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鳳喈

揭鳳喈(1768—1840),字葉雄,號桐岡。清代福建明溪縣興善里(今瀚仙鎮)瀚溪村人,嘉慶十三年(1808年)中進士,道光四年(1824年)揭鳳喈調任柳州宜章知縣,道光年間,受孫制軍之邀參加纂修省志。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揭鳳喈青年時在縣學讀書,他曾仗義執言,被縣令鄧謙拘留定罪,後經老師斡鏇才獲釋。從此,他發奮讀書,中進士後,於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出任湖南新田縣知縣。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揭鳳喈初到新田,受理第一樁羅氏人命案時,他細心審理,明察案情,準確量刑。士民見他年輕精明,十分佩服。新田縣地處偏僻、貧困,讀書人少,該縣是瑤族聚居區,揭鳳喈一改過去歷任縣官歧視瑤民政策,處處為瑤民著想,促進了民族團結。他捐俸銀,帶頭集資建書院,鼓勵少數民族青年讀書上進。數年後,該縣秀才張榮組終中舉出任內閣中書。揭在新田任職8年,欲調任他縣時,新田縣長者、名紳聯名上書要求他留任,未獲準。離任時,新田鄉民、官紳為揭餞行,相送十餘華里才依依相別。

道光四年(1824年)揭鳳喈調任柳州宜章知縣,任中他細心察訪查證,處理許多盜竊懸案,並能懲首惡以教育脅從,使盜竊之風漸息。他還興學重教,使文風日盛,獲科第者日眾。道光七年(1827年),揭鳳喈60壽慶,不但宜章士民為他祝壽,新田縣士民也派代表不遠數百里前來祝賀,他們對宜章人說:“揭知縣,吾輩賢父母也,貴縣有福而得之耶。”揭鳳喈文才很好,評議文章很有見地。戌寅、己卯、壬午、乙酉年的鄉試都是他任簾官。湖南許多名士出自他門下,在湖南享有盛譽。道光八年(1828年),揭辭官歸里。宜章人為表示懷念崇敬之情,報請獲準將鳳喈祿位奉祀於名宦祠。道光年間,揭鳳喈受孫制軍之邀參加纂修省志。他看到《歸化縣誌》百餘年斷編修,回縣後即邀同輩人自費採訪收集編修《歸化縣誌》。道光二十年(1840年),揭鳳喈因病在家逝世,享年7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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