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廣泗(?~1749)

張廣泗(?~1749)

正文

雍正乾隆時將領。漢軍鑲紅旗人。由監生捐納入官。康熙六十一年(1722),選授貴州思州府知府。雍正五年(1727),升貴州按察使。貴州苗民反清起義後(見苗民起義),張廣泗率軍駐都勻府八寨、黎平府古州、鎮遠府上下九股等處。因鎮壓苗民有功,擢貴州巡撫。雍正十年,準噶爾進擾哈密等地,張廣泗為副將軍,隨寧遠大將軍岳鍾琪征討。鍾琪進軍至穆壘駐營。廣泗奏言,穆壘地處兩山間,築城其中,形同釜底,受敵甚易,制敵甚難。遂奏劾岳鍾琪調度失誤,罔恤士卒,號令不明,不納善言等。岳鍾琪被革職。授張廣泗正紅旗漢軍都統。十三年,準噶爾求和,師還。授湖廣總督。時貴州九股苗反,授張廣泗為經略,赴貴州,自將軍以下皆聽節制。廣泗自凱里分兵三路進攻,苗定。授雲貴總督,兼領巡撫。乾隆三年,修浚清水江、都江河道,以利商民。又增開十爐鑄錢,以濟糧餉。十一年三月,金川土司沙羅奔反(見大小金川之役),授張廣泗為川陝總督主持金川軍務。六月,小金川土司率眾投誠。廣泗以土兵為前驅進攻沙羅奔,自己則築堡固守,堅壁自全,遷延觀望,久無進展。高宗復命大學士訥親為經略前往,又啟用岳鍾琪至軍營效力。訥親、鍾琪俱劾張廣泗師老氣怯,玩兵養寇,措置乖方,貽誤軍機,廣泗遂被革職解京。高宗親自在瀛台審訊,拒不服罪,以失誤軍機罪處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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