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香玉

張香玉

張香玉是一個成名很快、敗落也快的“智慧女神”。張香玉的生平不詳。國中畢業後在北京一家工廠當過五年工人。1963 年退職,先後在山西大同話劇團、河北張家口地區文工團當過演員,1972 年進入青海省話劇團,1989年5月提前退休。此前,1986年隨人自費來北 京私下給人表演看病,自稱有“特異功能”。後被介紹到有名的“中國氣 功科學研究會”,引起該會的“興趣”,於1987年正式借調到京進行“考 察”。可能就在同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聘請張香玉為“特約會員”; 1989年底,又批准她成立“自然中心功研究所”,主要從事“諮詢”和 “授功”活動。

基本信息

簡介

張香玉是一個成名很快、敗落也快的“智慧女神”。

“神跡”解密

關於她的神跡, 1988年12月,由文化藝術出版社出版的《當代巫師與魔女》一書收有 《與大自然交流信息的女演員》一文有所介紹,作者“小河”。這同一篇文 章,又以《“大自然中心功”大師張香玉》為題,被收在浙江文藝出版社 出版的《一代氣功天驕》一書中,署名劉曉河。然而使張香玉真正名播宇 內的,乃是《中國超人》(解放軍出版社1988年9月出版)一書的作者李 培才的第二部大作《大自然的魂魄》 (長虹出版公司1989年8月出版), 副標題《記自然中心功傳授者張香玉》。與此相反的意見,大都收在北京 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的《氣功與偽氣功》一書,其副標題是《兼揭露張 香玉的巫術》。根據這些材料,我們做以下概括。

個人生平

張香玉的生平不詳。國中畢業後在北京一家工廠當過五年工人。1963 年退職,先後在山西大同話劇團、河北張家口地區文工團當過演員,1972 年進入青海省話劇團,1989年5月提前退休。此前,1986年隨人自費來北 京私下給人表演看病,自稱有“特異功能”。後被介紹到有名的“中國氣 功科學研究會”,引起該會的“興趣”,於1987年正式借調到京進行“考 察”。可能就在同年,“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聘請張香玉為“特約會員”; 1989年底,又批准她成立“自然中心功研究所”,主要從事“諮詢”和 “授功”活動。1990年3月18日,開始在北京海淀區北太平莊農貿市場附 近的一座“小紅樓”,即“自然中心功研究所”所在地,為萬人授功,每 人交費35元,每批500人,為時40分鐘。據一篇報導記:“自然中心功研 究所的大廳里,數百名男女站成人距一米的方陣,接受一個留男式短髮、 手握話筒的中年女人的‘授功’:‘兩腳分開,與肩相齊,閉上雙眼,閉思 入靜。…“說過開場白之後,中年女人突然發出了嘰里呱啦的聲音,似英 語又非英語,像蒙語又像藏語,時而夾雜日語的一些發音。這種誰也聽不 懂的‘語言’,據說就是神秘的‘宇宙語’。接下去是長達30分鐘的‘宇 宙歌’,曲調由越劇跳到豫劇,又竄到評劇,一會又變成印度歌曲的調”, “悲涼哀婉。如念經,似哭喪,令人心緒壓抑,不寒而慄。那位中年女人, 或在人群方陣前來回走動,或往還穿行於人群方陣中,邊走邊唱,邊唱邊 用手衝著人上下比劃,亂揮亂舞。於是,方陣中約有百分之十幾的人陸續 動起來:有人東倒西歪,手舞足蹈;有人前仰後合,又哭又喊;有人乾脆 躺在地上”。

“大廳外,數百乃至數千慕名者在等候下一場授功,更有許多人迫不及 待願花比35元更多的錢買到‘授功卡’。一位內蒙來的婦女已經在北京等了 半個月,一位工人請了三天假,有一家兄弟姐妹幾個人準備接力來排隊。”嗵’ 1990年3月21日,海淀區公安分局通知這個研究所,張香玉的“萬人 授功”違反政府規定,未經醫藥、工商和公安等管理部門批准,是非法活 動,必須馬上停止。張香玉一方面試圖補辦手續,同時轉移授功地點到郊 區和河北涿州等地繼續授功。從3月18日到31日的兩周內,共開辦27 場,為11693人次授功,總收入人民幣409255元。4月14日張香玉被公安 部門收容審查,12月5日正式逮捕。12月11日,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駐 會常務理事會通過《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關於撤銷張香玉自然中心功研究 所所長職務的決定》,同時取消了她的“特約會員”資格。這個事件,至 此算是告一段落。

關於氣功

所謂“自然中心功”,傳統氣功中沒有這個詞兒,據說是張香玉在 1985年8月6日那一天,手拿一本《中華氣功》雜誌,突然感到“內臟不 停地和大自然交換著什麼”,由此而得的一種功法。另據《大自然的魂 魄》記,張香玉向作者鄭重聲明,當時她不是手拿《中華氣功》,而是當 日在學習“普法”資料時,頓覺渾身氣感,使她有了“到大自然里去”的 強烈願望。換言之,張香玉的“自然中心功”是來自她與“大自然”溝通 的自然本能。在此後的100天裡,她“變成了人們所公認的神醫”,並且 “突然冥冥之中”傳來了聲音: “此功叫做自然中心功,很早以前就失傳 了。你的使命就是大面積傳授此功法,拯救人類。”這種自炫和宣傳,就 使她與中國的女巫和西方的神媒具有了同等的性格。儘管按《健康報》的 採訪,她自1983年5月就開始從一位賀姓的老人學習道家內功,而她把握 的只是一種“自發功”,在氣功中是既簡單又常見的功法。

據張香玉說,宇宙間存在一種叫做“炁”的物質,同時也存在於人身 的結構之中。大自然的“炁”,與人體的“炁”相互交換,能夠吸取“正 氣”,排除“濁氣”或“病羔”,起到健身治病的效用。我們知道,她這裡 講的“炁”與“氣”都是中國道教的概念。有時她又採用現代科學用語 “信息”,她自稱,她與“自然”的溝通是通過“信息”的傳遞;她的 “宇宙語”,是“信息”的語言,足以負荷一切神異功能;她的功法,也受 “信息”的指揮。她有自己的長輩和先師:“無影無蹤,萬事皆通”,既是 “高級生命”,也可以用“信息”兩字代表。所以“信息”也就是“神”。 自然界有“炁”,有“信息”,有“高級生命”,三位一體,於是萬物莫不 有靈,不但神鬼可以“附體”,狐蛇木石皆可“附體”。“附體”可以致病, 用“資訊理論”解釋,則叫做“信息致殘”。她用以治病的重要方法之一, 就是驅除“附體”的靈物,抓走“病羔”,恢復與“大自然”的協調。

很清楚,她這一整套“理論”與“實踐”,不過是用幾個科學名詞裝 飾起來的道教巫術,也屬於西方某些學者看重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 “天人感應”的一種實施。傳統的“天人合一”和“天人感應”的理論. 本來涉及的是人(社會)與自然界的協調和統一問題,但在眾多的哲學和 宗教體系中有極不相同的解釋。宗教觀念給“天”以神秘主義的性質,而 “巫”、“祝”、“史”等則成了與神秘力量或“天帝”、“天命”、“天運”、 “天志”、“天堂”等溝通的橋樑。作為一種歷史文化現象,自有它存在的 必然性與合理性,而今天的巫醫,只是它的末流,它之所以會產生影響, 需要找尋其原因。

神話

張香玉的“特異功能”,還有一部分是對世紀末的預見,也是中西合 璧的產物。李培才在其《大自然的魂魄》的結尾向讀者宣示,1988年12 月底,張香玉“通過信息傳導”,談了“宇宙信息”對於這本書所記功法 的評價: 此功將走向世界。只有此功才能拯救人類。沒有此功者,就免不 了災難重重。

要儘快在中國傳播此功,走向世界,絕不能保守。2000年就要到 來……21世紀世界將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怎么辦?只有儘快地傳播 此功……勇敢地帶著人們走向大自然,這是最好的拯救方法。不然, 就會面臨自滅,面臨死亡。 略懂一點宗教常識的人,都會熟悉張香玉傳遞的這一“宇宙信息”。中國 某些秘密宗教根據佛教傳說,動輒預言空前的“劫難”即將來臨,唯有皈 依於它的教團或實行它的教義,才能幸免於難,轉危為安。準確些說,這 是製造恐怖,威嚇人們歸信於宗教組織的一種傳統手段。《張香玉其人其 事》一文記載,1980年四川達縣的一個一貫道道首、1981年北京懷柔縣 “三教會”的道徒等,都是使用這種手段惑眾的。在西方的基督教歷史中, 也屢屢有“世界末日”的預言駭世,其中有公元500年和1260、1420、 1533、1843、1844、1845、1847、1851、1914等年多種說法,尤以1000年 最為流行。但是在公元1000年這一年中,世界上幾乎沒有發生任何有歷史 意義的重大事件。現在,“新時代”(包括新宗教)者又預言,世界末日將 在公元2000年來臨,此說的影響力,“簡直是獨一無二的,唯一可相提並 論的年代只有1000年”。由此,張香玉的預言,不過是此類說法的翻版。

傳播

不論張香玉是作為神媒,還是作為新世紀的救世主,加上她雜湊或 “創作”的一套使許多人迷惑的神異“教義”,她完全具備了作為創造新宗 教教主的身份。她先後在青海省西寧市、河南省洛陽市、河北省邯鄲市和 趙縣、湖北省武漢市及北京城郊,以她的神異理論為指導,給人治病、授 功,“很快,自然中心功風靡全國,張香玉的徒弟、崇拜者達數十萬人之 多”。其中有些“徒弟”也具有“慧眼”,能看到種種“羆”色,感受 “宇宙信息”。他們從事對外宣傳和介紹,形成了一個群體。遺憾的是,所 有報導都沒有涉及“自然中心功”的內部組織情況。但在《中國氣功科學 研究會關於撤銷張香玉自然中心功研究所所長職務的決定》中,有一段可 以看做“定性分析”的話: 張香玉對自然中心功實行一種實質上是封建式的管理方式:把自 己視為“祖師爺”,要“弟子”完全服從自己的意志,否則便宣布 開除。 這種“封建式的管理方式”,實質上也正是西方新宗教普遍實行的組織原 則。張香玉舉過一個例子:雲南一位患者,請張香玉治病,病好後,“感恩 戴德,拜張香玉為師,並請求授了正功。結果誘發出特異功能。他給人治 病,用手一摸就好。由此,這個徒弟非常狂妄,說要勝過師傅,並要集天 下之功於一身。”後來這人“私下”到一座寺廟內求“法師”授功,“沒想 到人家德高功深,一眼就看見他帶有邪氣,用毛帚在他頭上一點,他便滿 地打滾”,“他的所有功夫全給廢掉了”。張香玉又說:“即使他不去寺廟, 遲早也會被‘信息’廢了功的。”對於叛逆者採取此威脅和恐嚇,與西方 新宗教控制自己信徒的手法也基本一致。

媒體活動

西方“新宗教”團體之能夠形成,自有西方世界的社會和文化條件。 但在社會主義的當代中國,像張香玉這樣的“祖師爺”,為什麼會在兩年 的時間內,迅速發展成為具有“數十萬”信眾的影響力?從公開的報導 看,至少有三個條件: 第一,領導幹部的支持或國家機關的名義被盜用。

據《張香玉其人其事》說,張香玉開始在西寧搞“授功”活動,首先 “把省里的一些不明真相的領導幹部請到了授功場,還免費為一些老幹部授 了功。××省××廳一位處長,曾領一些穿警服的幹警到授功現場為張香 玉維持秩序。”後來“這位處長還專門召開了一次記者招待會,宣稱張香 玉是‘特異功能者…。西寧市工商、稅務[局]的工作人員,根據民眾的 舉報,到授功現場了解情況,被這位處長擋了駕,他說對特異功能者有責 任保護。,’經有關單位向“X×廳”電話聯繫,省“公安廳”答覆:“他可 能以個人名義去的,廳里沒有布置任務。”張香玉到邯鄲市授功,“有21位 領導幹部受功沒交費,受功後用公款請她吃飯”。張香玉之所以能夠進京活 動,“一位老同志”起了“重要作用”,這位老同志後來拜張香玉為師。

領導幹部、老幹部、老同志,在特定意義上是一種權威和示範的形象。 至於國家機關,那就更勝一籌,甚至會被當做世上的至高尊嚴。由幹部或 機關出面扶植,不但便於她在民眾中樹立神異的形象,而且容易為她打開 各種渠道,便於迅速擴大她的活動範圍。為張香玉第一個書寫傳奇的作者 自述:“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向我們舉薦了她。”一份《張香玉用氣功騙錢 害人》的通報說:“張香玉所以能長期在北京等地大搞迷信活動”,是因為 有“一些熱衷於此道的人,特別是一些有影響的領導機關、領導幹部,不 辨真偽為其宣傳迷信捧場並提供幫助”。這位作者了解的情況,當然比我 們多。

第二,科學界的參與和給予的論證,給張香玉的“神功”以科學的外 觀,大大增強了她的欺騙性。

《大自然的魂魄》附有《張香玉等一行八人在武漢進行科學實驗情況 小結》.大略說:張香玉等八人“應湖北省氣功研究會人體特異功能委員 會和武漢大學人體科學研究會的邀請,於1988年11月25日抵達武漢”, 在10天中,“分別在武漢大學、湖北省中醫研究院和同濟醫科大學”進行 了“科學實驗”。“實驗目的:主要探討氣功外氣對生物、非生物、有機 物、無機物、晶體及非晶體的作用與影響。” “主持實驗測試工作的分別 為”:武漢大學副教授、湖北省氣功研究會專業副理事長李X X;湖北省中 醫藥研究院中西醫結合研究所副所長汪X X;同濟醫科大學教授、微生物 學教研室主任張×X。實驗結果:“氣功外氣對生物樣品作用明顯(包括 生物晶體等)。”“無機固體樣品(包括晶體)如單晶矽、矽光電池、AN 4 單晶等在氣功作用前後均無變化。”“氣功外氣對自來水作用後,水的紅外 吸收峰有微弱變化”,“氣功對物質的作用似是暫時的,或者說對物質結構 的改變不是不可逆的”。“氣功外氣對有機物的作用不明顯,如乙醯丙酮”, “在氣功作用前後無變化,然而對乙醇”“似有影響”。“氣功外氣對稻子發 芽有抑制作用。”“自然中心功對某些疾病有明顯的療效,如高血壓、胃癌 等。”在這個實驗結果之後,另附有四個相應的實驗報告。簽署這整個報告 的是湖北和武大的兩個“人體科學研究會”,同時提出了他們的看法: 每項實驗場未進行多次重複測試,再加上氣功外氣對物質的作用 的影響時間可能有限,這樣在氣功樣品作用後再對樣品進行測量,有 可能丟失許多信息。因此,對上述實驗結果有待進一步實驗,有待改 進實驗方案。④ 實驗報告的結論,用了許多“似乎”、“可能”等推測字眼;最後又表示 “有待進一步”,相對而言,態度還是比較嚴謹的。②《健康報》記者訪問過 同濟醫科大學微生物教研室的畢教授,她說,那次實驗很不完整,“所以我 們從來沒有出具過什麼結論性的實驗報告”,“只是為了給有關氣功研究課 題積累材料,才寫了一個結果”,實際是“一次實驗過程的記錄”。另外采 訪了武漢大學測試中心的李教授,他認為“實驗結果的評價存在很大問 題”③。

我們的科學家、教授、專家以及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往往被人們當 做科學和真理的體現,在人們面前有崇高的聲望。就是這樣一個10天不 到、試驗者也表示不成熟的實驗記錄,也被張香玉一流當成招搖過市的資 本。此後,張香玉的律師為其罪行辯護時,更把“實驗報告”當做她創歷 史的業績的證明之一加以引用。

第三,輿論妄想性的報導和荒誕離奇的鼓動。

聽說新聞界有一種說法: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這話的 原意或許含有特定真理,而在“氣功”和“特異功能”的介紹和宣傳中, 則變成了鬼話連篇,離奇到失去常識和理智。在為張香玉鼓吹中,部頭最 大、影響也最大的莫過於李培才的《大自然的魂魄》。這本書與柯雲路在 “恍惚”中寫的典型化形式不同,他是追隨著真人真事,再加上作者的觀 點的“以真實性為主”、“以科學性為主”的報告文學,因而具有強烈的現 實感:煞有介事。在思路上,兩個人也不完全相同。柯雲路把耶穌基督、 釋迦牟尼、穆罕默德、老子、慧能,以及神話中的諸路神仙,都降低為一 種“高氣功態”下的特異功能者,為的是把今天活躍在中國大地上的“高 氣功師”們,升華成為開創新世紀的新神人。《大自然的魂魄》則把張香 玉描繪成可以與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觀世音等神靈直接溝通,甚至同桌 共餐的人物;她的功法來自“大自然”,而大自然無處沒有鬼魂精靈;“大 自然”的“魂魄”是授予張香玉“信息者”,而“信息”的本質則是“無 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神。因此,這本書中的張香玉,實是西 方的基督復活,中國的彌勒降生的再版。他宣布張香玉的自然中心功將是 拯救人類死亡的唯一方法,正是一開始就賦予了她以教主使命的邏輯結論。

涉嫌欺騙

對於李培才和柯雲路,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講,他們有理由幻想並把自 己的幻想表達出來。這種幻想,既可以有文藝的、科學的,也可以有宗教 的。在沒有經過必要的科學鑑定以前,不宜於輕易說是“欺騙”,或下其 他結論。人們在無助和失去自信時,往往求救於奇蹟,以至於迷信奇蹟。 諺語云:“臨時抱佛腳,有病亂投醫”也是人之常情。在中國各類宗教信 徒中,除民族宗教外,相當一部分與衰老和病殘有關,所以有人崇拜張香 玉,也不宜簡單歸之為“愚昧”。但是,任何一種輿論若通過傳播媒體向 公眾傳播,那就不單純是個人的問題,不但作者要對社會負責,傳播媒體 自身更要負責。近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從文藝部門到科學技術部門, 甚至教育部門,各種傳播手段,都有為神秘主義吶喊鼓吹者,其聲勢之大, 普及面之廣,參與者層次之高,都稱得上“史無前例”。我們不能肯定這 些傳播媒體都處於恍惚狀態,都可以不受職業道德的譴責,不負社會責任。

審案紀實

最後,是涉及張香玉一案的法律問題,一個正在進行的法制建設的重 要方面。林紅用《氣功大師的罪與非罪》作為“張香玉一案一審紀實”的 標題,就說明並不是所有人都認為張香玉的授功活動是有罪的。

1992年11月5日,北京市第九律師事務所律師沈××、華聯經濟律師 事務所律師高××聯名發表為張香玉辯護的“辯護詞”,煞有介事地宣稱: “與其說我們為張香玉辯護,毋寧說是在對歷史吶喊。因為,這將是一次歷 史的審判。”他們特別向審判長和審判員申明(如果不是警告):“您們的 名字將隨同本案載入史冊。希望您們能珍惜自己的名譽,做出公正的判 決。”為什麼對張香玉的審判會成為“歷史的審判”?能說出口的理由是: “本案的判決結果將對我國人體科學研究產生巨大影響。”據中國科普研究 所研究員郭正誼說,他曾就“宇宙語”在《北京晚報》上發表過一些不同 的意見,後來接到一個自稱“××高等學府”的人打來電話,說:“我們 認為你是打著科學旗號在壓制新生力量,就像中世紀宗教裁判所一樣。” 關於“人體科學”及其“研究”,在未來的歷史上將占有什麼地位. 只要翻閱一下由“中國慧蓮功研究總會”主辦的、由陳林峰任社長兼總編 輯的《中國人體科學報》中,不時刊登《靈魂出殼六年半》之類的大作就 可略知一二,因為過去很久很久的歷史已經做出了“公正的審判”。但律 師們如此鄭重地提出這個問題,並非完全沒有道理。據《罪與非罪》一文 介紹,律師為張香玉辯護所涉及的實質性內容共有四項,核心是張香玉的 授功沒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 二次會議通過)第165條的規定:“借迷信詐欺財物罪。”理由是:第一,張 香玉不是“神漢巫婆”,而是“得到國家專業研究部門承認的氣功師”;第 二,張香玉的活動不是迷信,而是“從事氣功科學研究、探討和實踐”;第 三,起訴書指控張香玉宣揚的“與神靈爭法”、“神仙附體”、“宇宙歌”、 “宇宙語”等,是“荒誕無稽的虛構”,這只能是公訴人的認識,而張香玉 卻“深信這些是客觀存在”。假若律師的這一辯護能夠成立,張香玉是在 進行科學的研究和實踐,而不是“迷信”,那么由此構成的“詐欺財物罪” 也不能成立;法庭的判決當然就成為“中世紀的宗教裁判”了。這個結 論,實際上已經充分地蘊含在《創建人體科學》以及類似的報刊書籍中。

我對法律是完全的外行,但也直覺感到我們的現行法制確有不完善的 地方。例如,“神漢巫婆”在法律上如何界說?“迷信”或“封建迷信”又 如何從法律上定義?法律概念上的模糊性,是這類案件難以審判的重要原 因。例如律師舉例說:“內蒙新安盟氣功研究會的副秘書長鬍秉書”,持有 “醫士和氣功師證書。據他講,他本人就治過不少附體的病人”。最近有個 小女孩“兩腿浮腫,腹部腫脹,得病六七年,誰也治不好。經他診看,是 死人附體”,於是用“自然中心功”治療一周,即恢復正常。律師舉出此 例在於說明,用“神鬼附體”解釋病因並據以治療,並不是“迷信”;沒 有人起訴他的做法是“迷信”,也沒有定他是“神漢巫婆”。

僅僅從現行法律條文上看,律師的辯護是有理有力的。類似精靈附體 之類的神秘主義和有神論言行,幾乎是鋪天蓋地,公然出入國家機關、高 等學府、科研單位,並沒有受到法律的干涉,為什麼單要對張香玉治罪? 法律不是應該具有普遍適用性嗎? 然而,從另一方面說,這反映了我們的律師業者對既有的法律不甚熟 悉,也缺乏許多必要的基礎知識。首先是“名”與“實”、學術自由與法 律準繩問題。據說現在農村約有數十萬巫醫。巫醫就是採用巫術手段診病 治病的神漢巫婆。對此,國家有明令禁止。當前“人體科學”研究領域, 已經有不少人認為這種神漢巫婆就是“身懷特異功能”的奇人。張香玉的 “大自然中心功”,不論就其神秘主義解釋、施行的手法以及由此產生的後 果,與神漢巫婆並沒有原則區別,只因為有人要把她裝扮成一個受到天啟 特異功能的“氣功師”,她本人也儘量用點科學字眼美化自己,她才改變 了身份的。法律的根據應該是事實,而不是名稱;對罪與非罪的審定,根 據應該是有關法規,而不是某種學術觀點。如果張香玉的行為不但無罪, 而且是創造歷史的受難者,那么,數十萬農村巫醫都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任其風行。

律師引用《北京晚報》1991年7月11日的一則新聞:某農村婦女以 封建迷信看病騙錢致人死命,經司法精神病鑑定,認為該婦女犯罪時處於 “附體狀態,屬限定責任能力”。據此,律師說:“‘附體現象’在醫學界、 司法界受到承認,那么,又怎能認定張香玉所說的蛇仙附體是造謠胡編 呢?”我不清楚,律師是否知道,在醫學界裡“附體狀態”屬於精神病症 的一種,沒有哪種精神病學會把它看做“特異功能”。如果律師有足夠證 據,肯定張香玉確實是“深信這些是客觀存在”,在法律上,她肯定會得 到那位農村婦女等同的待遇。但這樣一來,張香玉就成了精神病患者,與 律師“莊嚴”宣布的她將“導致一場新的科學革命”,其差距太大了。或 者,律師並不了解“附體現象”是一種精神病態,那么,從事律師這個職 業就是一大缺陷了。

我國法制尚處在建設過程中,黨的有關政策檔案實質上具有法規的功 能。但在這次審理張香玉的過程中,辯護人和訴訟人都沒有運用中共中央 1982年的19號檔案,這個檔案闡釋了我國憲法關於公民有“宗教信仰自 由”的規定,明確寫明:“任何宗教組織和教徒也不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 以外布道、傳教、宣傳有神論。”張香玉的“自然中心功”充塞著有神論 的貨色,她的授功、收徒,具有布道、傳教的基本特徵,理應受到法律的 干預。這說明黨的有關政策檔案有納入國家法制體系的急迫需要。或者因 為19號檔案僅限於“宗教”範圍,不適用不以宗教名義進行的有神論宣 傳,那么,這就形成了雙重標準,即以宗教名義宣傳者非法,不以宗教名 義宣傳者合法,又與我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相牴觸,顯然不妥。

由神化氣功、特異功能引發的法律案件,有越來越多的趨勢。1992年 9月20日,江蘇省社會團體清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編輯的《社會團體工 作簡報》上刊登一則訊息,標題是《上海市徐匯區社團管理辦公室責令蘇 州市沈昌特功求是協會停止在滬活動》 (原載上海市《社團管理簡報》 1991年第10期)。其中提到沈昌“上課內容宣傳唯心主義,宣傳迷信,與 當前國策相牴觸”,“沈昌感到受了污辱”,因而來到上海,特聘請律師, 狀告上海徐匯區民政局。這一案件涉及的內容與張香玉類似,都是對於 “迷信”的理解問題,但比張香玉還要複雜。從《上海青年報》1993年1 月8日的報導《特異功能師為何走上法庭》(《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會刊》 增刊做了轉載)一文看,這個沈昌宣傳的“特異功能”中沒有神鬼等字 眼,他到上海的目的是“辦班講學”,或稱“沈昌特功指點講學”,而不像 張香玉用的“授功”。追隨他的人似乎也不稱“徒弟”,而名“學員”。他 聘請的訴訟代理人高X X律師講的更明白:沈昌是應“上海徐匯區老年基 金會等合法單位的邀請,來滬進行講學,開展學術討論,進行文化交流”, 被告無理干預,濫用職權,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榮譽權”。

由以上情況看,關鍵問題是:沈昌究竟是在宣傳迷信,還是搞學術 研究? 沈昌其人於1991年5月在蘇州成立“沈昌特功求是協會”,自己任 “名譽會長”及“中國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張家港實業公司人體科學研究所 所長”。據說他現已擁有國內外“學員”萬餘名。他的這個協會已經蘇州 市民政局批准登記,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則依照“國策”勒令其停止活 動。這說明,在同一民政系統,對於國家的同一法令的理解,也是大不 一致。

我們已經知道了偽氣功是打著氣功的招牌,用沒有嚴格實驗依據的虛幻臆斷或思辨演繹的內容為理論,實驗上經不起重複驗證的一類行為。偽氣功當前最突出的表現是所謂“外氣”。其具體表現可謂名目繁多,並且大有數量不斷增多,花樣不斷翻新之勢。統而觀之,大致可分為封建迷信類、江湖騙術類、魔術—“特異功能”類、“科學實驗”類、不著邊際類等。那些也打著氣功旗號其實與氣功毫無關係的所謂硬氣功、輕功、電氣功、減肥氣功、氣功治療儀、氣功歌曲等,也屬於偽氣功的範疇。這裡僅舉幾例供讀者見識。

自然中心功

此功為張香玉所創。據國防科工委一位少校共產黨員李培才為她寫的傳記《大自然的魂魄一記自然中心功傳授者張香玉》一書介紹:自然中心功是仙師傳給張香玉的。此功通過仙!師所教的“宇宙歌”、“宇宙語”透視人體,看穿地球,與萬物對話,勾通任何物質間的信息,甚至能和死去的亡靈對話。此功一、二千年才產生一次,而且只傳授一人。張香玉獲此功後,已看見過玉皇大帝、觀音菩薩。書中的一段原文寫道:“此功將走向世界,只有此功才能拯救人類,沒有此功者,就免不了災難重重。”“要儘快在中國傳播此功,走向世界,絕不能保守。2000年就要到來,21世紀世界將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怎么辦?只有儘快地傳播此功,很快走向更高級的授功法......勇敢地帶著人們走向大自然,這是最好的拯救方法。不然就面臨自滅,面臨死亡……此話不是開玩笑,以後的歷史將會給你們作證的”。

就是這么一個只有國小文化程度的巫婆,卻成了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理事長的座上賓。對她給予肯定,與她一起照相,批准她成立‘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自然中心功研究所’,將她推向社會,從而使張香玉得以在北京市北太平莊僅授功6天就獲暴利42萬多元。當張香玉因宣傳封建迷信、詐欺錢財而被逮捕後,這個氣功研究會還上書中國科協學會部,為她的功力進行辯解。

帶功報告

又名帶功講課或組場報告。這是由被譽為“現代濟公”的嚴新首創、眾多大師一下子全學會,並迅速風靡全國的一種號稱又講課又發功的偽氣功形式。聽眾少則幾十人,多則上萬人,其中必有部分人身不由己地動起來、喊起來、哭起來、或在地上滾起來。大師說, 這是他發出的“外氣”或“氣場”引起聽眾的“氣場”產生共振的結果,不僅聽眾自己當時就能獲得療效,而且還可造福全家。然而具有諷刺意義的是,l990年3月7日《新民晚報》報導:“昨天下午,38歲的黃浦區工商局幹部郭哉武,在上海體育館聆聽嚴新大師帶功報告時,突然猝死。”

湖南衡陽雜技團團長孟繼孔還用帶功報告開了一個玩笑:他也發廣告組織一場有一千多人參加的“超強力帶功治病報告會”,其中百分之四十以上的人出現哭笑喊叫、晃動滾爬等“受功”行為。:然而,孟繼孔最後告訴大家“我不會發功,讓大家動起來不是由於我的功夫,而是由於我的方法,包括要求大家坐的姿勢,加上我的語言暗示、引導。”

從精神病學角度看,帶功報告中出現的哭笑喊叫、晃動滾爬的現象是癔病發作性行為,很容易誘發精神病。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心理暗示。如果在聽眾都不知道大師已進入會場的前提下,讓大!師悄悄地在會場後面向前面的聽眾發氣,保證聽眾不會出現任何“受功”的反映。

信息氣功

此類偽氣功內容可謂五花八門,無奇不有,這裡僅簡介幾個。

信息水診病法

被外氣師發“外氣”處理過的水叫信息水。大師們講,喝這種水後,患者病變部位會出現異常感覺,因此可幫助診斷疾病。

部分人喝水後確實可在自己病變部位出現異常感覺,但這種感覺並非是喝進去的水有尋找病變部位的導向作用,而是患者接受了“喝了信息水後,病變部位會出現異常感覺”的暗示後,對自己身體內部集中了注意力進行仔細體查感覺的結果。尤其對那些早已知道自己所患病症的人,在這種暗示下更容易感受到患部異常。

信息水治病法

大師要求患者每人帶一瓶水來,宣稱他給發氣後,患者喝了此水可治療疾病。每瓶水收費30一50元,每人要接受多次發氣治療。這是典型的心理暗示療法。它與那種迷信鬼神的人患了心理障礙性病變後,到廟裡嗑頭求香灰或者請巫婆神漢跳大神“驅邪”也能有些療效的道理一樣。這是江湖氣功師無本萬利、輕鬆賺錢的一種手段。

信息物感應診病法

大師們宣稱,病人摸過的物品上留有病人的全息信息,大師根據此物就可診斷疾病。

信息掃描法

大師利用其發放的“外氣”,信息可透視掃描人體,將患者的疾病從頭到腳一一診斷出來。

大師在表演以上兩種方法的時候,總是從頭到腳將被診斷人的各個部位都說出點兒毛病,最終總有幾處被他蒙上。尤其他說的“你的胃不好,你有咽炎,你的腰腿扭傷過......”等說法,基本會百分之百地準確。加上人們往往對很多說錯的地方不介意,對他蒙對的地方特別高興的習慣(心理學稱之為知覺的選擇性),很容易被欺騙。如果事先找三位有腎和膽結石的患者與七位沒有結石的人混在一起,讓大師將有結石的人選出來,他一定徹底失敗。

信息遙控

大師在自己家中,可向遠在天邊的患者發氣治療。至於嚴新在瀋陽發氣撲滅興安嶺大火及從廣州向北京清華大學發氣改變分子結構的神話,早已是眾所周知了。據《氣功報》報導,嚴新大師今年春節又在美國向四川發氣,他家鄉的氣功研究會組織大會在同一時刻集體收功,收到了明顯效果。

這完全是心理作用,並且是心誠則靈。如果不是事先約好,而是請大師向幾米外並不認識大師的人們偷偷發功,保證沒有任何人會出現反應。反之,如果您在第三者的幫助下,使信仰外氣的人誤以為您是很有功力的大師,您告訴他晚上八點鐘您在自己家中給他遙控發功(實際並沒有發功),信仰者照樣會有反應。

《氣功與科學》雜誌還曾分別報導了兩位奇人,其中,遼寧的王力平向天空發功,可將正下著的雷雨止住;上海的全關良在夜晚向烏雲密布的天空發功,可撥開厚厚的雲層露出月亮。

十幾年來,這類神奇的報導太多了。上述情況只要不是出自氣象學家鑑定的結果,就根本不必相信,權當聽神話就是了。

信息處方

大師在開了藥名的處方上發氣,宣稱患者不必買藥服藥,僅將處方貼胸放好,即可消災法疾。

這種方法的實質還是心理作用。海燈法師當年患病時,嚴新大師倒是給海燈開了個信息處方,結果如何大家都清楚。

信息字畫

大師寫的字畫,高價買回家中,供在牆上,即可消災去邪。

道理同上。此外,只要是大師賤價買回、經他發氣處理過的任何物品,患者以高價買去,都具備有病治病、無病強身的神效。例如茶葉、糖果、書籍、磁帶、工藝佛像、大師的照片、大師揀來的石頭......在一些氣功會議場合,更可見一群群大師的崇拜者爭搶大師吸過的菸頭、喝過的茶水、吃剩的飯菜......

目前國內以這種信息方式騙取錢財聲勢比較大的有沈昌的所謂人體科技和號稱“雪域奇人”的玉騎。沈昌以集體聽和高價販賣他的所謂信息磁帶和信息茶而暴發;玉騎則通過高價販賣所謂他念了咒發了信息的“寶瓶”、“寶扇”、“信息水”而斂財。1995年《常州日報》在一版刊登了《寶瓶?寶扇?信息水?》一文,介紹玉騎在常州傳播“大藏功”,一次就捲走常州人60餘萬元錢。

中國氣功大師

馬雲、趙薇、李連杰齊訪曾經的“氣功大師”王林,讓人再次回憶起中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群練氣功的場面,當時有數不清的“氣功師”,能夠包治百病、助人長壽,其實氣功在中國有很悠久的歷史,但不能以此來吹捧自己,矇騙世人。
嚴新:自稱可以“遙感”診治病人,首創“帶功報告”氣功。 田瑞生:首創“香功”,發氣時芳香飄飛,1995年死於癌症。
張洪堡:“中功”創始人,號稱神仙,2006年車禍喪生,還因強姦等四項罪名被通緝。 張香玉:“自然中心功”女創始人,以稱自己能接受宇宙信息、與外星人對話。獲刑6年。
張小平:以“萬法歸一功”的傳人,四處傳功,自稱“佛子”,後被捕。 張寶勝:以特異功能諸城,可"非眼視覺",後因涉嫌詐欺和擾亂社會治安等罪,被批准逮捕。
龐明(龐鶴鳴):智慧型功創始人,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智慧型功分會理事長。 朱鶴亭,香港著名武術氣功名家,長於運用食療、點穴、針灸、氣功、中草藥等綜合療法。
關加林、紀敏夫婦:用創立的“中國龍神功”為人治病理療。 林厚省:發放氣功用外氣治病的先行者,氣功麻醉手術首創人。
李洪志:以邪教為名,聚斂了巨額不義之財。 王林:江西“氣功大師”,常有名人拜訪,網傳其為當地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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