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昌友

張昌友

張昌友,昆明環衛車司機,2010年4月26日,清運垃圾過程中由於垃圾未分類引起化學反應突然爆炸,垃圾車車廂起火,張昌友擔心燒到凱旗公司的廠房,引起更大的火災,他顧不得身上燒焦的衣服和車兜里的火苗,爬上車就往廠外開,將環衛車開出廠房一路狂奔,直到環衛車開到安全地帶,爆炸致其全身多處燒傷、吸入性損傷、低血容量性休克等,全身燒傷面積達86%,當時已下了病危通知。8月以來,拖欠醫藥費被停藥3個月,於是他在醫院過道廁所旁睡了3個月,病情一天比一天加重。

基本信息

事情起因

2010年4月26日上午,開環衛車的張昌友到王家橋昆明凱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旗公司”)清運垃圾,垃圾車一到凱旗公司院子裡,3個環衛工人(包括司機張昌友)開始往垃圾車裡鏟垃圾,車兜里突然一聲巨響,緊接著,垃圾車車廂內就起火了,在場的所有人都被嚇著了,火苗很快就要燒到了凱旗公司的廠房,3個環衛工人被火苗包圍、燒傷。

張昌友 張昌友

張昌友等3名環衛工人被燒傷後,瑞木公司墊付了33萬元醫療費,可張昌友全身燒傷面積達86%,還需要大量的醫療費。2010年8月18日,瑞木公司再也沒有墊付醫療費了,還拖欠醫院醫療費85000元,於是張昌友就被停藥至今。他們多次聯繫單位,得到的答覆總是“不屬於工傷,拒絕支付醫藥費”。

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的相關領導對此表示,8月17日,因張昌友創面痊癒,醫院建議他出院,進行門診康復治療,但家屬和單位均未辦理出院手續,致其一直住院至今。因病床資源緊張,患者情況達到出院標準,卻拒不出院,最終將其床位調整到走道上。

記者在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的過道上見到了張昌友,他躺在一張病床上,旁邊有一間廁所。7個月過去了,他仍然不能下床,就連吃飯也要人餵。

張昌友說:“2009年4月6日,我應聘到五華環衛處工作,主要是開垃圾車,同年5月1日,五華環衛處將垃圾運輸承包給昆明瑞木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木公司”),我也隨之到了瑞木公司。我平常的工作主要是負責清運城市垃圾,每天凌晨三四點起床,在五華區範圍內清運垃圾。”

張昌友的妻子周麗萍說:“老公是家裡頂樑柱,收入主要靠他,出事那天,我們的孩子才出生7天,那段時間,我一邊要照顧孩子,一邊還要擔心老公的安危……醫院已停藥3個月了,老公天天睡在廁所旁邊的過道里,空氣不好不說,細菌也可能會加重他的病情……”

周麗萍說,在清運垃圾前凱旗化工有限公司未曾告知處理的垃圾具有危險性,導致丈夫遭此慘劇。“事發當天,我女兒出生才15天,媳婦還在坐月子……”躺在病床上的張昌友忍不住哽咽起來。

公司回應

昆明瑞木環境有限公司楊經理介紹,爆炸當日,張昌友違反公司規定,私自駕駛垃圾車,按事先與昆明凱旗化工有限公司一位姓拜的員工約定,運輸化工廢料並得到一定報酬。運送到王家橋中壩路,張昌友未對同去的兩位環衛工作任何交代,要求他們將兩桶有刺鼻異味的液體倒入車廂,隨後又將數袋白色粉末扔進車廂。當他爬上車廂,用刀片劃開粉末袋時發生爆炸,他們都遭到不同程度燒傷。為了化工廠周邊的安全,張昌友赤裸身體將著火的垃圾車開離現場,最終張昌友燒傷面積達86%,三度燒傷面積為66%。

楊經理表示,事發時張昌友工作不到一年,勞動契約正在辦理中,但已購買意外傷害險。環衛工人的工作職責只負責清掃生活垃圾,而他違反公司規定,工作時間私自開著公司的車去運化學垃圾,不屬於工傷範疇。7月份他們就接到醫院通知,可以辦理出院手續,隨後公司與家屬協商,最終在8月28日停止支付醫藥費。“希望化工廠對此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援助

周麗萍找到五華區環衛處的負責人,得到的答覆:“他們已經將垃圾清運承包給瑞木公司了,你們去找瑞木公司。”周麗萍又找到瑞木公司,但始終沒有找到瑞木公司的老闆,瑞木公司的工作人員說:“公司已經墊付33萬多元費用,公司沒有能力了。” 於是,周麗萍只好向昆明市總工會求助,總工會指派了雲南北川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莫存燕,將為張昌友提供法律援助。

莫存燕說:“我去醫院看過張昌友,感覺病情很嚴重,他實在是拖不起了,希望有關部門先拿出錢來為他治病。我們將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徑。”

律師觀點

鑫金橋律師事務所劉愛國律師認為,張昌友與所在公司過去沒有發生勞動爭議,雙方雖沒有簽署過勞動契約,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張昌友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傷殘等級較重,張昌友今後無法勞動,其所在公司要永久性支付對方工資。中途不能辭退員工,也不能解除勞動關係。如果認定達不到傷殘等級,還能繼續勞動,所在公司要重新調整適合張昌友工作的崗位。另外,由於所在企業沒有為員工購買“五保”,若認定工傷,其醫療費、工傷費應由企業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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