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獨立學院辦學條件教學工作專項檢查情況及有關問題的通報

從此次專項檢查的情況看,全國獨立學院的發展是健康的,辦學思想和辦學原則明確,辦學行為日漸規範,教育行政部門對獨立學院的管理也日趨嚴格。 為保證高等教育辦學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確保獨立學院持續健康發展,教育部重申,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規範並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精神,規範獨立學院的辦學體制和辦學模式,嚴禁“校中校”和“雙軌制”。 希望各獨立學院和獨立學院的申辦方,按照《教育部關於規範並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的要求,規範辦學行為,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

教發[200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教育部對“獨立學院辦學條件和教學工作專項檢查”基本結束。從此次專項檢查的情況看,全國獨立學院的發展是健康的,辦學思想和辦學原則明確,辦學行為日漸規範,教育行政部門對獨立學院的管理也日趨嚴格。但發現,仍有一些獨立學院的申辦方和投資方未盡職責,一些獨立學院的辦學條件不達標,個別地方“校中校”和“雙軌制”問題仍然存在。同時還查實,2004年湖北地區的7 所獨立學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學分制本科試點班”,違規招生、亂收費,甚至委託中介機構不通過招生管理部門進行招生活動,嚴重擾亂了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敗壞了高等教育的聲譽。
為保證高等教育辦學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確保獨立學院持續健康發展,教育部重申,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規範並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精神,規範獨立學院的辦學體制和辦學模式,嚴禁“校中校”和“雙軌制”。對存在辦學條件不達標、申辦方和投資方未盡職責等問題的獨立學院,責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令其整改。對湖北地區的中南民族大學工商學院、華中師範大學漢口分校、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湖北工業大學商貿學院、武漢工業學院工商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學院、華中師範大學武漢影視工程學院進行通報批評,責成湖北省教育廳督促上述7所獨立學院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減少上述7所獨立學院2005年招生計畫,並可視情況採取暫停跨省招生資格等方式進行處理。今後,對再發生此類問題的獨立學院,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進一步採取停止招生,乃至取消辦學資格等措施。
希望各獨立學院和獨立學院的申辦方,按照《教育部關於規範並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的要求,規範辦學行為,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對本地區獨立學院的管理,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切實負起責任。堅決杜絕各種虛假招生宣傳、違規招生、超計畫招生、亂收費現象;堅決制止中介機構組織生源或進行錄取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鼓勵支持辦學指導思想端正、管理規範、辦學條件較好的獨立學院發展,做到獎懲分明。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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