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見成婦

廟見禮為“新婦祭行於祖先”.三月廟見始成婦。古代娶回來新娘卻不能同居,要眼巴巴等三個月新娘去宗廟裡給祖宗上過香、敬了酒、布過菜,總之是要等死去的祖宗認可了這個媳婦,自己才能與她同居。

簡介

廟見禮為“新婦祭行於祖先”——婚後三個月,夫家擇一日,率新娘至宗廟祭告祖先,以表示該婦從此正式成為夫家成員。自此,成婦禮(暨“婚後禮”)完成。

歷史

按照真正的華夏傳統,一個女子只有三月廟見之後才算真正“成婦”。這個問題,汪中,鄭珍清儒曾仔細考證華夏禮典,因為他們關懷的是一個清朝時很嚴重的社會問題:“室女守貞”。“室女守貞”就是所謂的“望門寡”。在清朝,因“室女守貞”獲頒牌坊的數量很多。而當一個女子訂了婚,還沒過門,未婚夫就死了。這樣的一個“許嫁女”,能否另許夫家?還是得嫁去夫家奉養公婆,過繼個孩子承繼香火?與該男合葬?
答案一目了然。新婦若在未告廟之前去世,只能歸葬於娘家,既然得不到夫家成員的地位,那么“室女守貞”“殉夫盡節”“未嫁奉養夫家”等習俗,可以說豈有此理。所謂的“貞潔牌坊”實際是種黑色幽默。這種陋習,並非遵循傳統,不過是中國文化的嚴重變異,有悖於華夏禮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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