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文書

招標投標文書

招標投標文書是以訂立招標採購契約為目的的民事活動,屬於訂立契約的預備階段。所謂招標,是指招標人對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先公布採購的條件和要求,邀請投標人參加投標,招標人按照規定的程式確定中標人的行為。所謂投標,是指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的行為。

涵義和種類

招標投標文書檔案
1、招標書的涵義 招標人在進行某項科學研究、技術攻關、工程建設或合作經營業務或大批物資交易之前,所發布的用以公布項目內容及其要求、標準和條件,以期擇優選擇承包對象的文書叫做招標書。

2、投標書的涵義 投標人按照招標書的要求,提出應標能力和條件,投送到給招標單位的文字材料叫投標書。

3、常用招標投標文書的種類有:
(1)招標公告(或廣告、通告)
(2)招標通知書
(3)投標申請書

有標底招標投標文書和無標底招標投標文書內涵的差別在於兩個方面:一是招標單位(業主)在招標工程中是否編制標底;二是評標時是否以標底為基準對投標單位的報價進行考評評分。

寫作方法

招標投標文書樣式
1、
(1)標題 格式為“招標單位+招標項目+文種”
(2)正文
①前言 招標的緣由和根據、招標項目資金來源、招標範圍等。
②招標項目 全面具體寫出標的的情況,以便投標者作出判斷和選擇。
③招標步驟 招標工作的安排,包括發售和開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④結尾 主要是招標單位的聯繫方式,如地址、郵編電話、傳真、聯繫人等。

2、投標書的寫作
(1)標題 通常只寫文種,即“投標書”或“投標申請書”。
(2)抬頭 頂格寫招標單位的名稱
(3)正文
正文主要是表明投標人的態度及能力,通常內容有:
①介紹投標單位的技術力量和設備條件
②完成落實標的的實施方法
③總工期及安排
④造價和各項費用預算
(4)落款  署名和日期

包含內容

招標投標文書招標投標文書
“規則”所要求的基本內容。招標檔案的詳細程度和複雜程度隨著招標項目和契約的大小和性質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但各“規則”都規定,招標檔案必須包含充分的資料,使投標人能夠提交符合採購實體需求並使採購實體能夠以客觀和公平方式進行比較的投標。 歸納各“規則”的規定,招標檔案應包含的內容通常有三類:一類是關於編寫和提交投標書的規定,包括招標通告、投標須知、投標書的形式和簽字方法等。另一類是契約條款和條件,包括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技術規格和圖紙、貨物清單和工程量的清單、交貨時間和完工時間表以及必要的附屬檔案,比如各種保證金的格式等。招標檔案還必須包括第三類內容,評標和選擇最優投標的依據,但字們通常在投標須知中和技術規格中明確規定下來。

具體編制

招標投標文書招標投標文書
一.投標的語言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書以及投標人與買方就有關投標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語言書寫。投標人提交的支持檔案的印製的文獻可以用另一種語言,但相應內容應附有"投標資料表"中規定語言的翻譯本,在解釋投標書時以翻譯本為準。

二.投標人構成

投標人編寫的投標書應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投標人須知第10、11和12條要求填寫的投標函格式、投標報價表

(2)按照投標人須知第13條要求出具的資格證明檔案,證明投檔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標後有能力履行契約。

(3)按照第14條要求出具的證明檔案,證明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及其輔助服務是合格的貨物和服務,且符合招標檔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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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第15條規定提交的投標保證金。

三.投標函格式

(1)投標人應完整地填寫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投標函格式和投標報價表,說明所提供的貨物、貨物簡介、來源、數量及價格。 (2)為便於給予國內優惠,投標書將分為以下三類: A組:投標書提供的貨物在買方本國製造,其中(ⅰ)來自於買方本國勞務、原材料、部件的費用占出廠價的百分之三十(30%)以上;(ⅱ)製造和組裝該貨物的生產設施至少從遞交投標書之日起已開始製造或組裝該類貨物。 B組:所有其他的從買方本國供貨的投標。 C組:提供要由買方從國外直接進口或通過賣方的當地代理進口的外國貨物。 四.為了便於買方進行以上分類,投標人應填寫招標檔案中提供的相應組別的投標報價表,如果投標人填寫的投標報價表不是相應組別的投標報價表,其投標書不會被拒絕,但是買方將把其投標書歸入相應類別的投標組別中。

初審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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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方將審查投標書是否完整,有無計算上的錯誤,是否提交了投標保證金,檔案簽署是否合格,投標書的總體編排是否有序。

二.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單價與數量乘單價的積而得到的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改總價,如果投標人不接受對其錯誤的更正,其投標書將被拒絕,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數值與用數字表示的數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為準。

三.對於投標書中不構成實質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規,不一致或不規則,買方可以接受,但這種接受不能損害或影響任何投標人的相對排序。

四.在詳細評標之前,根據投標人須知第26條,買方要審查每份投標書是否實質上回響了招標檔案的要求。實質上回響的投標應該是與招標檔案要求的全部條款、條件和規格相符,沒有重大偏離的投標。對關鍵條文的偏離、保留或反對,例如關於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須知第15條),適用法律(通用契約條款第30條),和稅及關稅(通用契約條款第32條)的偏離將被認為是實質上的偏離。買方決定投標書的回響性只根據投標書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外部的證據。

五.如果投標書實質上沒有回響招標檔案的要求,買方將予以拒絕,投標人不得通過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從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上回響的投標。

評價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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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方將按照投標人須知第24條規定,只對確定為實質上回響招標檔案要求的投標進行評價和比較。

二.買方在評標時將不包括和不考慮: (1)如果投標人中標,對其在買方本國製造的貨物和已經在買方本國的外國貨物,將要徵收銷售稅或其他稅; (2)如果投標人中標,對其從國外供貨的外國貨物將要徵收的關稅或其他類似進口稅;和 (3)如果投標書中有的話,在契約實施期間的價格調整。

三.對於從買方本國提供的貨物,評標時比較出廠價,包括全部成本和為已經組裝成貨物或將要組裝成貨物的部件和原材料,已經支付的或將要支付的關稅和其他稅;對於從買方境外提供的貨物,評標時比較指定目的港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邊境價”(CIP),或“運費、保險付至指定目的地價”(CIP)。

四.買方在評標時,除根據投標人須知考慮投標人的報價之外,還要考慮按照"投標資料表"中所規定的以及按照投標人須知第26.5條所量化的以下因素: (1)在買方本國所發生的內陸運費、保險費以及將貨物運至最終目的地的伴隨服務費用; (2)投標書中報的交貨期; (3)與專用契約條款規定的付款條件的偏差; (4)所投貨物部件,必須備件和服務的費用; (5)在買方本國得到投標設備的備件和售後服務的可能性; (6)投標設備在使用周期內預計的運營費和維護費; (7)投標設備的性能和生產率;和/或 (8)"投標資料表"和/或技術規格所列的其它具體標準。

五.根據投標人須知第26.4條的規定,對“投標資料表”中的因素,采有以下"投標資料表"中詳細說明的量化方法進行評定:

(a)貨物從出廠/到貨港口/邊境口岸開始的內陸運費、保險費,及其它伴隨服務的費用; 買方將按照鐵路/公路等交通部門、保險公司和/或其它有關機構發布的收費標準計算貨物從出廠地/進口港/邊境口岸運抵"投標資料表"所指明的項目現場發生的內陸運費、保險及其它伴隨服務的費用;為便於計算,投標人應在投標書中提供估計的貨物尺寸、裝運重量和每個契約包的估計出廠價(EXW)/至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邊境口岸價”(CIP)的價值。買方將把上述費用加到出廠價(EXW)/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邊境口岸價”(CIP)上。

(b)交貨時間表

(ⅰ)買方要求本招標邀請書項下的貨物按照貨物需要一覽表規定的時間交貨(啟運)。對每一份投標書都要考慮合理的國際和本國運輸時間來計算貨物抵達項目現場的估計時間,以上述到達時間為基礎,每超過基礎時間一周,其評標價將在投標介的基礎上增加"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出廠價(EXW)/到岸價(CIP)/"運費、保險付至邊境口岸價"(CIP)的某一百分比(%)來考慮。提前交貨不考慮降低評標價。或者

(ⅱ)本招標邀請書項下的貨物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可接受的幾周時間範圍內交貨(啟運)。提前交貨不考慮降低評標價,晚於交貨時間範圍供貨的投標,在這段可接受的時間範圍內,每超過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規定的最早交貨時間一周,其評標價將在投標價的基礎上增加"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某一百分比來考慮。或者

(ⅲ)本招標邀請書項下的貨物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 的分批裝運交貨(啟運),提前交貨或者推遲交貨的投標將調整其評標價,方法是每超過規定的交貨時間一周,其評標價將在投標價(CIF)"運費、保險付至邊境口岸價"(IP)的某一百分比(%)。

(c)付款計畫的偏離

(ⅰ)投標人應按照專用契約條款上所列的付款計畫進行報價,評標時以此基本報介為基礎,但投標人可提出替代的計畫並說明採用該替代的付款計畫投標價可以降低多少。買方可以考慮中標的投標人的替代的付款計畫。

禁止性規定

招標投標文書工作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條規定,招標檔案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規定了招標檔案中必須包含的內容,,這些內容將使供應商或承包商能夠提交符合招標人需求並使招標人能夠以客觀和公平方式進行比較的投標,從而體現招標程式的公開性、公平性和公正性。這就要求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內容,特別是其中的技術規格,必須符合公平競爭性的要求,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規格或其他內容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或商號、設計或型號、具體原產地或生產廠家,不得有傾向某一潛在投標人或排斥某一潛在投標人的內容。但無法準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而已在招標檔案內註明諸如“相當於”或“同等品”字樣的,不在此限。所謂專利,就是特定的公民或法人在一定時期內由於創造發明而獨自享有的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所謂商標,就區別一個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的商品和其他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的商品的一種標記。我國法律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享有商標專有權,受法律保護。所謂商號,是指企業或其他工業製品的性能、規格和大小。所謂原產地,是指表示某商品“原產於哪裡”或“來源於哪裡”的某一地區名(如“法國白葡萄灑”)或某一國家的某一地區名(如“景德鎮瓷器”),並且該商品與該地理名稱(無論大小)在質量、功能或其他特徵上密切相關。可見,對上述特定專利、商標等專有權或特定設計、型號、原產地或廠家的提及,實際上是明示只有這特定的廠家或產品符合招標人的意願,其他廠家或產品則不在其列,這顯然限制和排斥了其他潛在投標人。所謂“傾向某一潛在投標人或排斥某一潛在投標人的內容”,暗含有利於或排斥特定的潛在投標。這也是針對和利於特定的廠家或產品,而限制和排斥其他的廠家或產品的做法,因而也是應該禁止的。

式樣和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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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標人應準備一份投標書正本和“投標資料表”中規定數目的副本,每套投標書須清楚地標明“投標書正本”或“投標書副本”。一旦正一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二.投標書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列印或用不退色墨水書寫,並由投標人或經正式授權並對投標人有約束力的代表簽字。授權代表須將以下書面形式出具的“授權證書”附在投標書中。除沒有修改過的印刷文獻外,投標書的每一頁都應由投標人或其授權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簽字。

三.任何行間插字、塗改和增刪,必須由投標書籤字人用姓或首字母旁邊簽字才有效。

四.投標人應按投標函中的說明,提供與本投標和中標後契約實施有關的已支付或要支付給代理機構的佣金或報酬的情況。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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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投標人須知第19條規定,投標書應在買方規定的開標日後的"投標資料表"中所述時期內保持有效。投標有效期比規定短的將被視為非回響投標而予以拒絕。

2.在特殊情況下,買方可徵求投標人財意處長投標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覆應以書面形式(或電報)提交。根據投標人須知第15條規定,投票保證金有效期也應相應處長。投標人可以拒絕買方的這種要求,但其投標保證金不被沒收。除了投標人須知第16.3條規定的情況以外,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許同意處長的投標人修改其投標書。

3.在固定價格契約的情況下,如果授標(授予契約)的時間延誤,投標有效期五十六(56)天以上,契約價格將按照延期通知書中規定的一個係數進行調整。

遞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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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標書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應將投標書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開密封裝在單獨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標明“正本”“副本”字樣。然後再將所有信封封裝在一個外層信封中。 2.內外層封套均應: (a)按“投標資料表”中註明的地址發至買方; (b)註明"投標資料表"中標明的項目名稱,投標邀請書的標題和編號,註明“在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並根據投標人須知第22條的規定填入“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日期和時間。 3.內層信封應寫明投標人名稱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標被宣布為“遲到”投標時,能原封退回。 4.如果外層信封未按投標人須知第18.2條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買方對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

二.投標截止日期 1.買方在投標人須知第18.2條規定的地址收到投標書的時間不得遲於‘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截止日期和時間。 2.買方可以按投檔人須知第7條規定,通過修改招標檔案自行決定酌情處長投投標截止期。在此情況下,買方和投標人受投標截止期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處長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遲交的投標書 按照投標人須知第19第規定,買方將拒絕並原封退回在其規定的截止期後收到的任何投標書。

四.投標書的修改和撤回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書後,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標書,但買方必須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書面通知。 2.投標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書應按第18條規定編制、密封、標記和傳送,撤回通知書也可以用電報傳遞,但隨後要用經過簽字的信件確認,郵戳時間不得遲於投標截止時間。 3.在投標截止期之後 ,投標人不得對其投標書做任何修改。 4.從投標截止期到投標人在投標函格式中確定的投標有效期期滿這間的這段時間內,投標人不得撤回其投標,否則其投標保證金將按照投標人須知第15.7條伯規定被沒收。

採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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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程式的公開性。有時也指透明性,是指整個採購程式都在公開情況下進行。公開發布投標邀請,公開開標,公布中標結果,投標商資格審查標準和最佳投標商評選標準要事先公布,採購法律也要公開。美國採購學者亨瑞芝將招標程式的公開性比喻為“如在金魚缸中”(in a goldfish bowl),人人都可洞察一切。

(2)招標程式的競爭性。招標就是一種引發競爭的採購程式,是競爭的一種具體方式。招標之競爭性充分體現了現代競爭的平等、信譽、正當和合法等基本原則。招標作為一種規範的、有約束的競爭,有一套嚴格的程式和實施方法。政府採購機關通過招標程式,可以最大程式地吸引和擴大投標人的競爭,從而使招標方有可能以更低的價格採購到所需的物資或服務,更充分地獲得市場利益,有利於政府採購經濟效益目標的實現。

(3)招標程式的公平性。所有感興趣的供應商、承包商和服務提供者都可以進行投標,並且地位一律平等,不允許對任何投標商進行歧視;評選中標商應按事先公布的標準進行;投標是一次性的並且不準同投標進行談判。所有這些措施既保證了招標程式的完整,又可以吸引優秀的供應商來競爭投標。

法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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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投標是契約訂立的一種方式,因此,要從契約訂立的一般原理來認識招標投標中的法律問題。

(1)契約訂立的一般原理。契約是當事人這間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契約的訂立一般要經由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要約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願意按一定的條件同對方訂立契約,並含有一旦要約被對方承諾時即對提出的要約一方產生的約束力的一種意思表示。提要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對方成為受要約人。一項有效的要約必須符合以下要求:①要約必須表明要約人願意按照要約中所提出的條件同對方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②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肯定,即應該包括擬將簽定的契約的主要條件,一旦受要約人表示承諾,就足以成立一項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的契約。③要約必須傳達到受要約人才能生效。 要約的約束力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個是指對要約人的約束力,另一個是指對受要約人的約束力。要約對兩者的約束力是不同的。一般地說,要約對於受要約人是沒有約束力的。受要約人接到要約,只是在法律上取得了承諾的權利,但並不受要約的拘束,並不因此而承擔了必須承諾的義務。不僅如此,在通常情況下受要約人即使不予承諾,也沒有通知要約人的義務。所謂要約對要約人的約束力,是指要約人發出要約之後在對方承諾之前能否反悔,能否把約的內容予以變更,或把要約撤消的問題。這個問題主要產生於要約已經到達受要約人之後到受要約人作出承諾這段時間。 在法律上要把要約與要約邀請區分開來。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其目的雖然也是為了訂立契約,但它本身不是一項要約而是為了邀請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要約與要約邀請的主要區別在於:如果是要約,它一經對方承諾,要約人即須受到約束,契約即告成立;如果是要約邀請,則即使對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該要約邀請所提出的條件,發出該項要約引誘的一方仍不受約束,除非他對此表示承諾或確認,否則契約仍不能成立。 承諾則是受要約人按照要約所指定的方式,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後種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表現在要約人收到承諾時起契約即為成立。

(2)招標投標的法律性質。招標投標的目的在於選擇中標人,並與之簽定契約。因此,招標是簽定契約的具體行為,是要約與承諾的特殊表現形式。招標投標中主要的具體法律行為有招標行為、投標行為和確定中標人行為。 ①招標行為的法律性質是要約邀請。依據契約訂立的一般原理,招標人發布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書的直接目的在於邀請投標人投標,投標人投標之後並不當然要訂立契約,因此,招標行為僅僅是要約邀請,一般沒有法律約束力。招標人可以修改招標公告和招標檔案。實際上,各國際政府採購規則都允許對招標檔案進行澄清和修改。但是,由於招標行為的特殊性,採購機構為了實現採購的效率及公平性等原則,在對招標檔案進行修改時也往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則,比如各國際政府採購規則都規定,修改應在投標有效期內進行進行,應向所有的投標商提供相同的修改信息,並不得在此過程中對投標商造成歧視。 ②投標行為的法律性質是要約行為。投標檔案中包含有將來訂立契約的具體條款,只要投標人承諾(宣布中標)就可簽定契約。作為要約的投標行為具有法律約束力,表現在投標是一次性的,同一投標人不能就同一投標進行一次以上的投標;各個投人對自己的報價負責;在投標檔案發出後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隨意修改投標檔案的內容和撤回投標檔案。 ③確定中標人行為的法律性質是承諾行為。採購機構一旦宣布確定中標人,就是對中標人的承諾。採購機構和中標人各自都有權利要求對方簽定契約,也有義務與對方簽定契約。另外,在確定中標結果和簽定契約前,雙方不能就契約的內容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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