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大學的經歷

我在北京大學的經歷

北京大學的名稱,是從民國元年起的。民元以前,名為京師大學堂,包有師範館、仕學館等,而譯學館亦為其一部。我在民元前六年,曾任譯學館教員,講授國文及西洋史,是為我在北大服務之第一次。

作品信息

【作品名稱】我在北京大學的經歷

【作者】蔡元培

【年代】 近代

作品原文

民國元年,我長教育部,對於大學有特別注意的幾點:一、大學設法、商等科的,必設文科;設醫、農、工等科的,必設理科。二、大學應設大學院(即今研究院),為教授、留學的畢業生與高級學生研究的機關。三、暫定國立大學五所,於北京大學外,再籌辦大學各一所於南京、漢口、四川、廣州等處。(爾時想不到後來各省均有辦大學的能力。)四、因各省的高等學堂,本仿日本制,為大學預備科,但程度不齊,於入大學時發生困難。乃廢止高等學堂,於大學中設預科。(此點後來為胡適之先生等所非難,因各省既不設高等學堂,就沒有一個薈萃較高學者的機關,文化不免落後;但自各省競設大學後,就不必顧慮了。)

是年,政府任嚴幼陵君為北京大學校長。兩年後,嚴君辭職,改任馬相伯君。不久,馬君又辭,改任何錫侯君,不久又辭,乃以工科學長鬍次珊君代理。民國五年冬,我在法國,接教育部電,促回國,任北大校長。我回來,初到上海,友人中勸不必就職的頗多,說北大太腐敗,進去了,若不能整頓,反於自己的聲名有礙。這當然是出於愛我的意思。但也有少數的說,既然知道他腐敗,更應進去整頓,就是失敗,也算盡了心。這也是愛人以德的說法。我到底服從後說,進北京。

我到京後,先訪醫專校長湯爾和君,問北大情形。他說:“文科預科的情形,可問沈尹默君;理工科的情形,可問夏浮筠君。”湯君又說:“文科學長如未定,可請陳仲甫君。陳君現改名獨秀,主編《新青年》雜誌,確可為青年的指導者。”因取《新青年》十餘本示我。我對於陳君,本來有一種不忘的印象,就是我與劉申叔君同在《警鐘日報》服務時,劉君語我:“有一種在蕪湖發行之白話報,發起的若干人,都因困苦及危險而散去了,陳仲甫一個人又支持了好幾個月。”現在聽湯君的話,又翻閱了《新青年》,決意聘他。從湯君處探知陳君寓在前門外一旅館,我即往訪,與之訂定。於是陳君來北大任文科學長,而夏君原任理科學長,沈君亦原任教授,一仍舊貫。乃相與商定整頓北大的辦法,次第執行。

我們第一要改革的,是學生的觀念。我在譯學館的時候,就知道北京學生的習慣。他們平日對於學問上並沒有什麼興會,只要年限滿後,可以得到一張畢業文憑。教員是自己不用功的,把第一次的講義,照樣印出來,按期分散給學生,在講壇上讀一遍。學生覺得沒有趣味,或瞌睡,或看看雜書;下課時,把講義帶回去,堆在書架上。等到學期、學年或畢業的考試,教員認真的,學生就拚命地連夜閱讀講義,只要把考試對付過去,就永遠不再去翻一翻了。要是教員通融一點,學生就先期要求教員告知他要出的題目,至少要求表示一個出題目的範圍;教員為避免學生的懷恨與顧全自身的體面起見,往往把題目或範圍告知他們了。於是他們不用功的習慣,得了一種保障了。尤其北京大學的學生,是從京師大學堂“老爺”式學生嬗繼下來(初辦時所收學生,都是京官,所以學生都被稱為老爺,而監督及教員都被稱為“中堂”或“大人”)。他們的目的,不但在畢業,而尤注重在畢業以後的出路。所以專門研究學術的教員,他們不見得歡迎。要是點名時認真一點,考試時嚴格一點,他們就借個話頭反對他,雖罷課也在所不惜。若是一位在政府有地位的人來兼課,雖時時請假,他們還是歡迎得很,因為畢業後可以有闊老師做靠山。這種科舉時代遺留下來的劣根性,是於求學上很有妨礙的。所以我到校後第一次演說,就說明“大學學生,當以研究學術為天職,不當以大學為升官發財之階梯”。然而要打破這些習慣,只有從聘請積學而熱心的教員著手。

那時候因《新青年》上文學革命的鼓吹,而我得認識留美的胡適之君。他回國後,即請到北大任教授。胡君真是“舊學邃密”而且“新知深沈”的一個人,所以一方面與沈尹默、兼士兄弟,錢玄同、馬幼漁、劉半農諸君以新方法整理國故,一方面整理英文系。因胡君之介紹而請到的好教員,頗不少。

我素信學術上的派別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所以每一種學科的教員,即使主張不同,若都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就讓他們並存,令學生有自由選擇的餘地。最明白的是胡適之君與錢玄同君等絕對的提倡白話文學,而劉申叔、黃季剛諸君仍極端維護文言的文學;那時候就讓他們並存。我信為套用起見,白話文必要盛行,我也常常作白話文,也替白話文鼓吹。然而我也聲明:作美術文,用白話也好,用文言也好。例如我們寫字,為套用起見,自然要寫行楷,若如江艮庭君的用篆隸寫藥方,當然不可;若是為人寫斗方或屏聯,作裝飾品,即寫篆隸章草,有何不可?

那時候各科都有幾個外國教員,都是托中國駐外使館或外國駐華使館介紹的,學問未必都好,而來校既久,看了中國教員的闌珊,也跟了闌珊起來。我們斟酌了一番,辭退幾人,都按著契約上的條件辦的。有一法國教員要控告我,有一英國教習竟要求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來同我談判,我不答應。朱爾典出去後,說:“蔡元培是不要再做校長的了。”我也一笑置之。

我從前在教育部時,為了各省高等學堂程度不齊,故改為各大學直接的預科。不意北大的預科,因歷年校長的放任與預科學長的誤會,竟演成獨立的狀態。那時候預科中受了教會學校的影響,完全偏重英語及體育兩方面;其他科學比較的落後,畢業後若直升本科,發生困難。預科中竟自設了一個預科大學的名義,信箋上亦寫此等字樣。於是不能不加以改革,使預科直接受本科學長的管理,不再設預科學長。預科中主要的教課,均由本科教員兼任。

我沒有該校與他校的界線,常為之通盤打算,求其合理化。是時北大設文、理、工、法、商五科,而北洋大學亦有工、法兩科。北京又有一工業專門學校,都是國立的。我以為無此重複的必要,主張以北大的工科併入北洋,而北洋之法科,刻期停辦。得北洋大學校長同意,及教育部核准,把土木工與礦冶工併到北洋去了。把工科省下來的經費,用在理科上。我本來想把法科與法專並成一科,專授法律,但是沒有成功。我覺得那時候的商科,毫無設備,僅有一種普通商業學教課,於是併入法科,使已有的學生畢業後停止。

我那時候有一個理想,以為文、理兩科,是農、工、醫、藥、法、商等套用科學的基礎,而這些套用科學的研究時期,仍然要歸到文、理兩科來。所以文、理兩科,必須設各種的研究所;而此兩科的教員與畢業生必有若干人是終身在研究所工作,兼任教員,而不願往別種機關去的。所以完全的大學,當然各科並設,有互相關聯的便利。若無此能力,則不妨有一大學專辦文理兩科,名為本科,而其他套用各科,可辦專科的高等學校,如德、法等國的成例,以表示學與術的區別。因為北大的校舍與經費,決沒有兼辦各種套用科學的可能,所以想把法律分出去,而編為本科大學,然沒有達到目的。

那時候我又有一個理想,以為文、理是不能分科的。例如文科的哲學,必植基於自然科學;而理科學者最後的假定,亦往往牽涉哲學。從前心理學附入哲學,而現在用實驗法,應列入理科;教育學與美學,也漸用實驗法,有同一趨勢。地理學的人文方面,應屬文科,而地質地文等方面屬理科。歷史學自有史以來,屬文科,而推原於地質學的冰期與宇宙生成論,則屬於理科。所以把北大的三科界限撤去而列為十四系,廢學長,設系主任。

我素來不贊成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孔氏的主張。清代教育宗旨有“尊孔”一款,已於民元在教育部宣布教育方針時說它不合用了。到北大後,凡是主張文學革命的人,沒有不同時主張思想自由的,因而為外間守舊者所反對。適有趙體孟君以編印明遺老劉應秋先生遺集,貽我一函,屬約梁任公、章太炎、林琴南諸君品題。我為分別發函後,林君復函,列舉彼對於北大懷疑諸點;我復一函,與他辯。這兩函頗可窺見那時候兩種不同的見解。

這兩函雖僅為文化一方面之攻擊與辯護,然北大已成為眾矢之的,是無可疑了。越四十餘日,而有五四運動。我對於學生運動,素有一種成見,以為學生在學校裡面,應以求學為最大目的,不應有何等政治的組織。其有年在二十歲以上,對於政治有特殊興趣者,可以個人資格參加政治團體,不必牽涉學校。所以民國七年夏間,北京各校學生,曾為外交問題,結隊遊行,向總統府請願。當北大學生出發時,我曾力阻他們。他們一定要參與,我因此引咎辭職,經慰留而罷。到八年五月四日,學生又有不簽字於巴黎和約與罷免親日派曹、陸、章的主張,仍以結隊遊行為表示,我也就不去阻止他們了。他們因憤激的緣故,遂有焚曹汝霖住宅及攢毆章宗祥的事。學生被警廳逮捕者數十人,各校皆有,而北大學生居多數。我與各專門學校的校長向警廳力保,始釋放。但被拘的雖已保釋,而學生尚抱再接再厲的決心,政府亦且持不做不休的態度。都中喧傳政府將明令免我職而以馬其昶君任北大校長,我恐若因此增加學生對於政府的糾紛,我個人且將有運動學生保持地位的嫌疑,不可以不速去。乃一面呈政府引咎辭職,一面秘密出京,時為五月九日。

那時候學生仍每日分隊出去演講,政府逐隊逮捕,因人數太多,就把學生都監禁在北大第三院。北京學生受了這樣大的壓迫,於是引起全國學生的罷課,而且引起各大都會工商界的同情與公憤,將以罷工、罷市為同樣之要求。政府知勢不可侮,乃釋放被逮諸生,決定不簽和約,罷免曹、陸、章,於是五四運動之目的完全達到了。

五四運動之目的既達,北京各校的秩序均恢復。獨北大因校長辭職問題,又起了多少糾紛。政府曾一度任命胡次珊君繼任,而為學生所反對,不能到校;各方面都要我復職。我離校時本預定決不回去,不但為校務的困難,實因校務以外,常常有許多不相干的纏繞,度一種勞而無功的生活,所以啟事上有“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等語。但是隔了幾個月,校中的糾紛,仍在非我回校不能解決的狀態中。我不得已,乃允回校。回校以前,先發表一文,告北京大學學生及全國學生聯合會,告以學生救國,重在專研學術,不可常為救國運動而犧牲。到校後,在全體學生歡迎會演說,說明德國大學學長、校長均每年一換,由教授會公舉;校長且由神學、醫學、法學、哲學四科之教授輪值,從未生過糾紛,完全是教授治校的成績。北大此後亦當組成健全的教授會,使學校決不因校長一人的去留而起恐慌。

那時候蔣夢麟君已允來北大共事,請他通盤計畫,設立教務、總務兩處,及聘任財務等委員會,均以教授為委員。請蔣君任總務長,而顧孟余君任教務長。

北大關於文學、哲學等學系,本來有若干基本教員;自從胡適之君到校後,聲應氣求,又引進了多數的同志,所以興會較高一點。預定的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學、國學四種研究所,止有國學研究所先辦起來了。在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方面,比較地困難一點。自民國九年起,自然科學諸系,請到了丁巽甫、顏任光、李潤章諸君主持物理系;李仲揆君主持地質系;在化學系本有王撫五、陳聘丞、丁庶為諸君,而這時候又增聘程寰西、石蘅青諸君;在生物學系本已有鍾憲鬯君在東南、西南各省搜羅動植物標本,有李石曾君講授學理,而這時候又增聘譚仲逵君。於是整理各系的實驗室與圖書室,使學生在教員指導之下,切實用功;改造第二院禮堂與庭園,使合於講演之用。在社會科學方面,請到王雪艇、周鯁生、皮皓白諸君;一面誠意指導提起學生好學的精神,一面廣購圖書雜誌,給學生以自由考索的工具。丁巽甫君以物理學教授兼預科主任,提高預科程度。於是北大始達到各系平均發展的境界。

我是素來主張男女平等的。九年,有女學生要求進校,以考期已過,姑錄為旁聽生。及暑假招考,就正式招收女生。有人問我:“兼收女生是新法,為什麼不先請教育部核准?”我說:“教育部的大學令,並沒有專收男生的規定;從前女生不來要求,所以沒有女生;現在女生來要求,而程度又夠得上,大學就沒有拒絕的理。”這是男女同校的開始,後來各大學都兼收女生了。

我是佩服章實齋先生的。那時候國史館附設在北大,我定了一個計畫,分徵集、纂輯兩股;纂輯股又分通史、民國史兩類;均從長編入手,並編歷史辭典。聘屠敬山、張蔚西、薛閬仙、童亦韓、徐貽孫諸君分任徵集編纂等務。後來政府忽又有國史館獨立一案,別行組織。於是張君所編的民國史,薛、童、徐諸君所編的辭典,均因篇帙無多,視同廢紙;止有屠君在館中仍編他的蒙兀兒史,躬自保存,沒有散失。

我本來很注意於美育的。北大有美學及美術史教課,除中國美術史由葉浩吾君講授外,沒有人肯講美學。十年,我講了十餘次,因足疾進醫院停止。至於美育的設備,曾設書法研究會,請沈尹默、馬叔平諸君主持。設畫法研究會,請賀履之、湯定之諸君教授國畫;比國楷次君教授油畫。設音樂研究會,請蕭友梅君主持。均聽學生自由選習。

我在“愛國學社”時,曾斷髮而習兵操。對於北大學生之願受軍事訓練的,常特別助成。曾集這些學生,編成學生軍,聘白雄遠君任教練之責,亦請蔣百里、黃膺白諸君到場演講。白君勤懇而有恆,歷十年如一日,實為難得的軍人。

我在九年的冬季,曾往歐美考察高等教育狀況,歷一年回來。這期間的校長任務,是由總務長蔣君代理的。回國以後,看北京政府的情形,日壞一日;我處在與政府常有接觸的地位,日想脫離。十一年冬,財政總長羅鈞任君忽以金佛郎問題被逮,釋放後,又因教育總長彭允彝君提議,重複收禁。我對於彭君此舉,在公議上,認為是蹂躪人權獻媚軍閥的勾當;在私情上,羅君是我在北大的同事,而且於考察教育時為最密切的同伴,他的操守,為我所深信。我不免大抱不平,與湯爾和、邵飄萍、蔣夢麟諸君會商,均認有表示的必要。我於是一面遞辭呈,一面離京。隔了幾個月,賄選總統的布置,漸漸地實現;而要求我回校的代表,還是不絕。我遂於十二年七月間重往歐洲,表示決心;至十五年,始回國。那時候,京津間適有戰爭,不能回校一看。十六年,國民政府成立,我在大學院,試行大學區制,以北大劃入北平大學區範圍,於是我的北京大學校長的名義,始得取消。

綜計我居北京大學校長的名義,十年有半;而實際在校辦事,不過五年有半。一經回憶,不勝慚悚。

作者簡介

蔡元培(1868—1940),近代民主革命家、教育家、科學家。字鶴卿,號孑民。清同治丁卯年十二月十七日(1868年1月11日)生於浙江紹興府山陰縣。17歲考取秀才,18歲設館教書。青年時期,連續中舉人、取進士、點翰林、授編修。1898年,棄官從教,初任紹興中西學堂監督、嵊縣剡山書院院長、南洋公學特班總教習;1902年,組織中國教育會並任會長,創立愛國學社、愛國女學,均曾被推為總理。1904年組織光復會,1905年參加同盟會。1907年赴德國萊比錫大學研讀哲學、心理學、美術史等。武昌起義後回國,1912年1月就任南京臨時政府教育總長。不久,因不滿袁世凱的專制而辭職,再赴德、法等國學習和考察。1915年與李石曾等在法國組織勤工儉學會,次年與吳玉章等發起組織華法教育會,提倡勤工儉學。1916 年回國,次年任北京大學校長。1921年,法國里昂大學、美國紐約大學,分別授予他文學、法學博士榮譽學位。在1924、1926年中國國民黨第一次、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入選中央監察委員會。1927年,除任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委員、中央特別委員會常務委員、國民政府常務委員、監察院長、代理法務部長等職外,並倡議成立大學院作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行政機關,被任為大學院院長。1928年辭去各行政職務,專任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還兼任交通大學、中法大學、國立西湖藝術院(後改為杭州藝專)等多所高等學校校長、院長以及故宮博物院理事長、北平圖書館館長等職。1932年,同宋慶齡、楊杏佛等在上海組織中國民權保障同盟,被推為副主席。晚年,為抗日救亡事業奔波,努力促成國共合作。1938年,被推為國際反侵略運動大會名譽主席。1940年3月5日在香港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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