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興滿

羅力,男,2005年,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副總隊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共收受他人賄賂120萬元,共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40萬元。法院審理依法予嚴懲。

基本信息

簡介

羅力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原副總隊長,因參與販賣毒品案而備受關注。

事件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31日做出一審判決,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原副總隊長羅力與敖興滿、周光全兩名毒販一併被判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1997年來,敖興滿共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12萬餘克。其中,周光全參與販賣毒品海洛因5萬餘克。

法院還查明,自2005年以來,羅力在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二支隊支隊長、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副總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涉案人員牟取非法利益,為毒品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出謀劃策,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共收受他人賄賂120萬元。同時,羅力為謀取職務升遷等不正當利益,於2005年至2008年期間,共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40萬元。

2001年8月,被害人張顥以告發羅力的違法犯罪行為相要挾,要羅力為其販賣毒品提供幫助,羅力對此大為恐懼,遂授意敖興滿等人報復張顥。其後,敖興滿邀人將張顥殺害。

法院審理後認為,羅力、敖興滿、周光全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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