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假

情緒假

指一些公司出台的一項新規定:若員工感覺情緒不佳,嚴重影響到了工作狀態,可申請1~3天的“情緒假”,請假期間工資、獎金不受影響。這種“情緒假”是一些公司推崇人性化管理的方式之一。

基本信息

簡介

情緒假情緒假

病了可以請“病假”,有事可以請“事假”。那么,如果無心工作怎么辦?可以請“情緒假”嗎?有的公司出台了一項新規定:給員工放“情緒假”,舒緩一下焦躁情緒再上班。這一“心情管理”新鮮做法,著實讓許多人羨慕不已。

寧波鎮洋化工有限公司“情緒假”一般為一至兩天,一線職工請假,班長就可以批;班(組)長請假,主管或相關負責人就可以批。員工放“情緒假”,工資、獎金等待遇不受任何影響,以後可以補班,也可以不補班,任憑員工自己。

心情不爽請個“情緒假”,對於員工和企業管理者來說,都是一件值得推廣的好事情。

由來

“不要把情緒帶到工作中去”,這是一般的職場規則。但是,這條職場規則漸漸引起了爭議。因為人不是機器,情緒是人天生就有的,它不可能因為人在工作就不產生了,一旦產生了,它也不會因為被壓抑就不存在了。

情緒是一種能量。壓抑情緒,就會使能量得到抑制,因此很多情緒受到壓抑的人工作效率會降低。而且當情緒壓抑不住的時候,就會找別的途徑爆發出來,比如如果內心有憤怒或者壓力無法釋放,就會通過在工作中出錯,或者和同事或客戶發生衝突表現出來。

員工情緒的變化不僅影響著客戶的感知,也影響到了整個企業的形象,直接關係到服務質量的優劣,因此情緒管理在企業中顯得十分重要。

在國外,企業中流行“企業員工幫助計畫”,即由企業埋單,由專業人員幫助員工解決心理及生活中的一些問題,從而解決工作中的後顧之憂,有效地提高了員工的心理健康狀況,使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國內一些大型企業,尤其是外企,很注意員工的情緒變化,並定期提供情緒管理的課程,使員工更好地學會處理壓力,緩解負面情緒。

評論

“情緒假”體現人文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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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心情像上墳”,這是當下某些上班族對自己工作心境的一種調侃。在一些地方,“鐵血管理”,加班頻繁,壓力過大,人際關係冷漠,如此壓抑煩躁環境,怎能不使人身心疲憊?難怪常聽到員工說:“今天我心情不好,別惹我”。員工情緒不佳,影響出勤率、離職率,激化勞資矛盾,甚至引發生產事故和刑事案件。英國的研究也顯示,每年由於壓力造成的健康問題通過直接的醫療費用和間接的工作缺勤等形式造成的損失達GDP的百分之十。
有了“情緒假”,這樣企業表面上有點“虧”,但實際上並不影響勞動者的出“力”,在這種和諧的企業氛圍中,員工們必會將這種被關心、被尊重的感動轉化為生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生產效率,提升企業凝聚力。 這樣不僅是對員工的尊重和關愛,也體現了科學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當然,尊重關愛員工,除了享受“情緒假”的特殊福利之外,平時,更應想方設法為員工創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一旦發現員工有了思想疙瘩,就要多談心交心,及時排解員工煩惱、疏通不良情緒、放下心理包袱。

不妨寬容善待“情緒假”

武潔(江蘇讀者醫生):“情緒假”似乎有點違背常理,畢竟,按照我們的傳統意識,只有身體不適了,或是身患疾病了,有了醫院開的病假條,這“請假”的前提才算成立。相形之下,渾身不痛不癢,居然能以“情緒不佳”為由請假無疑就顯得另類。不過,“情緒”這個看不見摸不著的事物,現實中還真是影響不小,工作大多要面對各種現實的矛盾,其中也不乏棘手的問題,假如沒有一個心平氣和的情緒,解決矛盾搞成“製造矛盾”和“激化矛盾”也並非全無可能。事實上,國際上最新的健康標準也已將情緒以及心理的健康包括在內。從這個意義上說,“情緒假”不過是“病假”的自然延伸罷了,對於這一人性化的新事物,我們倒是不妨寬容並善待之。

王鳳娟(嘉興讀者職員):喜怒哀樂是人之常情,任何職業的從業者都有情緒不佳的時候。試問:誰又能保證自己一年365天都笑臉常在?人性化管理是增強和諧執法理念的必要手段,義烏職能部門為城管隊員放“情緒假”,就是一種有益嘗試。放“情緒假”可釋放不良情緒,從而也讓他們能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到工作中去。因而,放“情緒假”也必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執法矛盾,改善城管群體形象,是對當事者與城管隊員的雙重保護。願“情緒假”的做法能在更多地方、更多行業推而廣之。

“情緒假”提醒社會關注心理問題

董剛(湖北讀者警察):作為執法者中的一員,我對義烏市的做法舉雙手贊成,有人認為這讓執法者找到了不工作的藉口,其實這是小看了執法者的素質,絕大多數執法者都是愛崗敬業的,相信沒有什麼人願無中生有休這個假的。在外人看來,執法者都是外表硬朗鐵面無私的,可是外人是不知道我們心裡擔負的壓力有多么大,除了工作上的壓力,家庭以及社會上的壓力也不少,一旦不能及時化解,肯定會把這種情緒帶到工作中,與其事後補救,還不如提前做好預防。
毛一民(深圳讀者文化工作者):放情緒假對改善城管人員的執法水平、執法態度將有多大效果,可以討論也可以留待實踐來檢驗,但沒有必要一推出就一棍子打死。大家都知道,改善城管的執法面貌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靠幾項措施就徹底改觀。城管部門能出台這樣的舉措,既體現了主觀上改善形象的願望,也是工作方法的一種創新,值得肯定。此事更積極的意義在於提醒全社會對“情緒”的關注。現在不少地方的公安系統都開始聘請心理醫生給警察作心理輔導,也是一個道理,因為情緒的穩定健康既有利於工作也是對個人的關懷。我們必須正視,對於從事特殊執法崗位的人員來說,心理問題、情緒問題確實是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

“情緒假”是特權衍生的怪胎

如果法官心情不好,可以申請告假,這樣的解壓調節的休整每個月可申請2天。儋州法院推出的“情緒假”制度法院文化建設的一大亮點,深得法官好評。法院幹警因自身的身體不適或在日常生活、家庭關係、人際交往中發生不愉快的事情,導致思想波動較大,情緒很不好,就可以申請休假,儋州法院的做法非常獨特,不得不佩服他們的奇思妙想。

應該說,法官是一個特殊群體,帶著情緒辦案,的確容易辦成冤假錯案,為了提高辦案質量,儋州法院推出了“情緒假”制度。這不免讓我想起很久以前馮鞏與牛群合說的相聲,某機關為了滿足科室人員對烤鴨的需求,以紀念古今中外的偉人為藉口,打請示報告,一句“冒號”之後,便聚集起來飽餐一頓。顯然這是一則笑話,而儋州法院的做法卻與之有某些相似。

這項制度的荒唐之處還在於,情緒並非法官的專利,面對不如意、不順心的事情,唯有調整心態,勇於面對,再大的情緒終能化解。如果法官能放情緒假,其他職業當然有放假的藉口,教師心情不好,會教錯課而誤人子弟,司機心情不好,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醫生心情不好,就更危險了,搞不好會斷送患者的生命,如此等等,哪一個行業不重要啊,是否都應該每月放兩天假呢?

職工休假,勞動法有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凌駕於法規之上,法官果真要休假減壓,也應履行請假手續,作為事假或病假處理,總之不能變相成為一個“法”(法院單獨制定)定的假期。

可笑的是,儋州法院還大言不慚地將“情緒假”制度作為法院文化建設的一大亮點,對外大加吹噓褒揚自己,這不是什麼人性化之舉,相反是特權思想的惡性膨脹,“情緒假”是一個怪胎,在法院系統出現,我們一點不感到意外,早就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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