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莊衛生書

復莊衛生書

本文選自《顯志堂集》卷五,是馮桂芬寫給莊衛生的覆信。文中批評了桐城古文派的“義法”說,提出了“稱心而言,不必有義法;文成法立,不必無義法”的見解。這對改革當時文風起了促進作用。所以,此文在近代文學批評史上具有一定影響。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復莊衛生書
馮桂芬馮桂芬

創作年代:清代
作者:馮桂芬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蒙讀書為文三四十年[2],所作實不少。而才力苶靡不能振[3],天實限之,亦何敢侈口論文?顧獨不信義法之說[4]。竊謂文者,所以載道也。道非必“天命”、“率性”之謂[5]。舉凡典章制度,名物象數[6],無一非道之所寄,即無不可著之於文。有能理而董之[7],闡而明之,探其奧賾[8],發其精英,斯謂之佳文。故長於經濟者[9],論事之文必佳,宣公奏議,未必不勝韓、柳[10];長於考據者,論古之文必佳;貴與考序,未必不勝歐、蘇[11]。文之佳者,隨其平、奇、濃、淡、短、長、高、下,而無不佳。自然有節奏,有步驟,反正相得,左右鹹宜,不煩繩削而自合[12]。稱心而言,不必有義法也;文成法立,不必無義法也。反是言之,魏叔子為昭代名家,而序梅氏《歷算全書》,不知所云[13];梅伯言亦近時能手,而序郝氏《爾雅義疏》,開口便錯[14]。無他,強以所不知,困於所不能也。以彼其文,豈不周規折矩,尺步繩趨?佳乎否乎?惟碑版之作,前賢成式俱在[15]。身處後代,不宜偭規矩而改錯[16]。故金石不妨言例,而他文不可言義法。於乎!詁經者以例說《春秋》,而《春秋》晦,必非游、夏一堂之論也[17];為政者以例治天下,而天下亂,必非唐、虞、三代之法也[18]。操觚者以義法為古文[19],而古文卑,必非先秦、兩漢之作也。瞽論如是[20],藉求是正。如有以發我蒙固[21],所願聞耳。執事躬儀黼黻[22],王路馳驅[23]。際茲國步艱難,方與撥亂反正。別有經天緯地之大文[24],為同譜光榮[25],又豈僅區區翰墨為勳績邪[26]!

作品注釋

[1]莊衛生:名受祺,道光進士。著有《楓南山館遺集》、《維摩室隨筆》等。
[2]蒙:自稱的謙詞。
[3]㳟(nié):疲倦的樣子。
[4]義法:桐城派論古文創作提出的兩個準則。
[5]天命、率性:宋代理學家所說的“道”,就是“在天為命,在人為性”。
[6]名物:各類事物的名稱、類別。象數:《周易》所載占卜吉凶的說法。
[7]理:剖析。董:正。
[8]奧賾(yí):深秘的含蘊。
[9]經濟:經國濟民。這裡指治理政事。
[10]宣公:唐代陸贄(754—805),所作奏議十篇,指陳時病,為後世所重。韓、柳:韓愈、柳宗元。
[11]貴與:宋代馬端臨(1254—1323),字貴與。著有《文獻通考》。歐、蘇:歐陽修、蘇軾。
[12]繩削:刪修文章。
[13]魏叔子:魏禧(1624—1681),字叔子。昭代:清明的時代。此處代稱清代。梅氏:梅文鼎(1633—1721),著有天文數學著作《歷算全書》。
[14]梅伯言:梅曾亮。郝氏:郝懿行(1755—1823),撰《爾雅義疏》等書。
[15]碑版:刻於石上的文字。即墓誌碑文一類文體。成式:已形成的固定的形式。
[16]偭(miǎn):背。
[17]詁:用今言解釋古言。以例:用舊例。晦:不明。游、夏:子游、子夏,孔子的弟子。
[18]唐、虞:傳說中古代帝王唐堯、虞舜。三代:夏、商、周三代。
[19]觚(gū):古代用來寫文字的木簡。操觚:代指寫作。
[20]瞽(gǔ)論:瞎說。自謙之詞。
[21]蒙固:愚昧。
[22]執事:定信時用作對方的敬稱,表示不敢直指其人。黼黻(fǔfú):古代禮服上所繡的花紋。代指官服。
[23]王國馳驅:為國事奔忙。
[24]經天緯地:經營治理天下。
[25]同譜:同一譜系的宗族。
[26]翰墨:泛指文章。此句出曹植《與楊修書》。

作品賞析

本文選自《顯志堂集》卷五,是馮桂芬寫給莊衛生的覆信。文中批評了桐城古文派的“義法”說,提出了“稱心而言,不必有義法;文成法立,不必無義法”的見解。這對改革當時文風起了促進作用。所以,此文在近代文學批評史上具有一定影響。

作者簡介

馮桂芬(1809—1874),字林一,號景亭,江蘇吳縣人。道光二十年(1840)進士,官至右中允。曾參與組織攻打太平軍活動。早年受教於林則徐,又接受西方資產階級學術的影響,主張“采西學”、“制洋器”,“以中國之倫常名教為原本,輔以諸國富強之術”,對洋務派和資產階級維新派都有影響。他為文主張“稱心而言”,不信桐城義法之說。他的政論文,以收入《校邠廬抗議》的40篇為代表,集中闡發改革的見解,影響較大。另著有《顯志堂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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