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傳卓

張傳卓(1919~1942),浙江人。1942年被平陽縣長張韶舞殺害於平陽。

基本信息

人物簡歷

張傳卓(1919~1942),浙江省蒼南縣霞關鎮(南坪鄉)南坪村人。1934年(民國23年)考入溫州浙江省立第十中學,1938年8月畢業後,到礬山石宮國小任教,組織青年抗日救亡團,在馬站一帶宣傳抗日。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年(民國28年)春,中共鼎平縣委派他到蒲門一帶發展黨組織。不久,任蒲南國小校長,在校秘密建立中共南坪小組。1940年(民國29年)成立中共蒲門區委,任組織委員,這時,霞關鎮12保中,有6個保長是共產黨員。鼎平縣委趁霞關鎮長競選時,指定張傳卓參加競選。同年6月中共鼎平縣委指定他競選霞關鎮長,當選後成立以共產黨為骨幹的警備隊,聘任在礬山的共產黨員共產黨員章志中為鎮事務員兼警備隊長,相對削弱了駐霞關自衛分隊。1941年2月(民國30年2月),福鼎縣前岐清剿隊逮捕了章志中,關押於前岐。張傳卓向區長提出,當前霞關鎮普查戶口任務很緊,要章志中先回霞關移交。區長便同意押回章志中,3天為限,留張傳卓等人為人質。4月11日,章志中根據鼎平縣委指示,策動霞關警備隊繳了自衛分隊的槍,次日,區長逮捕張傳卓,送縣關押。1942年(民國31年)6月27日,被平陽縣長張韶舞殺害於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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