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校,省屬中職學校、廳直屬單位(學校): 現將《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校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要點

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為動力,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八屆七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海西建設大局,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點實施意見》,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凝心聚力,乘勢而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著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擴大對台教育交流合作,加快推進教育基本建設,切實解決好人民民眾關心的教育問題,努力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加快海西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圍繞上述總體要求,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持續保持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確保全省國小學齡人口入學率達99%以上,國中學齡人口入學率達97.8%以上,三類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2%以上,成人文盲率降到8%以下,青壯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2%;適齡幼兒入園率達90%以上;力爭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在校生達到63萬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25%以上。素質教育向縱深推進,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持續改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不斷提高,教育服務海西建設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精心謀劃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1、認真組織開展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重要講話精神活動。切實把學習貫徹胡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作為全省教育系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推動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媒體,大力宣傳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的重大意義和精神實質,通過組織召開各種類型的報告會、學習會、座談會、研討會等各種途徑和方式,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教育戰線和本地區、本單位的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推進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切實措施,著力在推進教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提高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上下工夫,以更加開闊的視野、更加昂揚的鬥志、更加紮實的作風,推動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2、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繼續抓好第三批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學習實踐活動,認真總結教育系統學習實踐活動成功經驗,建立和完善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進一步轉變教育觀念,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完善符合教育科學發展要求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切實改變單純以升學率、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衡量發展成效和工作成績的觀念和做法,推動教育以人為本、科學發展。

3、精心謀劃中長期和“十二五”教育發展規劃。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要求,結合全省教育發展實際,研究編制我省實施方案和全省“十二五”教育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籌備召開全省教育工作會議。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學習宣傳培訓活動。以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為重點,抓緊啟動重大教育項目和改革試點。

4、推動落實教育改革發展重點舉措。研究制定省政府《關於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點實施意見》分年度實施方案,確定若干重點工作,建立落實保障機制。啟動教育強縣(市、區)建設。加強教育重大決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推動建立實施監測與評估機制。

5、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教育發展的新格局。建立健全省、市合作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研究、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改革發展決策部署。拓寬主動聽取廣大師生、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渠道,集思廣益、問計於民、形成合力。加強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政策研究,進一步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工作,營造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環境。

切實推進素質教育

6、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國小德育工作。大力加強和改進中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中職學校德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綜合評價機制、德育課名師資源庫和德育工作者深入企業及外出學習考察制度。加快建立以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和班主任為骨幹,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體系。召開全省中國小德育工作會議,創新德育工作機制,完善對中國小德育工作考評。重視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加強生命教育和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成立全省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推進以“小志願者”為龍頭的班級德育系列活動。規範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場所建設、使用和管理。

7、深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繼續推進省、市課改樣本校建設,重點加強對農村課改工作的示範和引領,依託省市農村課改基地校,增強片區教研的實效性。繼續加強課改網站建設,不斷豐富網站資源,引導更多學校和教師參與網路學習和交流。構建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控機制,研究中國小教學質量過程性評價體系,初步建立教學質量診斷、反饋指導和改進監測機制。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啟動中考各學科全等級招生方案課題研究,適度提高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國中校的比例,進一步探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套用,發揮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的導向作用。探討高中全科會考制度改革,為全面推進高中課程改革和高等學校招生改革奠定基礎。

8、加強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開展2010年全省學生體質與健康調查研究工作,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陽光體育運動。舉辦福建省第14屆大學生運動會,組團參加第14屆省運動會。開展高職院校體育教學評估工作。舉辦第二屆中國小體育課教學評比工作,命名一批國小體育特色學校和體育傳統學校。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完善和提升大學生文藝調演、中小學生文藝調演和藝術院校文藝調演3個平台,舉辦2010年慶祝教師節文藝晚會,舉辦美術院校學生畢業作品聯展。組團參加全國第三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做好高雅藝術進校園工作。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等傳染病的防控工作,持續抓好學校食品衛生工作。做好高校新生軍訓等國防教育以及徵兵政審工作。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9、積極推進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按照“硬軟體並重、分批次推進”原則,加大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推進力度,及時宣傳建設任務完成好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加強對農村地區和薄弱學校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政策、配置資源、安排資金時給予傾斜。打破學校和城鄉之間的分割,引導各地進一步建立以區域內優質學校為核心校,通過與薄弱學校的整合、重組、捆綁等方式,形成緊密聯繫或相對固定的辦學共同體,努力促進校際間教育質量的均衡。將“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與學校布局調整和校安工程實施緊密結合,納入“教育強縣(市、區)”督導評估體系。

10、加強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的套用。推進遠程教育套用研究,創建套用示範校,進一步提升套用水平。加強省級基礎教育資源中心平台建設,力爭教學資源覆蓋省內中國小主要學科和主要版本。依託省級資源中心平台,提供農村教師培訓資源,構建高效開放的農村教師遠程培訓體系。完善項目縣(市、區)遠教工程服務體系,保障遠教工程持續廣泛套用。

11、促進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制定縣域內義務教育師資校際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積極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師資均衡配置、最佳化配置。完善城鎮教師農村任(支)教服務期制度,推進城鎮教師農村支教工作,促進城鎮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開展教師隊伍建設專項督導檢查,推動省政府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意見的貫徹落實。

12、加強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召開全省普通國中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會議,進一步規範國中教育教學管理。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對各地國中畢業生國中三年鞏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中考平均單科及格率進行評價和通報。加強義務教育的學籍管理,完善中學新課程管理系統,完成國小新課程管理系統建設,提高義務教育的普及水平和質量。

13、繼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健全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管理制度,督促各地全面落實城鄉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省定標準,鼓勵市、縣(區)繼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並加大對邊遠學校、小規模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的投入。繼續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工作,推進各地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確保不安全校舍能及時得到改造。

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

14、擴大產業發展需要的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規模。主動適應海西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根據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產業調整和振興實施方案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指導各設區市做好區域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結構調整規劃,加大專業結構調整力度,重點加強為地方支柱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服務的專業建設,努力建立與區域產業發展、勞動力市場需求相銜接的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體系。參照教育部頒發的新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科學合理地設定專業,促進專業設定密切對接產業、企業、崗位和生產過程,對應專業技能、職業崗位和職業標準。進一步加強建立技能型人才培養基地建設,擴大製造業等10個緊缺人才領域相關專業的培養規模,力爭中職學校技能型緊缺人才相關專業畢業生達70%以上。

15、深化辦學模式與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進省級職教集團和各設區市區域性職教集團的實質性運作,切實發揮職教集團校企合作平台功能。職教集團內有關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和機構要加強協作,落實一批訂單式培養、學生頂崗實習、教師實踐、共建實訓基地和企業員工培訓等方面的合作項目。根據主導產業、重點產業集群和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爭取再組建若干個職教集團。堅持面向社會辦學,支持中職學校到企業、軍營、社區、鄉鎮辦學。廣泛推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教產合作、校企一體化辦學,加強頂崗實習管理,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責任險。深化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就業為導向的教學質量評價檢查制度。積極推進教學資源信息化建設。完善職業院校技能競賽制度,辦好省、市、校三級職業技能競賽。實施面向中職畢業生的“高職單招”改革,搭建有利於中職畢業生繼續學習的“立交橋”。

16、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推進全省所有縣(市)均掛牌成立縣級職教中心,加強標準化建設,使其成為集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與推廣等為一體的重要基地。切實加強校內實訓基地建設,使骨幹專業具有滿足教學需要的校內實訓工位和場所,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設仿真實訓環境。積極探索企業和學校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的新模式,充分利用企業資源開拓校外實訓基地。支持各設區市建設1-2個集實踐教學、師資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和技術服務為一體的開放共享的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在保證中職學校普遍達到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的基礎上,擴大優質中職資源,爭取有一批中職學校建設成為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國家級示範學校、優質特色學校。

17、切實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工程”,選派100名專業骨幹教師參加國家級培訓,努力完成專業骨幹教師省級培訓任務。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吸收行業企業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業課、實習指導教師。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考核和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建立健全以企業實踐為重點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制度,通過集中培訓、跨地區聯合培訓、校本培訓等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逐步形成省、市、校三級教師資培訓和教研網路,開展中職教師全員培訓和教學研究,提高中職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能力。

著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18、穩步發展高等教育事業。穩定高等教育招生規模。指導和組織高校制訂發展規劃,促進各類高校明確辦學定位,以提高質量為核心,轉變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繼續做好福建江夏學院、寧德師範學院等本科學校的申報組建和福建中醫學院更名的後續工作。進一步推動高等學校布局調整。繼續推進高校化債工作。

19、調整最佳化高等教育專業結構。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新要求,加快學科、專業結構調整步伐,著力提高人才培養前瞻性。組織制訂和實施石化、軟體、裝備製造、汽車、鋼鐵及有色金屬、生物與新醫藥、物流、船舶、新能源、新材料和建材等產業人才培養培訓專項規劃;以加強工學教育為重點,公布重點支持增設的專業類和限制增設的專業名單,積極推進專業結構調整,提高專業建設水平。

20、深入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套用型人才培養體系,啟動本科高校產學合作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抓好省級本科教育人才培養改革創新實驗區、優秀本科學生創新性試驗項目等人才培養模式和機制的綜合改革項目;召開新建本科院校套用型人才培養工作會議;指導推動福州大學、福建工程學院實施“卓越工程師培養計畫”,指導推動閩江學院新華都商學院建設,指導推動師範院校和承擔基礎教育教師培養任務的高等學校提高教師培養水平。調整政策導向,改進建設辦法,繼續抓好省級高校本科教育特色專業、精品課程、教學團隊、教學名師等一批本科教育重大改革和建設項目。制訂和實施《關於加強我省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不斷提高醫學高等教育水平和質量。組織開展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新建院校辦學條件與教學工作核查,開展省級精品課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情況抽查。

21、深入實施高等職業教育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改革與建設工程。指導推進高職院校創業創新試點和示範性高職院校建設。啟動實施“福建省高職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計畫”,促進高職院校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啟動實施“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計畫”,支持部分高職院校編寫一批特色鮮明的省編高職適用專業教材。組建交通物流、信息產業高職行業性職教集團。研究制訂《關於加強高職院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規範管理,確保實習質量。以加強專業建設為重點,加大對民辦高職和山區公辦高職的精品課程、精品專業、教學名師、教學團隊等建設的支持力度,努力提升高職院校辦學整體水平。

22、組織實施高校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工程。加強高校科技創新平台建設,開展全省高校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共性技術產學研研發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的檢查、評估工作,整合、淘汰一批成效不明顯、與海西建設結合不緊密的創新平台,遴選建設一批適應海西產業發展新需求的創新平台。依託“6·18”等綜合對接通道,建立產學研合作的利益保障機制和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新模式,設立產學研專項獎勵資金,引導高校與企業開展卓有成效的產學研合作,實現高校創新資源與海西建設需求的有效對接。

23、組織實施高校服務海西文化建設工程。設立海西傳統和特色文化、閩台區域文化、海西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海西文化產業發展、海西校園文化建設等9大研究專項和50項左右重點課題,催生一批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海西文化研究精品成果;加強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設和管理,積極創造條件提升原有基地的研究水平,啟動新一輪富有海西特色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遴選建設工作。

24、推進省重點建設高校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學科和創新平台建設,組織開展省屬高校國家級重點學科培育建設工作,支持高校爭取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紮實推進164個高校服務海西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建設工作上水平、出成果;配合教育部組織開展廈門大學“985工程”、“211工程”和福州大學“211工程”中期檢查工作。

25、推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創新。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關於大力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培養海西建設高層次套用型人才的意見》,推動研究生培養結構調整;實施新增博士、碩士授予單位立項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新增博士、碩士點授權專業審核與申報工作;推動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加強研究生培養創新基地建設,探索建立研究生培養數量、質量與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強海西建設緊缺高層次人才培養緊密結合的機制,組織實施《2010-2012年閩江學者獎勵計畫》,組織開展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及授權專業的評估工作。開展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

著力推進學前教育、高中教育、特殊

教育和終身教育

26、加強普通高中內涵建設。以深化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為抓手,切實加強課程管理,確保高中校在開齊開足必修課程的基礎上,按分類要求開好選修課。加強地方與校本課程建設和實施,落實綜合實踐課程和技術課程開設,滿足學生個性成長需求,促進特色校建設。著力提高校本教研實效,加強教育教學研究,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27、推進學前教育有序發展。制定並印發《福建省關於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工作意見》。積極發展公辦園,推動鄉鎮中心園的標準化建設,著力構建多形式、全覆蓋的城鄉學前教育服務網路。加強民辦園管理與指導,提升民辦園教育質量,規範民辦園辦園行為。總結交流13個省級0-3歲早教試點縣(區)工作經驗,進一步擴大試點面,提高早教試點效益。

28、提升特殊教育辦學水平。出台《福建省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逐步健全特殊教育體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啟動全省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與評估工作。推進省級特教片區教研工作開展,深化特殊教育教學改革,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

29、認真做好掃盲和民族教育工作。總結推廣“掃盲教育樣本鄉鎮”的經驗,加大掃盲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落實掃盲經費,加強掃盲隊伍建設人員配備,確保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保證第六次人口普查青壯年文盲下降到2%左右。開設好民族團結教育課程,安排資金扶持農村寄宿制民族中國小建設,進一步完善少數民族中學生助學金制度,促進民族教育的發展。認真落實中央下達的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擴招任務,進一步加強內地西藏、新疆班的教學管理和服務工作。

30、促進終身教育發展。積極探索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之間、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之間的銜接和溝通,促進各類學校和社會教育相互融通,支持和引導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面向全社會,實行更加靈活多樣的辦學形式,廣泛開展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大學、自學考試、老年大學(學校)、網路學習等系統的平台作用。實施社區教育機構“十百千”計畫和社區教育隊伍“百千萬”計畫。擴大社區教育實驗區範圍。推進各部門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事業單位、學習型家庭等創建工作。

著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31、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主題,組織開展“師德建設年”活動。召開師德建設經驗交流會,組織開展師德論壇。認真落實《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著力解決教師隊伍建設中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引導廣大教師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評選一批特級教師、省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進一步在全社會樹立一批師德典型,營造師德師風建設的良好氛圍。

32、大力推進農村教師補充工作。進一步推動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推動全省先核增的6500個編制使用,加強編制管理,確保基層特別是農村中國小“有編可補”,優先補充農村國小緊缺學科教師和中國小心理健康教師、校醫等。落實“經濟困難縣補充農村學校教師資助計畫”和“農村緊缺師資代償學費計畫”,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扶持經濟困難縣及時補充農村緊缺學科教師。大力實施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畫,採取推薦免試、免繳學費、帶薪學習等鼓勵辦法,從省內高校吸引一批應屆畢業生到我省經濟欠發達縣任教。

33、大力開展以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為核心的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啟動實施“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制定出台中國小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實施辦法,開展名師名校長人選的選拔和培養工作,打造一支能夠引領新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骨幹教師隊伍和校長隊伍。進一步實施“農村教師(校長)教育教學能力提升工程”,不斷提高新課程背景下農村教師專業素養和校長辦學治校能力,今年省級培訓農村教師2000名、農村校長200名。組織開展中國小教師崗位大練兵和教學技能競賽,充分調動教師鑽研業務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師業務素質。大力開展名師“送培下鄉”活動,推進農村教師全員培訓質量的提升。研究制訂轉崗培訓工作指導意見,大力開展轉崗培訓,繼續遴選一批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富餘學科專任教師轉崗從事緊缺學科教學工作,滿足農村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開展縣級教師進修學校達標評估工作,提高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培訓能力。

34、加強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啟動實施高校領軍人才培養與引進計畫,資助省屬本科院校依託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培養引進一批領軍人才。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福建省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意見》,大力開展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深入實施閩台高職院校聯合培訓師資計畫,開展新辦本科高校和高職院校青年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提升培訓。建立“傑出青年科研人才”選拔機制,開展“新世紀人才計畫”遴選工作,啟動“福建省高校科研成果獎勵”表彰活動,營造良好科研創新人才培養選拔機制。

35、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修訂普通本科高校、高職高專院校教師和高校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研究人員等職稱評審檔案,深化高校職稱評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新錄用教師全省統一公開招聘考試制度,市、縣(區)擇優聘用,把好教師“入口關”。啟動教師資格考試和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試點工作。重新核定幼稚園教職工編制標準,推進學前教育發展。實施我省高校、教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規範民辦學校教職工聘用契約範本和檔案管理,推動民辦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權益。

大力推動閩台和國際教育交流工作

36、加大力度推進實施閩台教育交流與合作工程。實施項目帶動戰略,著力推動閩台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試。辦好“海峽論壇·海峽兩岸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第三屆海峽兩岸大學校長論壇”、“第二屆海峽兩岸職業院校校長論壇”、“第九屆海峽兩岸大學生辯論賽”和“第三屆海峽兩岸中學生演講大賽”。發揮海峽兩岸職業教育交流中心作用,建設好“兩岸教育合作實驗園區”、“兩岸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和“兩岸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基地”,繼續辦好和深化“校校企”閩台高職聯合培養人才工作,開展閩台高職院校聯合培訓師資和合作編寫教材工作,推動兩岸學歷互認,繼續有組織地向台灣選派學生。

37、加大力度推進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召開全省教育外事工作會議。大力引進國外智力,聘請高層次外國文教專家和學者來閩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積極選派我省高校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到國外高水平大學進修或從事合作科研,有計畫地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我省高校工作。支持我省高校建設一批優勢學科專業,吸引更多外國留學生來閩學習。大力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積極推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領域的中外合作辦學。加強我省與國外友好省州的聯繫,開展我省高校與國外友好省州高校之間的教育交流合作項目。加強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建立健全福建省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機構,爭取省屬高校在海外建立1-2所孔子學院。進一步依法規範我省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加強對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省高校活動的管理工作。

著力落實教育為民惠民政策

38、做好教育為民辦實事項目。實施全省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從2010年開始,用三年時間,省級重點扶持19所特教學校,使之校舍建設和生活配套設施達到國家頒布的建設標準和建築設計規範要求,康復訓練設施設備和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的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市、縣(區)兩級落實其餘所屬特教學校的標準化建設工作。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寄宿生宿舍建設工程。推進全省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集中力量解決全省現有原設計抗震設防烈度6度及無設防的校舍安全問題;對洪澇災害易發地區、山體滑坡、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土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遷移避險,提高校舍綜合防災能力;2010年底前力爭完成320萬平方米校舍重建工作。

39、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繼續實施招聘農村緊缺學科教師計畫,激勵更多的優秀大學畢業生為農村教育事業做貢獻,繼續適度擴大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規模。開展就業指導教師專業培訓工作,加快推進高校就業指導全程化、專業化進程。實施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項目,推進就業信息服務建設,加大高校畢業生創業教育工作力度。適時舉辦畢業生供需見面會,提升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水平。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入伍服兵役的徵集工作。

40、進一步完善高校和中職學校助學制度。做好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別是地震災區家庭困難學生的助學管理工作。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涉農專業和農村家庭困難學生免除學費工作,鼓勵和引導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讀涉農專業,幫助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繼續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金貸款政策,全面推進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41、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制定《關於加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後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檔案,納入全省中國小學籍統一聯網管理,及時掌握變動情況,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42、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完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改革,調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

43、抓好教育系統省重點項目建設。積極推進福建教育學院、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新校區和福建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中心項目建設,抓好福州大學等六所高校年度建設計畫的實施工作。重點抓好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中心共享區省大學生體育場館、旗山湖公園項目以及共享項目教師生活區限價商品住房的建設和銷售管理工作,積極推進市政配套道路及雨污水管網的移交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尚未動工項目的規劃設計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尚未動工項目的規劃設計工作,確保大學新校區各項工程建設穩步、有序推進。

著力加強教育管理

44、進一步加強教育法制建設。做好“五五”普法檢查驗收、總結表彰工作,為“六五”普法教育打好基礎。積極推動學校章程建設,總結推廣依法治校經驗,提高學校依法治校的水平。推進地方性教育立法工作,配合做好《福建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福建省促進閩台職業教育合作條例》調研論證工作。認真做好7部教育類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加快完成教育法規制度彙編工作。

45、進一步強化教育督導的行政監督職能。按規劃安排對9個縣(市、區)開展“雙高普九”省級驗收工作。在設區市複查的基礎上,對21個縣(市、區)進行“對縣督導”評估和“督導考核”,完成省級第一個“五年一輪”的“對縣督導”。做好“教育強縣”督導評估組織動員工作,制訂“教育強縣”評估辦法和標準,進一步完善教育督政體系。促進市、縣政府全面實施“鄉鎮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圍繞教育工作重點,開展教育工作專項督導檢查活動。進一步落實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督導評估機制,開展評估活動,紮實推進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的隨機督導,完善督學體系。

46、加強中國小辦學行為的規範管理。制訂出台和認真實施我省《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有關工作的意見》,切實維護教育教學秩序。重點加強對違規組織學生節假日集體補課的查處力度,規範中小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和體育鍛鍊時間,嚴格控制學生的家庭作業量、考試次數和考試難度,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招生管理,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借讀生招收及農民工子女入學工作。切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有效遏制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現象。

47、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進一步明確並落實部門、學校之間的經費管理責任,規範中國小財務核算管理,完善經費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經費落實情況監督反饋機制,強化對教育專項資金的監管,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

48、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管理。開展民辦高校董事長培訓工作,推動民辦高校完善董事會決策與運行機制,提升民辦高校科學管理水平。加強對民辦高校財務和資金使用監管,進一步落實學校法人財產權。制定民辦高校校務公開的指導性檔案,推進民辦高校校務公開。制定獨立學院發展規劃,推動獨立學院健康發展。選好配強民辦學校黨組織負責人和政府督導專員,建立健全選派幹部管理制度。指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民辦中國小管理,進一步落實依法加強民辦中國小管理的各項規定。

49、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抓好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的落實,加強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和法制教育,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校車管理,抓好防範學生溺水事故工作。做好學校安全主體責任級別評定工作。開展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骨幹培訓。深化“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抓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小學生校內午託管理,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50、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繼續加快二類、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推進全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開展書寫經典、誦讀經典和詩詞歌賦徵文創作徵集活動。開展第二批省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創建評估活動。開展第十三屆全國推廣國語宣傳周活動。全面開展國語水平計算機輔助測試,繼續推進我省教師、高校、職業學校學生、公務員、視窗行業人員的國語培訓和測試工作。

51、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啟動福建省教育與科研計算機主幹網建設。全面推進“數字教育”建設,建立全省教育系統公文流轉辦公系統、網站規範管理系統、即時通訊平台、數字試題試卷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建設省級教育數據中心。建設全省校舍管理信息系統、學生信息資料庫、教師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財務、設備房產、科研等基礎資料庫,開發利用教育信息資源,為教學、研究和管理服務。加速推進“金教工程”建設,構建集成化、網路化的教育服務與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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