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在同一反應池(器)中,按時間順序由進水、曝氣、沉澱、排水和待機五個基本工序組成的活性污泥污水處理方法,簡稱SBR法。
SBR是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簡稱,是一種按間歇曝氣方式來運行的活性污泥污水處理技術。它的主要特徵是在運行上的有序和間歇操作,SBR技術的核心是SBR反應池,該池集均化、初沉、生物降解、二沉等功能於一池,無污泥回流系統。尤其適用於間歇排放和流量變化較大的場合。
原理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特點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套用電動閥、液位計、自動計時器及可程式序控制器等自控儀表,可能使本工藝過程實現全部自動化,而由中心控制室控制;運行管理得當,處理水水質優於連續式;加深池深時,與同樣的BOD-SS負荷的其它方式相比較,占地面積較小;耐衝擊負荷,處理有毒或高濃度有機廢水的能力強。
序列間歇式活性污泥法(SBR)處理養豬場廢水越來越受到關注,該工藝相對比於其他工藝簡單、剩餘污泥處置麻煩少、節約投資投資省、占地少、運行費用低、耐有機負荷和毒物負荷衝擊,運行方式靈活,由於是靜止沉澱,因此出水效果好、厭(缺)氧和好氧過程交替發生、泥齡短、活性高,有很好的脫氮除磷效果。且有通過氧化還原電位實時控制SBR反應進程的報導,進一步提高了對氮磷的去除效果、節約了能源和投資。
注意事項
1、SBR適用於建設規模為Ⅲ、Ⅳ、Ⅴ類的污水處理廠和中、小型廢水處理站,適合於間歇排放工業廢水的處理。
2、SBR反應池的數量不宜少於2個。
3、SBR反應池的設計參數包括周期數、充水比、需氧量、污泥負荷、產泥量、污泥濃度、污泥齡等。
4、SBR以脫氮為主要目標時,宜選用低污泥負荷、低充水比;以除磷為主要目標時,宜選用高污泥負荷、高充水比。
5、SBR的設計應符合HJ577-2010和相關工藝類工程技術規範的規定。
技術規範
2010年首次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標準,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是為了防治水污染,改善環境質量,規範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在污水處理工程中的套用,制定本標準。標準規定了採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污水處理工程工藝設計、主要工藝設備、檢測與控制、施工與驗收、運行與維護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採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城鎮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工程,可作為環境影響評價、設計、施工、環境保護驗收及設施運行管理的技術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