委、體例甚詳,其曰:“戊午之祀,不佞自隴移蜀,至則《通書》告成,已盛傳矣。次第涉獵,見其綱領具舉,倫次得宜,如紀大宗,然序昭序穆,而不詳昭穆之玄支也。如紀江漢,然為沱為潛,而不詳沱潛之條派也。非不能詳,不及詳也。是史傳之體要也。若乃《成都郡志》,直如四體之有筋骸,然不可不問其詳矣。今分類若干目,合帙若於卷,燦然大備。其山川、建置、城閣、祠宇、科目,總之不離省志者十九。至於猶是疆域也,省以總延袤,而此則州邑有編戶之相錯,徼外有番部之震鄰,內順外嚴,不可不詳也。猶是賦役也,省以總征輸,而此則戶口幾十四萬,稅糧幾四十萬,比於諸郡,不翅倍之,民力民脂,不可不詳也。猶是水之力,而或勤流鑿,或費堤防。猶是鹽之力,而開產者十一,待哺者十九,利興害伏,不可不詳也。凡此重申畫之條,切畏懷之慮,杜侵漁之釁,昭功令之垂,必不得與民變更者也。至於以名宦列傳者,省志三百,郡益以二百有奇。各懷其政教之澤,而共考諸斷碣之遺,不如是,無以別仁暴也。以忠節列傳者,孝義列傳者,貞烈列傳者,省以類聚,郡則井而列之,省以舊述,郡則博而傳之,不如是,無以修人紀也。以人物列傳者,郡益省而三之,以隱逸列傳者,郡益省而倍之。尚論者取以傳信,好德者舉爾所知,不如是,無以大勸戒也。此不得不與時污隆者也。若乃藝文,詔世諸體燦焉,眾美絢焉。特於省志一一標錄,非成都之豪傑,即其紀言事於成都者也。是書也,羅材於文學,采議於物情,而折衷之於郡伯,良工詢苦心矣。余考記載,常璩作《華陽志》,自先漢至晉初四百歲,而士女可書者得四百人。後自晉初至周顯德凡七百歲,而寥寥無稱。其他湮沒,亦復稱是。豈前後文獻,頓爾懸殊,祇無作者,遂成旦晝!有志之士,安得不熙不失樂生之心,殆為第一義。善乎,羅琛之言曰:”床上有百錢布被,甑中有數升麥飰。蘇張巧說於前,韓白按劍於後,將不能一夫為盜,況貪亂乎!“今之郡守,即古之節度安撫,以水鑒者一面,以人鑒者千古。得是編而存之,前車具在,勸戒炯如,殆守作志之深心哉!余不佞,特為表而出之 。”

全志編撰體例為:卷一輿圖、凡例,卷二成都紀、分野、山川志、疆域志,卷三風俗志、建置志、學校、城郭、公署、祠廟、宮室、關梁、寺觀、陵墓、古蹟,卷四賦役志,卷五食貨志,卷六水利志、鹽法志、驛傳、倉巡雜署,卷七官職沿革表,卷八屬官守表,卷九屬官守表,卷十至卷十二官守列傳,卷十三科第表,卷十四至卷十五歲貢表,卷十六至卷二十二人物列傳,卷二十三忠節列傳,卷二十四孝義列傳,卷二十五僑寓列傳,卷二十六隱逸列傳,卷二十七至卷二十八貞節列傳,卷二十九仙釋列傳,卷三十至卷五十八藝文志。

此志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一種成都府志。其資料來源,除水利資料為各縣提供外,多因襲前人,並參考其他雜史、雜著,陳陳相因,無甚新意。“凡例”首條便稱:“成都舊志,今總無考。因旁搜史傳,合郡縣之散見者,博採而編輯之。”雖未明言,但從全志的內容來看,較多的則是來自明正德、嘉靖、萬曆等朝纂修的《四川總志》。其中以人物和藝文兩門所占比重較大。職官、科舉、人物共二十三卷;而藝文則多達二十九卷,幾乎占全書的一半。藝文大多取自楊慎等《全蜀藝文志》和杜應芳《續補全藝蜀文志》。輿地部分篇幅雖然不算很大,但對於明代以前成都府所屬各州縣之山川疆域、城池關津、古蹟名勝、風俗民情等記載頗詳。而明代成都府所轄地域較廣,共領六州二十六縣,為清代建制的二倍以上。這對於研究成都古代地域之沿革變遷、名跡風物極有史料價值。

存天啟元年(1621)原刻本,藏美國國會圖書館,國內僅有傳抄本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