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辦法

我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7年春季開學起,分年度逐步實施。 (一)2007年,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雜費並補助公用經費。 (四)2010年,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按中央規定的基準定額全部落實到位。

為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進一步鞏固和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根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07〕16號)和 巢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巢湖市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巢政〔2007〕1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執政為民宗旨,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完善“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加快義務教育快速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二、主要內容
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和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原則,逐步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中央、省、市、縣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
(一)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學雜費,繼續對農村貧困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逐步做到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其中免費提供農村貧困家庭學生教科書資金根據年度中央、省下達我縣的免費教科書計畫及指標數,及時安排到鎮。由鎮中心學校按有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落實到人,經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同意後實施。縣財政將在2007年秋季起逐步安排落實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具體補助對象和標準將另行下達。
關於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兩免一補”問題,待省、市政策進一步明確後執行。
(二)提高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保障水平。2007年,在免除雜費的同時,按照省農村中國小預算內公用經費撥款標準(農村國小每生每年10元、國中每生每年15元;城鎮國小每生每年30元、國中每生每年45元)增加對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補助。縣財政原來預算內安排的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繼續保留,並在原有投入不減少的基礎上,結合財政狀況,逐步增加中國小公用經費撥款。
(三)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在校生人數和校舍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結合布局調整統籌安排全縣校舍維修改造。從2007年起,用兩年時間,完成全縣2005年底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改造任務。上級補助和縣級財政安排的資金不能滿足全縣校舍維修改造任務時,可以合理利用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貸款利息由縣綜合財政預算安排支付,貸款本金從2008年起,省將在分配給我縣的省級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中抵扣。對2005年底農村中國小D級危房集中改造完成以後形成的危房,納入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解決。
(四)鞏固和完善中國小教師工資保障機制。中央繼續按照現行體制,對中國小教職工工資給予支持。省級財政繼續加大對財力薄弱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確保中國小教師工資按國家標準按時足額發放。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與當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廬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與廬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實施步驟
我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7年春季開學起,分年度逐步實施。
(一)2007年,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雜費並補助公用經費。
(二)2008年,進一步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生均公用經費達到中央核定的我省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地方承擔的提高標準部分,具體分擔辦法將根據省政府規定另行制定。
(三)2009年,對於我縣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低於中央規定基準定額的部分,將按國發〔2005〕43號檔案要求當年安排到位50%,所需經費按以下辦法進行分擔:農村義務教育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擔,地方承擔部分的分擔比例將根據省政府規定執行。
(四)2010年,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按中央規定的基準定額全部落實到位。
四、具體措施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十分艱巨而緊迫。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必須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進一步加強領導,周密布置,統籌安排,紮實推進。
(一)加強領導,確保落實。義務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的重要作用。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是加快義務教育事業發展,推進和諧廬江建設的有力保證。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面準確地把握各項保障機制改革內容,切實按照中央、省、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扎紮實實地把各項政策貫徹落實到位,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證機制順利實施。
縣政府成立由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財政、教育、人事(編辦)、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縣教育局、財政局安排專人負責日常工作。
(二)落實政府責任、強化資金管理。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後,義務教育仍然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要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積極承擔起義務教育管理和經費的分擔責任。大力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編制制度改革,將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繼續完善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推行中國小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使用及時、規範、安全和有效,嚴禁擠占、截留和挪用教育經費。全面清理現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堅決杜絕部門對學校、學校對學生的亂收費。
(三)加快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加強中國小編制管理,堅決清退不合格和超編教職工,提高中國小師資水平。從2007年起,全面推行以“校長負責制”為主的“四制”改革,繼續做好城鎮教師、大專畢業生到農村支教制度。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快中國小課程改革,加強中國小教科書的選用管理,嚴格控制中國小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推行教科書政府採購,逐步建立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質教育為宗旨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
繼續加大中國小布局調整力度。從2007年起,利用兩年時間,逐步撤併國中分部32所,撤銷國小102所,充分發揮學校的規模效益,最佳化教育資源整合,推進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四)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財政、教育、物價、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安排使用、貧困學生界定、中國小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縣政府將把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教育綜合改革,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通過齊抓共管,真正使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成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陽光工程。
(五)進一步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重視和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宣傳工作,要通過廣播、電視等各種媒介及多種形式向全縣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為改革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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