簾官

明、清科舉制度,鄉試、會試時有內簾官、外簾官之別,統稱簾官。

簡介

稱簾官者,因至公堂後進有門,加簾以隔之,後進在簾內,稱內簾;簾外為外簾。

職能

主考(或總裁)及同考官居內簾,主要職務為閱卷。其助理人員愉提調、監試、收掌等官,掌管理試卷等事,亦居內簾。外簾為監臨外提調、監試、收掌、謄錄等官所居。外簾各官管理考場事務。內外簾官不相往來,有公事在內簾門口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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