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雙重管理

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和地方黨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以一方為主、一方協助的方式,對有關部門、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共同管理。 主要包括兩種類型:一是以地方黨委管理為主,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協助管理,也稱為“塊塊為主管理”。 二是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管理為主,地方黨委協助管理,也稱為“條條為主管理”。

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和地方黨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以一方為主、一方協助的方式,對有關部門、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共同管理。主要包括兩種類型:一是以地方黨委管理為主,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協助管理,也稱為“塊塊為主管理”。二是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管理為主,地方黨委協助管理,也稱為“條條為主管理”。我國幹部雙重管理制度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建立,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要求在幹部管理實踐中不斷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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