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汝中烈士

彭汝中烈士,男,於1949年8月19日,被敵特摧殘致死。1950年2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為革命烈士。

1928年天大旱,他同情窮苦農民饑荒,配合表兄率領數百饑民到豪紳家“吃大戶”。1930年,他在本地曇花鄉(現青政鄉)謀取鄉公所師爺職業,和親友共同把蒙冤的表弟陳太侯營救出獄,從此二人互相支持,擁眾自衛。他支持陳太侯出面聯絡窮弟兄,於1943年締結蘭交為袍哥大爺;陳以其勢力支持彭汝中,於1944年當上副鄉長,他掌握本鄉部分權力後,又用槍枝和錢糧資助陳太侯與惡勢力作鬥爭。不久,陳太侯又受到惡霸地主栽髒誣陷,遭到通緝;當了田產冒險用鴉片去換糧烤酒,以作兄弟伙開銷,又被劉區員沒收罰款,因此殺了劉,奪回鴉片買槍壯大力量,支持他於1946年當上鄉長,控制本鄉一切大權,裡應外合與反動派公開鬥爭。他倆在本縣中共地下黨負責人王庸等的革命鬥爭影響下,秘密與本地地下黨員接觸,逐漸了解和靠攏共產黨。1947年川東臨工委委員彭詠梧,按照黨中央關於開展蔣管區農村游擊戰爭的指示精神,負責開展下川東的工作,先後派盧光特、王庸到曇花鄉,聯絡陳太侯率領兄弟參加游擊隊,爭取他支持游擊武裝鬥爭,二人欣同意。同年11月,彭詠梧與江竹筠夫婦等,到下川東直接領導開展武裝鬥爭,組建“川東民主聯軍”任政委;12月到奉節為組建“奉(節)大(大寧即現巫溪)巫(山)游擊支隊”,到曇花鄉吸收了陳太侯入黨,安排他以鄉長的公開身份,掩護革命活動。他不顧個人安危,將本鄉作為組建游擊隊支隊的安全據點;吸收7名游擊隊員充當鄉丁,掌握鄉武裝隊;和陳太侯在本鄉籌集了20多條槍和一批彈藥、糧食;同年12月15日,以他兒子彭緒祚結婚辦喜酒的名義,由彭詠梧等召集奉大巫及雲陽縣邊境的170餘名游擊武裝代表,在他家開會成立游擊支隊。不料,被國民黨反動當局察覺,派人混入暗中監視,他沉著機敏,立即派人保護彭詠梧等領導人,疏散各路來會的代表,安排人進城觀察縣保全大隊的動靜,派人在周圍要道偵察敵情,避免了一次暴露夭折的危險。接著,又一同把會址選定在本鄉一千多公尺高的山樑上,12月17日晚,在母聖埡田灣陶光元家,成立了奉大巫游擊支隊,彭詠梧兼政委,陳太侯任司令員,他繼續做掩護工作。1948年1月8日,奉大巫支隊起義,攻打雲陽縣南溪鎮和巫溪縣西寧場獲勝,後在轉移突圍中,彭詠梧等同志犧牲,游擊隊遭敵重兵圍剿而失散,他和陳太侯被敵懸賞通緝。敵人派一個團圍剿曇花鄉,將他倆和游擊隊員的家屬及親友,抓到鄉公所刑訊逼供,殺人放火,一片白色恐怖。他隱藏在附近岩洞裡7天7夜,糧食斷絕,化裝下山找吃的時被捕,在敵人審訊誘供時,他理直氣壯地說:“我一向盡責守職,辦理公務,不知道鄉里有共產黨。陳太侯是我表弟,袍哥大爺,有槍枝和兄弟伙,勢力大,我們來往少,他是不是共產黨我不知道。”他遭到嚴刑拷打,被押解巫溪縣城敵軍團部特設監獄關押。在獄中他遇見被俘的奉大巫工委和支隊參謀長蔣仁風,暗中交談後受到鼓舞,更加堅定鬥爭的決心,雖遭敵多次審訊,施用酷刑打得皮開肉綻,始終不吐一點真情。後被地下黨組織設法買通敵營長,假借“夜審”暗中放走。他回家後仍受到監視,就進城到游擊隊聯絡點,打聽陳太侯的下落,又被特務抓進監獄,酷刑拷打,整得昏死過去,醒來後仍堅定地說:“我不知道共產黨的任何情況,你們就是槍斃我,也還是這些話。”由於遭敵多次折磨,摧殘得骨瘦如柴,極度虛弱而染上痢疾,生命垂危。敵人為繼續逼他口供,才準許他的親人送飯送藥。他對妻兒說:“你們不要難過,我走的是光明的路……看來我是不能回去了,你們要好好生活。”又囑咐兒子說:“共產黨是人民的大救星,今後你要跟黨走,為了人民的解放,我死了也值得。你要好好照顧你媽媽……”不久,國民黨重慶行轅下令,將他秘密押解重慶“中美合作所”,囚禁在渣滓洞監獄,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於1949年8月19日,被敵特摧殘致死。1950年2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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