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授予標準
拉普蘭戰役盾章授予標準:
徽章1.在拉普蘭地區連續服役6個月;
2.在1944年10月27日之前至少參加了一次作戰;
3.在一次行動中負傷,並且由於勇敢獲得上級表彰。
徽章介紹
拉普蘭戰役盾和小樣徽章技術信息
這種是最常見的45版,戰俘營鋁澆鑄,多散布在挪威附近,但目前數量之多讓很多收藏家懷疑其真實性。
另一種戰俘營版,完全手工切割手工製作,大概一天做出來的拉普蘭戰役盾外形為盾牌狀,頂部有一塊橫條,上面是一隻雄鷹。有意思的是雄鷹雙爪沒有緊握萬字飾,這樣設計表明納粹政權已經結束,另一方面也容易被盟國接受。緊接著橫條,下面是“LAPPLAND”字樣以及該地區的地圖。一般認為質量低劣粗糙的盾章是在戰俘營里製作的,但是也有人表示懷疑,懷疑當時戰俘營是否具備製作條件和材料,由於二戰結束後也出現很多各種樣式的盾章,真假很
很漂亮的另一種戰俘營版,可以看出花費了很大精力來製作它,鷹徽的材料象是來自鋼盔,在盾章地圖上東北到西南有兩點一線,北邊的點是Petsamo,是第20山地部隊作戰的地方,南邊點是Rovaniemi,是第20山地部隊指揮部,這個線叫Eismeer Strasse,德國和芬蘭修建的補給線。
左邊兩個是57版,右邊兩個很有爭議,應屬於戰後製作。徽章佩帶和授予證書
三種授予證書,日期分別是1945年7月12日、1945年7月17日、1945年7月12日,可以看出來納粹萬字已經被遮蓋。
同時佩帶納爾維克戰役盾和拉普蘭戰役盾的奧地利老兵,隸屬於139山地團,佩帶57版的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