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 ,即指1955年2月6日成立的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舊省級行政區行政權力機構名,1955年2月6日由廣西省人民政府改組而來,隨著195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成立而於同年3月13日結束使命。

歷史背景

1949年8月1日,中央決定“廣西成立省委”,9月22日,廣西省委在武漢正式成立,張雲逸任書記,陳漫遠、莫文驊、何偉、李楚離任副書記。1949年11月30日,省委隨軍到達桂林,後移南寧。1949年12月1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將紅旗插上鎮南關,廣西全境解放。解放後,桂林、柳州、梧州、南寧等各大城市成立了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國民黨政權留下的各級機關、學校、銀行、廠礦、醫院及其人員、財物、檔案等,實行軍事管制,為建立新政權準備條件。
1950年2年8月,廣西省人民政府(省級)正式成立,張雲逸任主席,陳漫遠、李任仁、雷經天任副主席,省會設在南寧。省人民政府頒發布告,號召廣西各族人民團結歷來,為建設新廣西而奮鬥。

成立

新中國成立後,各省級行政區行政權力機關一般都稱之為“人民政府”;1955年2月,全國統一改稱“人民委員會”。為此,廣西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從1955年2月2日到6日舉行,2月6日大會宣布將廣西省人民政府改組為“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會議選舉了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韋國清(僮族,當時寫為“僮族”,現寫為“壯族”,下同)當選為廣西省省長,郝中士、蕭一舟、李任仁、覃應機(僮族)、陳再勵、陳此生、莫乃群、盧紹武(僮族)當選為廣西省副省長,陳漫遠等四十人當選為委員。會議選出侯慕寒為廣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還選出了平樂、欽州、桂林、容縣等四個地區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會議聽取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陳此生關於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基本精神的傳達報告。會議審查和討論了廣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覃應機所作的廣西省人民政府一九五四年工作情況及一九五五年工作任務的報告。
1955年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定是:計畫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體育運動委員會、工業辦公室、交通辦公室、農林水辦公室、財糧貿辦公室、文教辦公室、政法辦公室、國家資本主義辦公室、辦公廳、參事室、民政廳、公安廳、司法廳、監察廳、工業廳、交通廳、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財政廳、商業廳、糧食廳、教育廳、衛生廳、手工業管理局、對外貿易局、氣象局、人事局、文化局、勞功局、統計局、城市建設局、外事處、僑務事務處、宗教事務處。
1957年8月24日在廣西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賀希明增補為副省長,劉建勛等人增補為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委員。

組成人員

省長

韋國清省長
韋國清省長

韋國清(1913-1989,僮族),任期1955年2月6日~1958年3月
副省長
郝中士(1911-1985),任期1955年2月6日~1957年6月14日
蕭一舟(1909-1987),任期1955年2月6日~1957年6月14日
李任仁(1886-1968),任期1955年2月6日~1958年3月
覃應機(1915-1992,僮族),任期1955年2月6日~1958年3月
陳再勵(1898-1975),任期1955年2月6日~1958年3月
陳此生(1900-1981),任期1955年2月6日~1958年1月26日
莫乃群(1911-1990),任期1955年2月6日~1958年3月
盧紹武(1906-1978,僮族),任期1955年2月6日~1958年3月

增補副省長(1957年)

賀希明(1910-1979),任期1957年9月4日~1958年3月
委員
石兆棠(1909-2005)
丘辰(1903-1972)
李殷丹(1916-2007)
李景林(-)
吳洪寧(1919-1986,僮族)
吳克清(1916-2007)
呂集義(1909-1979)

陳再勵副省長
陳再勵副省長
周鋼鳴(-)
周祖晃(1891-1959)
金寶生(1927-2000,瑤族)
陳漫遠(1911-1986)
陳雄(-)
梁華新(1922-1989,僮族)
唐現之(1897-1975)
孫仲逸(1898-1989)
秦振武(1919-1995,侗族)
黃榮(1911-,僮族)
黃征(-,僮族)
黃克勤(-,僮族)
黃現璠(1899-1982,僮族)
黃家直(-,僮族)
郭城(1916-1984,僮族)
張聲震(-,僮族)
張純之(1919-1998)
張景寧(1911-)
覃延年(1907-1960,僮族)
葉培(-)
楊德華(-)
楊文貴(-,苗族)
農康(1912-1982,僮族)
雷沛鴻(1888-1967)
省委委員黃榮
省委委員黃榮
廖原(1913-1977)
廖聯原(1912-2005,僮族)
趙卓雲(1914-2002)
趙樂群(-,僮族)
劉錫三(-)
劉秀風(-,回族)
劉惠寧(-)
盧燕南(1913-1997)
羅璧基(-,僮族)
增補委員

劉建勛(1913-1983),任期1957年9月4日~1958年3月
伍晉南(1909-1999),任期1957年9月4日~1958年3月
陳岸(1910-2008),任期1957年9月4日~1958年3月
鍾楓(1915-2003),任期1957年9月4日~1958年3月
江平秋(1918-2003),任期1957年9月4日~1958年3月
林克武(1918-2010),任期1957年9月4日~1958年3月
以上委員除註明外,任期皆從1955年2月6日~1958年3月;未註明民族成分者,均為漢族。

行政區劃

1955年行政區劃

1955年底,廣西省轄1自治區(行政公署級),5專區、4省轄市,63縣、7自治縣、3市轄區、1縣級鎮,708區、20區級鎮,8764鄉、99鄉級鎮。
南寧市1區
 郊 區

桂林市1區
 近郊區

柳州市

梧州市1區
 郊 區

桂林專區駐桂林市8縣1自治縣
永福縣(永福鎮) 灌陽縣(城關) 臨桂縣(桂林市) 全縣(城關鎮) 陽朔縣(城關鎮) 興安縣(城關鎮)  鹿寨縣(鹿寨鎮)資源縣(大埠)  龍勝各族自治縣(日新)

平樂專區駐平樂縣7縣1自治縣
平樂縣(二塘)蒙山縣(蒙山鎮)恭城縣(恭城)昭平縣(城廂鎮)荔浦縣(荔城)賀縣(八步鎮)  鍾富縣(鐘山鎮)  大瑤山瑤族自治縣(金秀)

容縣專區駐容縣11縣
容縣(容城鎮) 蒼梧縣(龍圩鎮) 桂平縣(城廂鎮)藤縣(藤城鎮) 岑溪縣(城廂) 平南縣(平南鎮)
玉林縣(城關鎮)陸川縣(陸城鎮)北流縣(陵城鎮)貴 縣(貴城鎮)博白縣(博白鎮)

桂西僮族自治區駐南寧市2專區
◆自治區直轄單位共14縣1自治縣1鎮
邕寧縣(蒲廟) 賓陽縣(蘆圩鎮)橫 縣(橫州鎮)武鳴縣(城廂) 上林縣(大豐) 馬山縣(城廂) 崇左縣(太平鎮)隆安縣(城廂) 龍津縣(龍州)大新縣(桃城)鎮都縣(天等)扶綏縣(扶南)  上思縣(思陽)寧明縣(城中鎮)  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鎮)  憑祥鎮

◆百色專區駐百色縣11縣2自治縣
百色縣(百色鎮) 田陽縣(田州) 鳳山縣(城廂)田東縣(平馬鎮) 東蘭縣(城關)田林縣(樂里)
凌樂縣(凌雲) 平果縣(馬頭) 靖西縣(新靖) 睦邊縣(鎮玉) 德保縣(天保)
隆林各族自治縣(新州)巴馬瑤族自治縣(巴馬)

宜山專區駐宜山縣9縣2自治縣
宜山縣(懷遠)天峨縣(六排) 羅城縣(東門鎮)南丹縣(城關) 河池縣(金城江)忻城縣(城關)  環江縣(思恩) 融安縣(長安鎮)柳城縣(大埔鎮)來賓縣(水落) 柳江縣(拉堡)石龍縣(石龍鎮)  三江侗族自治縣(古宜)大苗山苗族自治縣(融水鎮
◎龍津縣秀峰鄉的龍更村,劃歸寧明縣耀達鄉管轄。(1955年9月)
◎天峨縣的月里區,包括月里、上搞、巴搞、巴峨、化良、納塘、中保、牙林、大水井等8鄉劃歸南丹縣管轄。(廣西省人民委員會1956年11月12日批准)
★各縣區公所原按數字排列命名者,應改按地名稱呼。(1955年5月19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民字19號】批准)

1956年行政區劃

1956年底,廣西省轄1自治區(行政公署級),3專區、4省轄市、2地區,63縣、7自治縣、2市轄區、1縣級市,712區、20區級鎮,8830鄉、99鄉級鎮。
南寧市

桂林市1區
 近郊區

柳州市

梧州市1區
 郊 區

桂林專區駐桂林市8縣1自治縣
永福縣(永福鎮)灌陽縣(城關)臨桂縣(桂林市)全縣(城關鎮)陽朔縣(城關鎮)興安縣(城關鎮)  鹿寨縣(鹿寨鎮)資源縣(大埠)  龍勝各族自治縣(日新)

平樂專區駐平樂縣7縣1自治縣  平樂縣(二塘) 蒙山縣(蒙山鎮)恭城縣(恭城) 昭平縣(城廂鎮)荔浦縣(荔城)賀 縣(八步鎮)  鍾富縣(鐘山鎮)  大瑤山瑤族自治縣(金秀)

容縣專區駐容縣11縣
容 縣(容城鎮)蒼梧縣(龍圩鎮)桂平縣(城廂鎮)藤 縣(藤城鎮)岑溪縣(城廂) 平南縣(平南鎮)  玉林縣(城關鎮)陸川縣(陸城鎮)北流縣(陵城鎮)貴 縣(貴城鎮)博白縣(博白鎮)

桂西僮族自治州駐南寧市2地區
◆自治州直轄單位共1市、14縣、1自治縣
憑祥市
邕寧縣(蒲廟) 賓陽縣(蘆圩鎮)橫 縣(橫州鎮)武鳴縣(城廂) 上林縣(大豐) 馬山縣(城廂)  崇左縣(太平鎮)隆安縣(城廂) 龍津縣(龍州) 大新縣(桃城) 鎮都縣(天等)扶綏縣(扶南)  上思縣(思陽) 寧明縣(城中鎮)  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鎮)

◆百色地區駐百色縣11縣2自治縣
百色縣(百色鎮)田陽縣(田州) 鳳山縣(城廂) 田東縣(平馬鎮)東蘭縣(城關) 田林縣(樂里)  凌樂縣(凌雲) 平果縣(馬頭) 靖西縣(新靖) 睦邊縣(鎮玉) 德保縣(天保)  隆林各族自治縣(新州)巴馬瑤族自治縣(巴馬)

◆宜山專區駐宜山縣12縣2自治縣
宜山縣(懷遠)天峨縣(六排) 羅城縣(東門鎮)南丹縣(城關) 河池縣(金城江)忻城縣(城關)  環江縣(思恩)融安縣(長安鎮)柳城縣(大埔鎮)來賓縣(水落) 柳江縣(拉堡)石龍縣(石龍鎮)  三江侗族自治縣(古宜)大苗山苗族自治縣(融水鎮)

行政工作大事記

1955年

◎3月——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實行糧食定產、定購、定銷的指示》,要求在春耕以前,按照各鄉糧食生產及消費的實際情況,把鄉一級計畫產量及統購統銷數字確定下來,向農民宣布。

◎3月25日——中共廣西省委、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加強農村生產度荒工作的緊急指示》,指出廣西去年冬今春先後遭受旱災、凍災,尤其是凍災,為數十年來未有,秋冬作物大部分失收,春旱持續時間又長,春荒缺糧比往年嚴重。為此,必須發動民眾,搞好春耕生產,堅持以生產自救為主、互助救濟和國家援助為輔的方針。
◎3月27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批准:鹿寨縣的上油鄉劃歸柳城縣管轄。
◎5月19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民字19號】批准:各縣區公所原按數字排列命名者,應改按地名稱呼。
◎6月——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加強領導民眾對選種留種的指示》,要求以專、縣農場為基地,以農業社為核心,廣泛建立水稻留種田。
◎7月11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民字25號】批准:永福縣第七區的山貝、溫良、橋板、楊山、良能及華山鄉一部分劃歸融安縣管轄。
◎7月12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1955年報告備案:設立憑祥鎮(縣級),以寧明縣第一區為其行政區域。
◎8月15——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批准:荔浦縣第十區的桐江、高仁、七建、鹿鳴、大蠶、三友等6鄉劃歸石龍縣管轄;荔浦縣第九區的下塘、同扶、一致等鄉劃歸鹿寨縣管轄。
◎8月20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頒布《關於糧食定產、定購、定銷分配到戶的布告》,在全省全面推行糧食“三定”。國家有關部門核定廣西徵購糧為10.5億公斤,自1955年起3年不變。經核定的餘糧戶交售糧食任務,在正常年景情況下亦3年不變。
◎9月2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民字37號】批准:撤銷本省直屬市市區,各市郊區一律改為區公所。即撤銷南寧市第一、二、三、四區;桂林市第一、二、三區;柳州市第一、二、三區;梧州市第一區,第二區,水上區

◎9月9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布《廣西省、市、鎮糧食定量供應實施細則》和《廣西省農村糧食統購統銷實施細則》。南寧、桂林、梧州、柳州4市自1955年10月1日起實行糧食定量供應,其他市鎮於1955年11月1日起實行糧食定量供應。農村糧食統購統銷方面,規定居住在山區的少數民族留用糧食標準應予適當放寬,尚未實行糧食統購統銷的民族地區,只實行定銷,暫不定產、定購。

1956年

1月16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切實解決石山地區人畜飲水問題的指示,要求省有關部門撥出經費,發動民眾自力更生,各部門大力配合,儘快解決石山地區人、畜飲水困難。
2月——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大力開展綠化工作的指示》,要求1956年全省造林700萬畝,封山300萬畝,撫育林木800萬畝,育苗4萬多畝。

2月7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同意教育廳的報告,決定以南寧二中為實施基本生產技術教育的重點學校,並要求各地重視解決各縣中學的實驗園地。
◎8月11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會民字第52號】批准:田東縣那桃、恙圩2區全部20個鄉和班龍區的岩延、?(上此下旦)帽、龍田、新力、洪晚、賴滿、龍威、燕洞等8鄉正式劃歸巴馬瑤族自治縣管轄;鳳山縣原屬坡心區的那光、那乙、祥蘭、合心及平樂區的東列等5鄉劃歸巴馬瑤族自治縣管轄。
◎9月11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布《關於農業生產合作社糧食統購統銷的規定》。主要內容有:統購統銷數量,一般以社為單位統一計算和規定。農業社因交納公糧而影響留量時,其差額部分可以改徵代金或經濟作物。繼續執行1955年核定的定購數字,增產不增購。農業社向國家交售的糧食,以稻穀、玉米、大豆為主,紅薯原則上不抵統購任務。
◎10月9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公布《關於農村工商各稅的暫行規定》,規定農村只就原木、烤菸、各種制酒、植物油、各種製糖、原竹、磚瓦、陶瓷器、土紙、茶葉、曬菸葉、神香、鞭炮、淡水魚等14個品目,徵收商品流通稅或貨物稅;對出售手工業產品收入、經營運輸收入和加工收入徵收營業稅;徵收屠宰稅和交易稅。同時規定,少數民族地區主要節日自宰自食的肉和自製自飲的酒一律免徵屠宰稅和酒稅。各少數民族地區的主要節日,由縣人民委員會依照當地民族習慣自行決定。
◎10月14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公布《廣西省醫療免費暫行辦法》。規定全省各少數民族均屬醫療免費範圍,請求醫療免費由當地政府審查批准,根據病人家庭情況確定全免、半免或不免。性病醫療免費。
◎10月24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會民字第75號】批准:鹿寨縣屯秋區所轄良老鄉及板料鄉的斗要、新村、拉麻、拉摔、中膽、立長等村劃歸融安縣管轄;板料鄉的黃村、板料2村劃歸柳城縣管轄。
◎11月12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批准:天峨縣的月里區,包括月里、上搞、巴搞、巴峨、化良、納塘、中保、牙林、大水井等8鄉劃歸南丹縣管轄。
◎12月8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會民字第87號】批准:鳳山縣第六區的福鄉、彩鄉、料鄉、所圩、冊吧、局桑、坡晚、平同、力那、元能、甲略等11鄉及第七區的那社鄉正式劃歸巴馬瑤族自治縣管轄。
◎12月17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開放國家領導下的自由市場問題的指示》,對自由市場開放的範圍、商品價格、市場領導等問題作了規定,要求各地積極做好開放自由市場工作。

1957年

◎1月23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決定成立廣西省增產節約運動委員會,在省一級機關緊縮編制15%至20%。
◎2月6日,中共廣西省委、省人民委員會發布《關於開展一個廣泛、持久、健康、徹底的增產節約運動的指示》,要求工業企業必須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安全生產。指出各級黨政機關要精簡機構,緊縮編制。
◎2月21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會民字第7號】批准:平果縣黎明區愛桃鄉那洪片9個屯劃歸都安瑤族自治縣管轄。

◎2月25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改變民族貿易機構的設定及其領導關係的通知》。規定除原定的18個縣為民族貿易區外,增加11個縣和1個市為民族貿易區,並對有關政策作了具體的規定。根據該通知,省成立民族貿易管理局,民族貿易縣由44個調整為31個。31個民族貿易縣是:巴馬、都安、龍津、憑祥、馬山、上林、百色、東蘭、田陽、田東、平果、德保、靖西、大苗山、三江、河池、羅城、忻城、南丹、天峨、龍勝、上思、大瑤山、環江、隆林、田林、凌樂、鳳山、睦邊、大新、鎮都。

◎2月27日——中共廣西省委、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開展春季生產救災“五查”運動的指示》,指出受災地區春荒已經露頭,要求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個生產救災“五查”運動(查春耕生產、水利積肥、養豬和其他副業、合作社經營管理、救災工作),要用一切辦法保證不逃荒、不餓死人。

◎3月8日——中共廣西省委、省人民委員會、廣西軍區聯合發出《關於切實做好復員安置工作的指示》,指出1957年廣西將接收5萬名復員軍人,是歷年接收復員軍人任務最重的一年。對復員安置工作,必須特別重視,加強領導,貫徹面向農村搞好生產的方針。
◎3月18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成立縣民族事務委員會通知》。根據通知精神,4月1日起,各縣民族工作組改為民族事務委員會。全省有25個縣和桂林市建立了民族事務委員會。

◎4月3日——中共廣西省委、省人民委員發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發展生豬生產的指示》,要求各地積極發展生豬生產,繼續貫徹肉豬派購派養、以社為單位派購、由社統籌、分批交售的做法。縣城以上地區採取按戶發證、定期不定量供應豬肉的辦法。
◎4月11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會辦字第36號】批准:大瑤山瑤族自治縣的木山鄉劃歸桂平縣管轄,同時改為木山瑤族鄉。

◎4月11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會民字第34號】批准:羅城縣祥家鄉冬田農業社劃歸宜山縣管轄。
◎5月2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照顧回族幹部、職工、學生生活習慣的通知》。

◎5月25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一致同意組成赴京匯報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委會匯報關於成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問題的醞釀情況。代表團由各民主黨派、各族、各界代表組成。由副省長陳再勵任團長,林虎、雷沛鴻任副團長,代表團成員有丘辰、李殷丹、葉培、梁華新、黃現璠、黃舉平等十餘人。次日,代表團乘飛機赴京匯報。
◎8月17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關於推廣國語的指示》,要求從1956年秋季起,除少數民族地區外,全省國小和中等學校,各機關業餘學校,全部用國語教學,以保證1960年學生畢業後會講國語。是月,省推廣國語工作委員會成立。省教育廳開辦國語語音訓練班,中國小、師範學校語文教師667人參加學習。
◎8月30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發布《關於農村工商各稅的修訂規定》。

1957年12月20日國務院第66次全體會議批准:
 ⑴撤銷桂西僮族自治州。
 ⑵設立邕寧專區,駐南寧市,管轄原桂西僮族自治州直轄的憑祥市及邕寧、武鳴、上林、賓陽、橫縣、上思、扶綏、崇左、寧明、龍津、大新、天等、隆安、馬山等14縣和都安瑤族自治縣。
 ⑶撤銷百色地區工作委員會,設立百色專區。
 ⑷撤銷宜山地區工作委員會,設立宜山專區。
1957年12月26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作出《關於撤區並鄉問題的決定》
◎12月26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作出《關於撤區並鄉問題的決定》
1958年
◎1月20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公布壯文方案。

撤消

從1956年12月至1957年5月,廣西省政協一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中共廣西省委一屆二次會議以及各市、縣人民代表大會先後一致通過了擁護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省一級僮族自治區倡議的決議。在自治區採用什麼名稱的問題上,“廣西僮族自治區”獲得了普遍認同,因為它既保留了“廣西”這一始於宋代的歷史名稱,又體現了壯族實行區域自治的精神。
1957年1月12日,廣西省人民委員會在南寧舉行會議,討論通過《關於贊同建立廣西僮族自治區的決定》。會議認為,廣西僮族人口占全省總人口的33%,占全國僮族人口總數的90%,聚居在占廣西總面積60%的縣、市,應建立一個省一級的僮族自治區,區域以廣西省原區域為好,名稱以“廣西僮族自治區”為恰當。
1957年6月,國務院作出關於建立廣西僮族自治區的決定,並在同年7月15日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通過相應決議,撤銷廣西省建制,以原廣西省的行政區域為廣西僮族自治區的行政區域。1957年9月4日,廣西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通過了建立廣西僮族自治區的議案,並成立了廣西僮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韋國清(僮族)任主任委員。
1958年3月5日,廣西僮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南寧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禮堂(今自治區人民政府禮堂)隆重召開,莊嚴宣告廣西僮族自治區(現名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賀龍代表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到會祝賀。會議選舉原廣西省省長韋國清(僮族)為廣西僮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賀希明、李任仁、覃應機(僮族)、莫乃群、盧紹武(僮族)為副主席。並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廣西僮族自治區成立紀念日。為此,隨著廣西僮族自治區成立的宣告成立,廣西省人民委員會於1958年3月13日停止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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