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針

馮·德雷澤發明了從後面裝填子彈的擊針槍
1800年,人們發現了雷汞,緊接著便又發明了含雷汞擊發藥的火帽。把火帽套在帶火孔的擊砧上,打擊火帽即可引燃膛內火藥,這就是擊髮式槍機。隨後,1812年在法國出現了定裝式槍彈。它是將彈頭、發射藥和紙彈殼連成一體的槍彈。於是,人們開始從槍管尾部裝填槍彈。這是由一位普魯士軍械工人馮·德雷澤1835年發明的,他把自己造的槍稱為“針槍”。一勾扳機,一根長撞針便從彈藥筒的底部穿過,插入炸藥,刺穿雷管,引發炸藥爆炸,將彈丸發射出去。後膛迅速裝彈這一優點,使德雷澤槍成了一種優越的武器,並於1840年迅速裝備了普魯士軍隊。

上述中提到的擊發火藥的長撞針即為擊針。槍械擊發裝置中用以撞擊底火發射子彈的機件,通常以硬金屬如鋼、鈦做成粗針狀。

擊針擊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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