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哲親王

七月,永瑆辭總理戶部三庫,允之。 二十五年六月,綿懃卒,贈郡王。 子溥莊,襲貝勒,加郡王銜。

愛新覺羅 永瑆,清高宗第十一子,母淑嘉皇貴妃
父親:乾隆皇帝。
母親:淑嘉皇貴妃。
福晉:富察氏,傅恆之女。
子:綿懃。
愛好:書法。

史書記載

成哲親王永瑆,高宗第十一子。乾隆五十四年,封成親王。永瑆幼工書,高宗愛之,每幸其府第。嘉慶四年正月,仁宗命在軍機處行走,總理戶部三庫。故事,親王無領軍機者,領軍機自永瑆始。二月,儀親王永璇罷總理吏部,並命永瑆俟軍務奏銷事畢,不必總理戶部。三月,和珅以罪誅,沒其園第,賜永瑆。七月,永瑆辭總理戶部三庫,允之。八月,編修洪亮吉上書永瑆,譏切朝政,永瑆上聞,上治亮吉罪。語在亮吉傳。十月,上諭曰:“自設軍機處,無諸王行走。因軍務較繁,暫令永瑆入直,究與國家定製未符。罷軍機處行走。”
永瑆永瑆嘗聞康熙中內監言其師少時及見董其昌以前三指握管懸腕作書,永?星廣其說,作撥鐙法,推論書旨,深得古人用筆之意。上命書裕陵聖德神功碑,並令自擇書跡刻為詒晉齋帖,以手詔為序。刻成,頒賞臣工。
十八十八年,林清變起,永瑆在紫禁城內督捕,上嘉其勤勞,免一切處分及未完罰俸。二十四年正月,加其子不入八分輔國公綿懃郡王銜。五月,祭地壇,終獻時,贊引誤,永瑆依以行禮。上以永瑆年老多病,罷一切差使,不必在內廷行走,於邸第閉門思過,罰親王半俸十年。綿懃亦罷內大臣,居家侍父。二十五年六月,綿懃卒,贈郡王。有司請謚,以非例斥之,著為令。
仁宗仁宗崩,有旨免迎謁。語見儀親王傳。十月,命曾孫載銳襲貝勒。道光二年十月,上還自行在,永瑆進食品十六器,以非例卻之。三年三月,薨,年七十二,賜銀五千治喪,謚曰哲。載銳襲郡王。綿懃及載銳父奕綬並追封如其爵。鹹豐九年,薨,謚曰恭。子溥莊,襲貝勒,加郡王銜。卒,子毓橚,襲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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