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塞步槍

斯賓塞步槍

克里斯多弗.斯賓賽(Christopher Spencer)原是美國康納迪格州夏普斯公司的一個機械師,利用業餘時間造出了第一把斯賓賽步槍,於1860年取得了專利。內戰開始後他創立了自己的公司,開始生產銷售斯賓賽步槍。

基本信息

斯賓塞步槍斯賓塞步槍

斯賓塞M1865式.52口徑步槍
克里斯多弗.斯賓賽(Christopher Spencer)原是美國康納迪格州夏普斯公司的一個機械師,利用業餘時間造出了第一把斯賓賽步槍,於1860年取得了專利。內戰開始後他創立了自己的公司,開始生產銷售斯賓賽步槍。
它是世界上第一把實用的連珠步槍(另一種說法是亨利連珠槍),發射.52口徑金屬彈殼邊緣發火槍彈(該彈1854年由史密斯韋森公司取得專利,幾年後班傑明.亨利加以完善)。黃銅製的金屬彈殼在發射時膨脹,閉鎖住彈膛的後部,解決了後膛槍漏氣的問題,金屬彈殼同時也解決了彈藥防潮的問題。
斯賓塞使用的56-56彈,與其它子彈的命名方式不同,第一個56指彈殼底部底緣上方的直徑0.56英寸,第二個56指彈殼口的直徑,而彈頭的直徑實際是0.54-0.555英寸(13.7-14.1毫米)。槍的口徑是0.52英寸(13.2毫米),略小於彈頭直徑,以確保發射時彈頭能嵌入膛線。這也是前裝和後裝的區別之一:前裝槍是彈頭直徑略小於槍管口徑,以便於裝填。
迴轉閉鎖式槍機(Rolling Action),當拉下扳機護圈時,閉鎖機後退打開彈膛,拉出空彈殼,同時槍托里的彈簧自動將下一發彈推出供彈管;扳上護圈時,閉鎖機前進,將子彈推入彈膛同時閉鎖彈膛。射擊動作為:扳下擊錘、瞄準、扣扳機、拉下扳機護圈、扳上護圈、扳下擊錘、瞄準……。裝彈時從槍托後方將供彈管取出。
斯賓賽槍的部件易於製造,看似結構複雜,其實部件並不多,而且大部分可與夏普式步槍通用,它是當時市場上最便宜的連珠槍。當然便宜只是相對的,40美元的單價是普通前裝線膛槍的兩倍多。而且它從一開始就是作為軍用步槍設計,比按民用步槍設計的亨利式在可靠性和維護性上要好。
內戰證明斯賓賽在戰場上非常可靠。它對於恩菲爾德、斯普林菲爾德這些前裝槍的優勢不僅在於高射速,還在於容易瞄準。戰場上,士兵使用前裝槍時通常在頭幾發還會仔細瞄準,在這之後,他就會被複雜的裝填動作和軍官不停發出的齊射命令搞得心煩意亂、動作變形。一個訓練有素的士兵能保持每分鐘2-3發的射速,一直到槍膛內的殘留火藥過多,需要清理為止。而裝備了斯賓賽的士兵可以從容地瞄準和射擊,最快12秒可以打完7發彈,持續射速可達到14發/分。
後來斯賓賽槍還配發一種新型彈藥盒,內裝10-13隻裝好彈的彈管。裝填時不用一發發地裝,換個彈管就行了,這時的持續射速可達21發/分。
斯賓塞M1865式.50口徑卡賓槍,供彈管,彈藥盒。設計彈藥盒時沒有考慮人體工程學,影響行動,又笨重,背著行軍作戰很不方便,士兵們對此怨聲載道。
1862年6月,斯賓賽首先向聯邦海軍推銷他的武器。為了顯示槍枝的可靠性,斯賓賽在射擊前先把槍在鹽水裡泡了一會,接著在兩天的射擊測試里共打了250發而不用清理槍膛。在速射測試里,斯賓賽步槍達到了21發/分鐘的持續射速。
在海軍決定採購斯賓塞槍後,林肯總統向海軍要了兩把試射。第一把因為保養不善彈管生鏽,卡殼了;試第二把時,由於林肯操作不當,送彈簧一次就往彈膛里塞了兩發彈,也卡住了。基於這些失敗,總統對斯賓塞槍印象不佳。1863年8月,斯賓塞前往白宮拜訪總統,向林肯演示了正確的操作方法,在隨後的試射中,林肯對斯賓塞連珠槍非常滿意。不過也僅此而已,林肯並沒有運用他的影響力推動軍械部採購斯賓塞。
斯賓賽第一次在戰場上大量使用是在1863年6月的Tullahoma戰役,裝備了幾千支斯賓賽步槍和卡賓槍(全部是軍官和士兵自己掏腰包買的)的印第安納州“閃電”龍騎兵旅,在懷爾德上校指揮下迂迴攻擊了南軍的側翼,斯賓賽的強大火力使得南軍司令Hardee將軍以為他被北軍的主力包抄了,於是下令撤退15英里。第二道防線還沒布置好,閃電旅的下馬步兵就已殺到,這一次整條戰線被衝破了。最後,北軍整整推進了100英里,代價是傷亡500,創下內戰中的一個記錄。閃電旅的士兵們在僅僅兩次交火中幾乎打光了隨身攜帶的142發子彈,有意思的是南軍在交火中的傷亡也不高,比北軍還低,他們基本上是被敵軍強大的火力嚇跑的。
一個月後的葛底斯堡戰役中,同樣出現了斯賓賽步槍的身影。就在皮吉特將軍開始他青史留名的衝鋒的同時,東邊幾英里外,大名鼎鼎的斯徒亞特將軍率領幾千名騎兵,正準備迂迴北軍的側翼,支援皮吉特,而他面對的北軍騎兵中包括兩個裝備了斯賓賽的密西根騎兵團。戰鬥開始後,這兩個騎兵團全體下馬,象步兵一樣為友軍騎兵提供火力支援。
在上千支斯賓賽步槍的掩護下,時年24歲,後來同樣大名鼎鼎的喬治.卡斯特帶領他的騎兵旅用一次大膽的衝鋒擊退了斯徒亞特。而就在上個月,卡斯特在沒有步兵火力掩護的情況下也來了兩次騎兵衝鋒,都被擊退且損失慘重。葛底斯堡戰役後,卡斯特寫信給斯賓賽公司“如果我的部下能全部裝備上斯賓賽卡賓,我有信心打敗兩倍的南軍騎兵。”
葛底斯堡之後,斯賓賽步槍的名聲在聯邦軍隊中眾口相傳,象野火一樣傳播開來,每一個指揮官都想為部下裝備這種新型步槍,卡斯特也發動了他全部的社會關係,希望能為他的整個旅都配上。但華盛頓方面不這么想,政府並不準備以40美元的單價將全軍的槍枝再更換一遍,特別是他們已經定購了100萬支前裝線膛槍,單價18美元,和夏普斯公司能夠生產的全部單發後膛槍,單價28美元。更不要提斯賓賽步槍讓所有後勤人員發瘋的子彈消耗率。
不過聯邦政府還是加訂了一批斯賓賽,只發給戰功卓著的部隊。有一段時間,對於戰場上的有功士兵,給予的獎勵不是勳章,也不是提升,而是一把斯賓賽步槍。
到1863年夏,斯賓賽公司完成了政府的全部7500支步槍的訂單,在騎兵們的強大壓力下,軍械部要求斯賓賽公司生產步槍的短管型,作為騎兵專用的卡賓槍。由於短槍管成本低和生產規模的擴大,新型斯賓賽卡賓的單價降到了25美元,政府終於決定大量裝備。
在內戰中裝備了連珠槍的部隊極少能得到正確的使用,高級將領們要么將他們與普通部隊同等對待,要么因為極高的彈藥消耗率而不願將他們派上一線,結果在很多戰役中他們被作為預備隊,從頭到尾不發一槍。中級軍官們則普遍有這樣一種傾向,認為自己裝備了連珠槍的部下是無敵的,經常讓他們執行一些自殺式的任務。而士兵們喜歡在最大射程上開火,結果很快彈藥就用光了。
不過士兵們還是發展出一些連珠槍的獨特戰術:派出少量裝備連珠槍的部隊,用密集的火力使對方錯誤判斷面前敵軍的數量;敵軍進攻時,先用連珠槍進行一次齊射然後停火等待,這時敵軍常常會按使用前膛槍的經驗,以為守軍在忙於裝彈,立即發起衝鋒,結果迎接他們的是另一次齊射;進攻時集中所有連珠槍射擊某段防線,用彈雨打開一個缺口;或使用類似現代突擊步槍的戰術,隱蔽接敵,到200碼距離後開始射擊並衝鋒。
象聯邦軍的所有其它武器一樣,斯賓賽槍很快就被南軍繳獲並使用,南軍士兵們對它評價甚高。雖然南方無法生產這種子彈,但常有南軍騎兵越境襲擊北方的補給站,繳獲品中有時會有斯賓賽槍的子彈。不幸的是這種來源並不可靠,一旦手頭的彈藥用光,南軍士兵只好把槍存到附近的軍火庫,寄希望於以後能從上帝知道的某個來源弄到彈藥。就這樣,上千支斯賓賽槍在武器戰俘營里度過了它們的戰爭歲月。
到戰爭結束時,斯賓賽槍在雙方士兵眼中已經成了一種不可戰勝的象徵。1865年4月,南軍的失敗已是指日可待,士氣低落至極點。在里奇蒙附近,三個北軍撞上了一個掉隊的南軍,南方佬的反應很快,迅速將他繳獲的斯賓賽對準了領頭的北軍士兵,這三個北軍顯然很清楚斯賓賽的威力,馬上決定投降,他們根本沒想到這隻斯賓賽的槍膛里在很久以前就沒有子彈了。
對於克里斯多弗.斯賓賽來說,他能得到的最好禮物也許就是士兵們對他發明的武器的感情。戰後許多士兵從他們的遣散費里掏錢,向政府買下手中的斯賓賽,帶回了家。
1865年6月,愛德華茲將軍在寫給軍械部的信中寫道“我的部隊從1864年7月14日開始裝備斯賓賽步槍,……
無論到了何處,進行什麼樣的戰鬥,我們總能發現斯賓賽步槍是我們最好和最可信賴的朋友。”
內戰中聯邦政府共定購了10萬支斯賓賽卡賓槍和步槍,各個州購買的、指揮官為部下購買的、甚至士兵們自己掏錢買的大概也有10萬支,子彈則生產了5千8百萬發。1865年後,斯賓賽公司對這種槍進行改進,不幸的是,公司一直無法得到足夠的訂單維持運營。除了斯賓塞不善經營外,部分原因在於槍的定位不上不下,在威力和射程上不如夏普斯和雷明頓的單發大威力步槍,對於比鹿大的目標殺傷力低;在近距離上射速又遠不如亨利和溫切斯特。1869年經兩次倒手後,賣給了溫徹斯特公司。但斯賓賽卡賓槍一直在生產,在1865-75年在西部騎兵部隊中大量裝備,直到1874年斯普林菲爾德M1873式卡賓槍開始取代它的位置。
內戰結束後,大批斯賓塞卡賓槍作為剩餘物資低價賣給法國,並在70年的普法戰爭中使用。而斯賓塞槍使用的各種彈藥一直到1920年代還在美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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