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智春

期間戴某還搶掉了洪女士的身份證多達2~3次。 於是戴某又花錢串通了洪女士的姐姐去搶洪女士母親的身份證。 洪女士母親的身份證也補辦了2次。

2008年7月洪女士一紙訴狀將自己的前夫戴某高上了嘉定區法院。理由是騷擾了洪女士的正常生活。
戴某勾結工商局剋扣了洪女士修理廠的公章長達10個月之久(洪女士是某修理廠的老闆)。於是,洪女士帳戶上的錢就只能進不能出,以至於到後來的4個月的稅收都交不出、工人工資都發不出。洪女士就想賣掉自己在淮海路上不住的房子。結果戴某就跑到房產公司和買主那裡說這房子不是洪女士的,還花錢收買了洪女士的姐姐以洪女士母親身體不好為由,在出售的房子門口燒紙錢,還在棺材裡放個扎滿針的布娃娃燒。弄得買主都不敢買這套房子。期間戴某還搶掉了洪女士的身份證多達2~3次。洪女士至今用的還是臨時身份證,自己的身份證都是放在朋友那裡的,不敢放在自己身邊。後來洪女士又想到用現在自己住的房子來貸款,但房產證上除了洪女士自己的名字外還有其母親的名字,所以也要她母親的身份證。於是戴某又花錢串通了洪女士的姐姐去搶洪女士母親的身份證。洪女士母親的身份證也補辦了2次。最後只能在警察的幫助下把洪女士母親的身份證從辦證中心拿出送到銀行。在這段時間戴某跟蹤,搶包,搶身份證,搶車鑰匙,塞錢給工商局、稅務局、勞動局以及洪女士的姐姐,無所不用其極。
洪女士忍無可忍之下一紙訴狀將戴某告上了法院。這時的洪女士連吃飯的錢都沒了,朋友、親戚那裡能借錢的地方都借過,就連上法院的錢都是向高利貸借的。誰知法院裡的副院長就是戴某的同學,於是戴某又向他這個副院長同學塞了6萬元錢。副院長就幫著戴某到警察局、工商局“打招呼”。這件事被戴某和洪女士的2個兒子得知後,便去電視台曝光了這件事。電視台來了一個下午之後,就再也沒來過,原來戴某連夜又用錢擺平了電視台。後來戴某的這個同學被調到了其他地方。洪女士想這下法院總算能為她主持公道了吧。誰想在洪女士交掉了訴訟費、手續費、執行費等近1萬元錢,在等待了2個月之後,法官只是找戴某交談了幾次。原本說能關戴某2個星期的處罰一直沒有實行過。後來洪女士打電話給法官,法官反而倒過來幫戴某說話,要么就推脫說執行程式要等上個半年到1年。到後來索性不再接洪女士的電話。可想而知,這裡面定有貓膩。在洪女士等待放貸期間,戴某又跑到銀行信貸處拿著洪女士3個月不交稅的單證說她沒有誠信,讓銀行不要放貸給洪女士。洪女士現在是有錢卻比窮人還窮,每天在其前夫戴某的騷擾下,靠著報警過日子。截至今日洪女士共報了113個警。警察頂多也只能做做筆錄,說上幾句。法官也號稱在執行中。真是沒想到連法院這么聖神的地方也這么黑!請問法院、法官你們到底收了多少好處?
截至到2008年11月份,工商所、稅務局和勞動局勾結在一起,剋扣了洪女士公司公章長達10個月之久,這就是中國的社會主義?這就是政府所謂的為人民服務?所以說在中國像林嘉祥這樣打這大官卻做這不法的勾當的政府要員多的是,尤其是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清官幾乎已經瀕臨滅絕!一心為人民服務的清官更是打著燈籠都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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